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各旅行社:
近年來,北京市旅遊局不斷接到導遊員投訴,反映部分旅行社聘用導遊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不支付薪酬,並讓導遊員墊付團款,甚至惡意拖欠導遊員的墊付款,嚴重損害了導遊員的合法權益。
2006年1月18日,北京市旅遊局下發了《關於清退拖欠導遊員工資和所墊付團款的通知》(京旅發〔2006〕18號),並於2006年4月20日與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出了《關於加強旅行社勞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旅行社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勞動合同、支付員工工資等管理制度,不得要求導遊員墊付團款。
但一些旅行社無視《通知》要求,繼續采取由導遊員墊付團款的經營方式,且在有欠條等證據的情況下,拒不退還所欠導遊員墊付的團款。為維護導遊員的合法權益,規范旅行社經營管理活動,經研究決定,對北京藝洋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新風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韻旅行社有限公司和京城頂呱呱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拖欠導遊員墊付團款、拒不清退的行為給予全行業通報,並在北京旅遊信息網“旅行社信譽檔案公示系統”中予以公示。同時,取消這4家旅行社本年度參加旅遊行業系統內各類先進的評選資格。
各旅行社要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要求,規范傭工關係,建立健全導遊員管理制度,加強對導遊員帶團行為的監管。廣大導遊員要堅決抵制墊付團款的行為,以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對因墊付團款而與旅行社形成借貸關係的導遊員,要樹立法律意識,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北京市旅遊局也將對需要幫助的導遊員提供法律援助。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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