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北京市旅遊飯店英語等級考試(以下簡稱《英語等級考試》)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提高全市飯店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國家標準《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英語等級考試屬於行業崗位考試,是對北京市旅遊飯店員工英語水平的認定,是旅遊飯店星級評定的項目之一。
第三條 英語等級考試由北京市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命題,制訂考試方案及考評標準。
第二章 參加考試人員範圍
第四條 凡在北京市旅遊飯店工作的員工都可以參加此項考試。志願從事飯店業工作的本市市民也可以參加考試。
第三章 等級及標準
第五條 英語等級考試劃分為初、中、高三個級別。
初級:主要考查應試者的英語聽、說的能力。主要考查對象為飯店一線員工,要求應試者具備基本的語法知識,能用英語在本職工作的範圍內與客人交流,處理簡單的問題,強調聽說方面的溝通能力。
中級:除考查應試者的英語聽說能力外,對語法和閱讀有一定的要求。主要考查對象為部門經理、領班、一些使用英語較多的一線崗位上的人員。要求應試者除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口語交流外,能夠處理簡單的商務信件,能夠起草和閱讀英語的通知、邀請函等。
高級:全面考查應試者的聽、說、讀、寫的能力。主要考查對象為飯店高層管理人員,要求具備較好的語法知識,能聽懂母語為英語的人士的正常語速的談話,能用英語說明飯店的服務項目、處理客人投訴和商務會談等,能夠清楚得當地書寫商務信函、備忘錄、會議紀要、工作情況報告等。
第四章 達標要求
第六條 對各星級飯店英語等級證書持證率的建議是:
五星級飯店持證人數佔本單位一線員工總數的90%,
四星級飯店持證人數佔本單位一線員工總數的80%,
三星級飯店持證人數佔本單位一線員工總數的75%。
一、二星級飯店持證人數佔本單位一線員工總數的60%。
注:一線員工是指直接面對客人服務的員工,如前廳、客房、餐飲、電話總機、商品銷售、商務中心等。
第五章 考試與培訓
第七條 英語等級考試通過計算機進行,試卷隨機生成。聽力部分由考生通過耳機聽考題,然後在計算機上選擇答案。口語部分由考生通過耳機聽問題,然後通過麥克風用英語作答。寫作部分由考生按照給出的作文題用筆在試卷紙上作答。各級別考試具體內容和考試標準參見《北京市旅遊飯店英語等級考試大綱》(2005修訂案)。
第八條 各旅遊飯店應根據本辦法,認真制訂相應的培訓計劃。
第六章 考試機構
第九條 北京市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下設考評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閱卷、口試、評分以及英語等級的最終評定工作。北京市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對考評人員實行資格認可。考評小組實施回避制度,不得參與對本單位人員的考評工作。
第七章 證書
第十條 飯店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由北京市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統一制作,統一核發。
第十一條 考試符合標準者,發給由北京市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簽發的《北京市旅遊飯店英語等級證書》。證書在北京地區旅遊飯店使用。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與修改權在北京市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