旅行社等級評定工作簡報(七)

     根據旅行社等級評定工作程序,旅行社等級評委會辦公室派出檢查組,於7月14日至7月30日,對申請等級的13家旅行社進行了現場檢查。

     通過檢查發現,各旅行社通過創建A級旅行社工作,在經營與管理、硬件與軟件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規章制度得以建立健全。

     各社均對照A級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了各自的規章制度。其中,僅新華國旅就在創A過程中重新整理和規范了235項制度,其中新增制度30項;凱撒國旅、目的地國旅等旅行社還根據A級標準建立了競爭者信息收集與研究制度;郵電國旅通過創A,其風險控制體系更加規范,操作流程更加合理,在四川地震遇險旅遊團隊的救助工作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企業形象建設與硬件建設得到加強。

     各社均為員工配發了工作服和員工胸卡;招商國旅等旅行社統一了對外宣傳的企業品牌;北京中旅重新制作了企業招牌;華遠國旅在接待廳設置了觸摸屏信息查詢機;太和國旅為員工統一制作了標準名片;和平國旅對接待大廳重新進行了裝修;中商國旅更換了新的社徽並特地訂制了社旗。

      三、對門市部的管理進一步規范。

       各旅行社均按照A級標準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所屬門市部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清理。其中:華遠國旅對各門市部進行了整合;金橋國旅對門市部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強化了對門市部的管理制度;新大都國旅對有關管理人員進行了調整與充實;北京國旅對門市部的工作服進行了統一設計與要求。

      四、網絡建設加速發展。

      各旅行社根據旅遊業務發展的需要和A級標準的引導,大力加強網絡營銷渠道的建設。大部分旅行社對網站的內容與功能進行了優化與深度開發;郵電國旅等少數原本無本社網站的旅行社也於2007年開通了本社的門戶網站;北京中旅還為業務人員配發了新型電腦。

       檢查組在現場檢查中也發現一些具有共性的問題,主要有:

       一、合同

       各旅行社均在使用我局與市工商局推出的標準合同,但是在具體填寫內容時尚不夠嚴謹和規范:例如:檢查中發現多家旅行社在與旅遊者簽訂的合同中關於“餐飲標準”一項只填寫“團隊餐”,未做進一步說明;“住宿標準”一項填寫為“準三星”或是“相當於三星”。這類寫法,既易造成消費者與旅行社的不同理解,也為日後個別旅行社降低或變更承諾打下了伏筆。

       此外,部分旅行社未全部使用社章或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存在以部門名義與旅遊者或合作對象簽約的問題。

       二、著裝

雖然各旅行社都制作、配發了工作服和員工胸卡,但在實地檢查中發現部分旅行社著工作服和配戴胸卡的員工較少,大部分員工並未做到統一著裝、配戴胸卡。

       三、質量控制

       雖然各社都有質量控制與監督機制,但是大部分旅行社的質量控制機制較為簡單,質監工作流程需要進一步細化。

       四、制度與預案

        雖然各旅行社均制定了各種規章制度與工作預案,但是很多制度和預案的內容過於簡單,實操性不強,需要進一步充實與細化。

此外,部分旅行社缺少競爭者信息收集與分析制度、產品研發年度計劃、企業公關年度計劃等,尚待進一步完善。

       五、財務

       財務方面主要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部分旅行社尚未做到“單團核算”;二是部分旅行社財務人員仍然依靠手工操作為主,效率較低。

       針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已要求有關旅行社予以改進。(文:林亮;圖:暴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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