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旅遊產業發展的需要,促進中國主要熱點旅遊城市的全面合作,本著“構建熱點旅遊城市旅遊市場一體化,實現國內旅遊熱點城市共同發展與繁榮”的指導思想和“加強聯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合作原則,經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西安市、杭州市、南京市、昆明市、成都市、哈爾濱市、桂林市協商,決定建立北京市與中國主要熱點旅遊城市旅遊合作機制,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政府主導,建立熱點旅遊城市合作機制
1、成立十個熱點旅遊城市聯合體並設立秘書處,秘書處設在北京市旅遊局。
2、建立熱點旅遊城市市級旅遊協調會議制度。不定期輪流召開熱點旅遊城市市級旅遊協調會議,研究確定旅遊合作的戰略、方針與機制,協調解決旅遊合作的重大問題。
3、建立熱點旅遊城市旅遊局長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定期輪流召開由各城市旅遊局局長參加的聯席會,研究落實市級旅遊協調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通報各城市旅遊發展的情況,交流經驗,探討解決旅遊合作與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4、設立固定的聯絡和工作機構。各熱點旅遊城市旅遊局明確本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和主責部門,負責協調處理市級協調會議和局長聯席會議相關事宜,處理熱點旅遊城市之間旅遊合作交流的日常工作。
二、聯合促銷,打造熱點旅遊城市旅遊品牌
1、相互支持各自舉辦的旅遊促銷活動,鼓勵和倡導熱點旅遊城市互為旅遊客源地,互為旅遊目的地,共同拓展國內外旅遊市場。
2、整合各自優勢資源,突出特色,整體打造中國熱點旅遊城市形象,共同設計開發熱點旅遊城市精品旅遊線路,形成能夠滿足國內外不同客源群體需要的旅遊產品體系。
3、每年共同制定熱點旅遊城市市場推廣計劃,聯合制作針對不同客源市場的旅遊宣傳品。
4、實現熱點旅遊城市旅遊咨詢站(點)的資源共享,並針對熱點旅遊城市開展旅遊咨詢活動。
5、實現熱點旅遊城市官方旅遊網站的相互鏈接,積極利用政府信息網、官方旅遊網宣傳熱點旅遊城市旅遊政務、旅遊資源、旅遊產品、旅遊項目和旅遊節慶活動。
三、增進交流,推動熱點旅遊城市旅遊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1、建立熱點旅遊城市間共享的旅遊招商項目庫,提供各自在旅遊投資方面的優惠政策,為旅遊投資者提供旅遊投資的權威信息,引導和鼓勵投資者獨立或聯合開發城市內的旅遊項目。
2、鼓勵大型旅遊企業、著名旅遊管理公司和知名旅遊品牌實現跨市經營、連鎖經營和品牌輸出,並通過控股、參股、兼併、收購等方式參與旅遊企業的改革。提升熱點旅遊城市旅遊產業整體素質,推進產業積聚和產業融合。
3、不定期召開旅遊產業政策、旅遊資源及旅遊產品開發研討會,針對旅遊產業發展、旅遊規劃及旅遊項目運作管理等問題進行交流與探討。
4、發揮熱點旅遊城市各自人力資源的優勢,加強在人才培養和在職培訓領域的合作,促進熱點旅遊城市旅遊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建立旅遊人力資源交流機制,促進旅遊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形成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四、城市聯動,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1、建立市級旅遊信譽信息系統和信譽披露制度,通過網絡等多種媒體手段,提供本地區誠信優質旅遊企業的相關信息,發佈相關旅遊警示和不良旅遊企業信息,為廣大旅遊消費者提供咨訊。
2、建立旅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全力解決旅遊者和旅遊企業在熱點旅遊城市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對在熱點旅遊城市發生的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提供積極有效的救援和幫助。
3、加強旅遊質監部門和執法部門的執法聯動和信息溝通,及時處理轄區內的違規事件和旅遊投訴,並將處理情況及時通報。
4、推動旅遊行業協會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行業自律和旅遊誠信體系建設。
本協議一式十份,各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每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北京市旅遊局、上海市旅遊事業管理委員會、重慶市旅遊局、西安市旅遊局、杭州市旅遊委員會、南京市旅遊局、昆明市旅遊局、成都市旅遊局、哈爾濱市旅遊局、桂林市旅遊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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