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各旅行社:
“十一”黃金周前夕,我局已下發《北京市旅遊局關於做好“十一”黃金周期間旅行社組團與接待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旅行社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服務質量與安全。但是,“十一”黃金周第一天,即發生了個別旅行社擅自甩團、嚴重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目前,我局正在對肇事旅行社進行查處。
為確保“十一”黃金周旅遊接待工作的順利完成,切實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特重申以下要求:
一、嚴禁旅行社非法扣團、甩團;嚴禁門市部自行組團、拼團。
對於頂風違規,非法甩團、扣團,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旅行社,我局將會同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吊銷其旅行社資質;旅行社門市部發生的違規問題,我局將追究其所屬旅行社的責任。
二、旅行社要全力維護北京旅遊行業的形象,不做有損首都形象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自覺抵制“零負團費”,不強迫旅遊者購物或增加自費項目。同時,要加強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導遊員和領隊的責任心和進取心,提高其業務水平與應急處理能力;要選派政治素質過硬、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導遊員和領隊接待“十一”黃金周期間的旅遊團隊。
三、以往“十一”黃金周期間客流量較大,今年又逢北京奧運會後第一個黃金周,預計來京游客將超過往年,各旅行社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條件,量力而行。同時,要認真教育、督促本社員工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把旅遊安全關和服務質量關,對租用的車輛、就餐的餐館、住宿的飯店等要進行實地考察,特別是接團用車必須使用具有旅遊運營資質的車輛,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防火防盜防災等項工作做好做實。
四、各旅行社要進一步加強節日期間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工作。旅行社總經理要確保手機24小時開機。如遇緊急突發事件,各旅行社應嚴格執行北京市旅遊局緊急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和《北京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規范》,在及時應對和妥善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同時,第一時間以書面形式迅速向北京市旅遊局及有關部門如實報告相關情況(北京市旅遊局值班室電話:65158249;85157015 傳真電話:65158251)。
二OO八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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