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各旅行社、導遊服務公司:
根據《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旅遊局《2008年全國中級導遊員等級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現將北京地區2008年中級導遊員等級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取得初級導遊證滿三年,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取得初級導遊證滿兩年;
(二)申報前實際帶團不少於90個工作日,帶團工作期間表現出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初級中文導遊和中級中文導遊報考中級外語導遊的,需具備所報考語種大專以上學歷;
(四)申報前3年內一次性扣分達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內扣分累計達10分的導遊員,不得參加當年的中級導遊員等級試。
二、考試方式
中級導遊員考試采取全國統一筆試方式。《中級導遊員等級考試大綱(試行)》由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通過中國旅遊網(www.cnta.gov.cn)發佈。參考資料可使用中國旅遊出版社出版的中級導遊員系列叢書,包括《導遊知識專題》、《漢語言文學知識》、《英語》及《日語》。
三、考試科目
中文導遊人員考試科目為“導遊知識專題”(包括基礎知識和文化專題兩部分)和“漢語言文學知識”(包括基礎知識和旅遊文學知識兩部分);外語導遊人員考試科目為“導遊知識專題”(包括基礎知識和文化專題兩部分)和“外語”。中級中文導遊報考中級外語導遊的,只須參加“外語”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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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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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9:00–11:00 |
導遊知識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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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下午14:00–16:00 |
漢語言文學知識或外語 |
五、公佈成績、發證
成績將於11月18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中國旅遊網(www.cnta.gov.cn)相關欄目查詢考試結果。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認定通過。對通過的考生發放“中級導遊員證書”。未通過考試的考生,單科合格成績不予保留,也不予補考。
六、考試報名
(一)報名時間:2008年5月13日至7月11日(周一至周五)。
(二)報名步驟:
1.報名人員登陸北京旅遊教育網(www. btpsc.com .cn)填報報名信息並穫取註冊號。
2.填寫《北京地區2008年全國中級導遊員等級考試報名錶》,旅行社審核蓋章。(《報名錶》可在北京旅遊教育網下載)。
3.到考試報名處(崇文區東打磨廠3號)提交報名材料,交納考試費。
七、考試費用
報考中文類中級導遊,考試費每人92元;報考外語類中級導遊,考試費每人102元。
八、報名時提交材料
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原件、導遊員資格證書和導遊證原件、3張1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和《報名錶》。
中級中文導遊報考中級外語導遊的,除攜帶以上材料外,還須攜帶導遊員等級證書。
咨詢電話:67017935 67011504
北京市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
二OO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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