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旅行社: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平安奧運行動”精神,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經營“一日游”行為,杜絕旅行社違法經營問題的發生,以良好的旅遊市場秩序迎接2008年奧運會的召開,北京市旅遊局對全市各旅行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旅行社要加強自律,嚴格管理,必須租用具有合法運營資質的車輛開展“一日游”客運服務,並簽定合同,堅決杜絕將自有車輛租借給非法“一日游”經營者。
二、各旅行社在經營“一日游”活動中,不得與非法經營旅遊業務的人員或單位開展旅遊業務。
三、各旅行社必須堅決杜絕接收並組織通過《北京交通地圖》中的“一日游”廣告、“小名片”、“票提”、街邊的旅遊假站牌和非法“一日游”組織者招攬的游客參加“一日游”活動。
四、各旅行社在組織“一日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杜絕低價招攬、中途加價行為的發生。
五、各旅行社如需在社會旅館招攬住店客人參加“一日游”活動或在社會旅館設立固定櫃台,必須與該社會旅館簽訂長期的合作合同,按照規定辦理門市部登記註冊手續,並報市旅遊局登記備案。
請各旅行社接此通知後,儘快將通知內容向本社各部門和全體工作人員傳達,加強管理,完善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北京市旅遊局將會同相關單位的執法部門,不定期對通知中要求的內容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旅行社,一經發現,將依據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