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渤海地區五省市旅遊合作框架協議

來源:       日期:2008-02-27

        環渤海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遼寧省五省市,是中國繼珠三角、長三角後又一個重要的城市經濟圈和新的經濟增長點。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加快環渤海發展戰略,適應環渤海地區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其地域遼闊,旅遊資源豐富,旅遊產業基礎好和旅遊發展潛力大的優勢,本著“加強聯合、統籌發展,構建區域旅遊一體化,促進環渤海五省市旅遊業的共同繁榮”的指導思想和“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合作原則,經協商決定建立環渤海地區旅遊合作機制,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政府主導,建立區域旅遊合作機制

1、建立五省市省級旅遊協調會議制度。不定期輪流召開五省市省級旅遊協調會議,研究確定區域旅遊合作的戰略、方針與機制,協調解決區域旅遊合作的重大問題。

2、建立五省市旅遊局長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定期輪流召開由各省市旅遊局局長參加的聯席會,研究落實省級旅遊協調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通報五省市旅遊發展的情況,交流經驗。聯席會議應針對區域旅遊合作與發展中亟待解決的普遍性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商討對策,並鼓勵支持各省市旅遊局相關業務處室的交流與合作。

3、設立固定的聯絡和工作機構。各省市旅遊局明確負責區域合作的具體負責人和主責部門,負責協調五省市省級協調會議和局長聯席會議相關事宜,處理五省市旅遊合作交流的日常工作。

二、聯合促銷,打造區域旅遊品牌和形象

1、相互支持各自舉辦的旅遊促銷活動,鼓勵和倡導五省市互為旅遊客源地,互為旅遊目的地。聯合參加國際重要旅遊展覽會,共同拓展國內外旅遊市場,打造區域旅遊品牌和形象。

2、整合各自優勢資源,突出地方特色,共同打造區域精品旅遊線路,形成能夠滿足國內外不同客源群體需要的旅遊產品體系。

3、實現五省市官方旅遊網站的相互鏈接,同時積極利用政府信息網、官方旅遊網宣傳五省市旅遊政務、旅遊資源、旅遊產品、旅遊項目和旅遊節慶活動。

4、實現區域內旅遊咨詢站(點)的資源共享,共同開展旅遊咨詢活動。

三、增進交流,推動區域旅遊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1、制定環渤海區域旅遊發展規劃,以指導環渤海地區旅遊產業發展和旅遊項目開發。

2、建立區域內共享的旅遊招商項目庫,提供各自在旅遊投資方面的優惠政策,為旅遊投資者提供旅遊投資的權威信息,引導和鼓勵投資者獨立或聯合開發區域內旅遊項目。

3、建立重大旅遊項目開發建設的溝通機制,避免在區域內重複建設低水平、同質化的旅遊項目,努力使區域內旅遊項目資源的配置實現最佳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4、支持旅遊企業加強合作,鼓勵大型旅遊企業、著名旅遊管理公司和知名旅遊品牌實現跨省市經營、連鎖經營和品牌輸出,提升區域旅遊產業整體素質。

5、充分利用區域內教育資源和人力資源的優勢,加強在人才培養和在職培訓領域的合作,促進區域內旅遊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和旅遊人力資源在區域內的合理流動,形成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四、區域聯動,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1、建立省級旅遊信譽信息系統和信譽披露制度,通過網絡等多種媒體手段,提供本地區誠信優質旅遊企業的相關信息,發佈相關旅遊警示和不良旅遊企業信息,為廣大旅遊消費者提供咨訊。

2、建立旅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全力解決旅遊者和旅遊企業在區域內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對區域內發生的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提供積極有效的救援和幫助。

3、加強旅遊執法部門和質監部門的執法聯動和信息溝通,及時處理轄區內的違規事件和旅遊投訴,並將處理情況及時通報。

4、推動旅遊行業協會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行業自律和旅遊誠信體系建設。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每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北京市旅遊局                 天津市旅遊局 

河北省旅遊局                 山東省旅遊局

遼寧省旅遊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關於我們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北京旅遊局版權所有@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