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各旅行社:
春節將至,為切實維護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確保春節期間北京地區旅行社組團與接待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假日旅遊健康有序的發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要針對春節期間旅遊市場的特點,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制定並完善各種緊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成立安全與服務質量工作領導小組,層層落實,各司其職,做到領導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尤其是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對旅行社門市部的管理工作。
二、春節期間客流量較大,安全問題尤為重要。各旅行社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條件,量力而行。同時,要教育、督促本社員工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到人,嚴把旅遊安全關和服務質量關,對租用的車輛、就餐的餐館、住宿的飯店等要進行實地考察,特別是接團租用車輛必須使用具有旅遊運營資質的車輛,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防火防盜等項工作做好做實。
近期我國南方多個省市遭受了50年一遇的雨雪冰凍重大災害天氣,給交通運輸和人民生產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影響。各旅行社要對災害天氣密切關注,制定好各種應對預案,服從大局,確保旅遊者的人身安全。
三、以往黃金周期間,北京市旅遊局多次接到來京游客的投訴,反映因組團社和北京地接社之間的團款糾紛或是旅行社與司機之間的糾紛,致使旅遊者在京旅遊行程被中斷或是旅行社不向游客提供回程車票,嚴重損害了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並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對此,各旅行社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嚴禁以任何藉口中斷旅遊團正常行程。
四、各旅行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導遊員和領隊的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教育、督促導遊員和領隊增強責任心和進取心,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向旅遊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另一方面,旅行社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合理、公平的導遊員(領隊)報酬機制,不得以任何藉口讓導遊員繳納“人頭費”或墊付團款。
五、近年來,在黃金周前多次發生有人利用承包門市部進行詐騙的案件,給相關旅行社和旅遊者造成了巨大損害。對此,各旅行社應予以高度重視,提高警惕,排查漏洞,謹防上當。尤其是設有門市部的旅行社,要嚴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對本社門市部行使有效的管理與監督,嚴格執行國家旅遊局“四統一”的規定,即: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旅行社如發現門市部出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妥善處理。
六、各旅行社要加強節日值班工作,凡有組織或接待旅遊團隊的旅行社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並安排領導帶班,如遇緊急突發事件,各旅行社應嚴格執行北京市旅遊局緊急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在及時應對和妥善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同時,在第一時間以書面形式迅速向北京市旅遊局及有關部門如實報告相關情況(北京市旅遊局值班室電話:65158249;85157015 傳真電話:65158251)。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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