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各旅行社: “五·一”黃金周將至,為維護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確保北京地區旅行社組團與接待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推進誠信旅遊體系的建設,促進假日旅遊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要針對黃金周旅遊市場的特點,認真制定並完善緊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成立由法人代表或總經理親自負責的安全與服務質量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切實做到領導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 二、黃金周期間客流量較大,安全問題尤為重要。各旅行社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認真教育、督促本社全體員工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嚴把旅遊安全關和服務質量關。對於租用的車輛、就餐的餐館、住宿的飯店等相關環節,旅行社要主動、認真的進行實地考察,特別是租用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客運車輛營運資質、無安全隱患的車輛。要確保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防火防盜等各項工作做好做實,確保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三、各旅行社要認真學習落實國家有關勞動就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部門對於企業用人方面的規定,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合法、科學、公平的員工薪酬機制,加強對導遊員和領隊的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教育、督促導遊員和領隊增強責任心和進取心,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向旅遊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另一方面,旅行社應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制定合理、公平的導遊員和領隊報酬機制,不得以任何藉口不給導遊員、領隊發放工資或拖欠員工工資,不得要求導遊員、領隊墊付團款或繳納“人頭費”。 四、以往黃金周期間,本市部分旅行社不遵守合同約定、擅自更改行程或是降低服務標準、增加購物次數或是對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加收團款附加費,引起旅遊者的強烈不滿,嚴重損害了北京旅遊業的聲譽和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此外,國家旅遊局和北京市旅遊局還多次接到外地組團社或旅遊者的投訴,反映因組團社和北京地接社之間的糾紛或是旅行社與司機、導遊之間的糾紛致使旅遊者的行程被迫中斷或是旅行社不向游客提供回程車票等問題,嚴重損害了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並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針對上述問題,北京市旅遊局將與有關部門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旅遊市場治理整頓工作力度。同時,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所將繼續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旅行社有效投訴情況。各旅行社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誠信為本,依法經營,嚴格遵守與旅遊者簽訂的合同,自覺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嚴禁以任何藉口中斷旅遊團正常行程。 五、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旅行社對門市部的管理漏洞進行欺詐行為,使旅遊者和旅行社均蒙受重大損失。各旅行社要認真執行北京市旅遊局《關於旅行社加強門市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強對門市部的管理與監督,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六、經營“一日游”業務的旅行社,要嚴格遵守北京市旅遊局《關於北京地區旅行社經營“一日游”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一日游”市場的正常秩序和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七、如遇緊急突發事件,各旅行社應嚴格執行北京市旅遊局緊急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在及時應對和妥善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同時,迅速向北京市旅遊局及有關部門如實報告相關情況(北京市旅遊局值班室電話:65158249;85157015;傳真電話:65158251)。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