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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范簽約飯店環境佈置工作的通知
發佈日期:(2008-07-11)  來源:  作者:

各簽約飯店:

        奧運在即,各飯店為營造喜悅和熱情的環境氛圍,對飯店內外環境進行裝飾佈置,為優化美化飯店環境做出的不懈努力。但是,部分飯店環境裝飾中有不和規范的現象,需要進行調整。

        奧林匹克標志有其嚴格的保護條例,其使用有嚴格的規定。現將奧組委運動會服務部環境佈置相關要求轉發給你們,希望各飯店能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設計和佈置。

 

 

北京市旅遊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

關於簽約飯店形象景觀佈置若幹問題的函

各簽約飯店:

承蒙各飯店大力支持,奧運會住宿籌備工作進展順利,目前各飯店正在落實和細化各項工作。

近日我部收到部分飯店形象景觀的效果圖,從圖中能夠充分體會到各簽約飯店迎接奧運的喜悅和熱情,也理解各簽約飯店為圓滿完成奧運接待任務而做出的不懈努力,對此,我部表示由衷的感謝。

但是奧林匹克標志有其嚴格的保護條例,目前已經有飯店因違反條例使用奧林匹克標識而被執法部門罰款。

為了保護簽約飯店的熱情,我部發放了《奧運會簽約飯店形象景觀的規定》(紙質已發、電子版附後)和形象景觀指南(光盤已發),希望各飯店能嚴格按照規定和指南進行設計和佈置。但目前看來各飯店提交的效果圖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未嚴格按照我部已發給各飯店的《奧運會簽約飯店形象景觀的規定》,在公共區域外的地點進行了景觀裝飾,這是不允許的;

二、未嚴格按照我委提供的形象景觀指南(光盤已發)進行設計,而是進行了組合、變化和演繹,這是不允許的,應嚴格按照指南上的圖案、色系、字體進行景觀佈置。

三、在使用奧林匹克標志時,在同一平面上出現了其他標識或文字,如飯店名稱,“XX飯店歡迎您”等,這也是不允許的。

四、多個國家/客戶入住的飯店在進行景觀裝飾時,不能完全或大量使用一個國家/客戶的標識,這樣會對其他國家/客戶帶來不公平的感覺。

五、在使用國旗進行裝飾時,一定要注意順序的問題,如把握不好建議少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鑒於賽時入住簽約飯店的客人都是具備一定奧運會知識的註冊人員及其客人,不當的奧運形象景觀佈置不但達不到營造氣氛的效果,反而可能引起投訴和罰款等麻煩。懇請各飯店能夠嚴格按照規定和指南使用奧林匹克標識,營造出歡樂、祥和、優美的奧運環境和氣氛。

建議各飯店儘早向住宿區域經理提交本飯店的形象景觀效果圖(電子版),以便進行初步把關,合格的我部將轉交法律部備案。

感謝各簽約飯店的合作!

 

 

奧組委運動會服務部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關於簽約飯店形象景觀佈置的相關規定

 

一、飯店僅可在飯店的室內公共區域進行形象景觀裝飾,客房、餐廳、酒吧和其他供客人租用的地點不得進行景觀裝飾。就飯店在室外的公共區域裝飾,包括樓體外側或其他位置,應遵照北京市政府、北京奧組委和北京08環境辦公室關於城市廣告和景觀、奧運會和殘奧會城市景觀設計和設置、奧運會和殘奧會戶外廣告控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原則意見。無論在室內還是室外的公共區域進行形象景觀設置,都不得包含任何商業信息、品牌、商標(奧組委授權的標志除外),亦不得與飯店自己的商業信息、品牌和商標構成聯合、品牌競合、標志組合,或構成任何隱性市場,或其他違反中國法律和國際奧委會有關規定的行為。

二、飯店同時不得給予任何第三方(除奧組委授權的第三方外)任何與奧林匹克品牌、標志等進行聯系進行營銷的權益,無論在飯店內外,特別是在進行形象景觀佈置時,此條適用於飯店本身。

三、飯店在進行形象景觀佈置時候,應注意保護各奧運會、殘奧會贊助企業類別,如不得在房卡上制作景觀(保護VISA的贊助權利)。

四、在安保界限內的飯店必須嚴格遵守國際奧委會和北京奧組委制定的清潔場館政策,安保界限外的飯店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參考清潔場館政策。

五、各贊助商接待飯店內的LCD/LED廣告及其他廣告應納入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戶外廣告控制及銷售計劃,自7月11日起至奧運會或殘奧會結束止,應優先銷售給奧運會或殘奧會贊助企業,銷售不出的應交由北京奧組委進行識別和有關宣傳廣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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