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北京地區2008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遵守旅遊職業道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畢業或者以上學歷;
(三)具有適應導遊職業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四)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二、考試時間
(一)筆試時間:2008年11月8日(周六)
9:00----11:30導遊綜合知識
14:00----16:30導遊基礎知識
(二)口試時間:2008年12月15日----12月22日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考試科目和內容
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分筆試和口試兩部分。中、外文考生在進行筆試答卷時,一律使用中文答卷。試卷分標準化試題和非標準化試題兩部分,標準化試題使用機讀卡答題(用2B鉛筆填寫);非標準化試題用鋼筆或圓珠筆答題;進行口試時用所報考語種應試。
(一)筆試科目:“導遊綜合知識”和“導遊基礎知識”。每科滿分為150分,合格分數為90分。“導遊綜合知識”包括導遊業務、政策法規、職業道德和2008年1---10月份國內外時事。“導遊基礎知識”包括全國導遊基礎、北京導遊基礎、當代北京概況。
(二)口試內容:“景點模擬講解”和“景點基礎知識”。兩項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
“景點模擬講解”考查考生對北京六大景點的講解能力。六大景點包括“天安門及廣場、故宮、天壇、頤和園、八達嶺長城、明十三陵”。“景點基礎知識”考查考生對北京十三個主要景點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
(三)考試命題範圍以《2008年北京地區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北京旅遊教育網(www.btpsc.com.cn)下載。
(四)已經考取北京地區導遊員資格證書,加試其它語種的,只需參加口試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時間、程序及辦法
考試報名分為筆試報名和口試報名兩個階段。筆試考試各科成績均合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口試報名,筆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口試報名。已經考取北京地區導遊員資格證書需加試其它語種的加試考生,報名參加口試考試。
(一)筆試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1、筆試報名時間:2008年6月3日至9月26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下午16:00。其中8月6日至8月24日只接待網上報名,暫停現場收費。
2、筆試報名程序、辦法
(1)報名人員登陸北京旅遊教育網(www.btpsc.com.cn)填報報名信息,穫取報名號。到考試報名處(崇文門東打磨廠3號)提交報名材料,交納筆試考試費。
(2)報名時提交的材料
攜帶網上報名時穫取的報名號,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原件、2張1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考試費。
(二)口試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含加試考生)
1、 口試報名時間:2008年11月25日----12月8日(周六、日不休息)上午9:00----下午16:00
2、 口試報名程序、辦法
(1)考生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攜帶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2張(與筆試準考證照片相同的免冠同版彩色照片、考試費,到報名處經確認後,領取口試準考證。)
(2)加試其它語種的考生,請登陸北京旅遊教育網(www.btpsc.com.cn)填報報名信息,穫取報名號,攜帶網上報名時所穫取的報名號,導遊員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張1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到報名處報名,同時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收費
經北京市發改委[2005]1741號文批准,導遊資格考試筆試為120元。口試為60元,已經考取北京地區導遊員資格證書,加試其它語種考試為60元。
六、考試參考用書
推薦由北京市旅遊局編寫、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系列參考用書。
七、 成績查詢和發證
考試成績經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評委員會審核後公佈,考生可登陸北京旅遊教育網(www.btpsc.com.cn)或信息台查詢(查詢時間詳見準考證)。對筆試和口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由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評委員會委託北京市導遊人員資格考評委員會頒發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經考試不合格的考生單科成績不予保留,不予補考。
報名地點: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東打磨廠3號,北京市旅遊人才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67011504或67017935
北京市旅遊局導遊資格考評委員會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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