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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手冊
發佈日期:(2008-01-24)  來源:綜合與安全處  作者:

   

 

        為了加強全市旅遊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障旅遊企事業單位員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北京市旅遊局依照國家、北京市關於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結合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編制了《北京市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手冊》。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是旅遊企事業單位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是旅遊企事業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是人們對生產經營過程中客觀規律進行反覆認識的結果,甚至是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經驗總結。

       各旅遊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按照《北京市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手冊》的內容及要求,精心組織、認真學習,建立健全並不斷完善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首先要明確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同時組織全體員工貫徹、學習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各旅遊企事業單位員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犯。對違犯和不聽勸阻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導致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北京市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手冊》在起草、編制過程中,得到了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朝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00八年一月十五日

 

 

 

 

 

第一章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二、工會組織安全生產職責

三、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職責

四、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辦公室(總辦)安全生產職責

(二)安全保衛部安全生產職責

(三)工程(後勤)部安全生產職責   .

(四)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五)前廳(接待)部安全生產職責……

(六)客房(住宿)部安全生產職責………

(七)餐飲部安全生產職責……

(八)娛樂(康樂)部安全生產職責……

(九)財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十)行政部(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銷售(預訂)部安全生產職責……

五、各級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三)其他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四)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人職責……

(五)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六)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七)專(兼)職交通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八)消防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九)消防中控室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十)消防中控室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各部門領班(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十二)各部門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五)安全生產投入制度

(六)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七)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八)重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九)重點要害崗位安全制度……………

(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十二)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十三)裝修改造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十五)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十七)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二、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配電室安全操作規程

二、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三、外部停電安全操作規程

四、空調機房安全操作規程

五、空調工安全操作規程
六、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
七、使用燃氣安全操作規程
八、電梯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九、升降車安全操作規程
十、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木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三、設備維修組安全操作規程
十四、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十五、油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六、電氣銲安全操作規程

十七、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八、炊事員安全操作規程

十九、各類飲食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一)打蛋機安全操作規程
 
(二)壓面機安全操作規程
 
(三)面點烤箱安全操作規程
 
(四)冰箱的安全操作規程
 
(五)合面機安全操作規程
 
(六)絞肉機安全操作規程
 
(七)切片機安全操作規程

(八)電餅鐺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章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一、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預案

二、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三、電力系統故障處置預案

四、燃氣系統故障處置預案…

五、電梯故障處置預案……

六、壓力容器故障處置預案……

七、鍋爐故障處置預案……

八、自然災害處置預案……

九、交通事故處置預案

十、發生食物中毒處置預案

 

 

 

 

 

 

 

 

 

 

 

 

 

 

第一章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旅遊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由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其他相關負責人及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

旅遊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是由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指定的、執行其決策並統一管理其他職能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職能部門。

 

安全生產委員會

組織結構圖

主  任

總經理

綜合行政辦公室

餐飲部

客房部

前廳(接待)部

安全保衛部

人力資源部

銷售(預訂)部

娛樂(康樂)部

工程部

財務部

副主任

副總經理

工會

主席

安全生產管理員

消防主管

交通主管

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

    (二)審核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長期規劃和經費預算,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落實。

    (三)審核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增加、改造和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等重大工程項目。

    (四)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聽取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和部門匯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五)對輕傷事故做出處罰決定;對重傷以上事故在1小時內上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協助調查事故取證及善後處理工作,並落實整改措施。

(六)總結、考核、評比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工會組織安全生產職責

(一)工會組織應成立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對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的總體情況進行監督,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支持員工保障人身安全的合理要求。

(二)經常組織員工學習、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員工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

(三)監督、協助各職能部門認真執行員工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

(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活動,對湧現出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進行表彰。

(五)審查落實企業經濟承包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對沒有安全生產承包內容的方案提出意見。

(六)及時發現生產環境和設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並向相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及時督促解決。

(七)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評比工作。

(八)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善後工作。

三、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職責

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是單位領導的參謀和助手,應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檢查本單位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規定的落實情況,督促和協助職能部門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消除職業危害因素,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和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其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單位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行業規范。

(二)負責制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中長期規劃和經費預算。

(三)匯總、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實施方案,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四)組織、協助相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五)負責對員工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六)指導各部門和班組安全員工作。

(七)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狀況,有權責令先行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及時研究處理。

(八)督促和檢查員工是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九)定期組織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情況做好記錄,向主管領導匯報。

(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做好記錄;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十一)負責對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十二)有權向主管領導提出獎懲意見。

(十三)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十四)參加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改造的設計計劃,並按規定上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參加工程驗收及試運行工作。

(十五)嚴格執行《北京市星級飯店安全生產規定》、《北京市等級旅遊景區安全管理規范(試行)》、《北京市旅行社安全管理規范(試行)》和《北京市旅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及時上報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動態及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十六)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年度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事故的防範措施,並督促相關部門按期實施。

(十七)督促、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員工、未成年員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十八)協助主管領導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演練,並做好記錄。

(十九)負責統計和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及檔案管理。

(二十)完成上級佈置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四、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辦公室(總辦)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協助單位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對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材料及時組織匯審、打印、下發。

3、組織檢查落實領導幹部值班制度。

4、做好所管轄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並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5、在安排總結工作的同時,安排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保衛部安全生產職責

1、在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案和各種防範預案。

2、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報請總經理批准後發佈實施,並監督落實。

3、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提出解決辦法,通知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到期進行複查,直至隱患消除;對已發生的安全事故查明原因,提出對策。

4、負責警衛工作,維護飯店安全環境,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5、與出租場地和長包房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責任,進行安全監督。

6、對裝修、改造等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並監督執行。

7、對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8、對新入店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對在崗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素質考核;對義務消防隊及專職保衛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9、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廣泛收集安全信息,建立安全保衛工作檔案。

(三)工程(後勤)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負責單位內所有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有效;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校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3、負責單位基建、裝修、改造工程安全工作計劃的實施。

4、建立健全各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加強安全生產崗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6、掌握相關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排除險情,做好工程保障工作。

7、教育本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四)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建立健全安全用工管理制度,不得將有殘疾的員工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崗位。

3、做好女工的“四期”保護工作及未成年員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培訓體系,對員工要進行長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對新入職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5、貫徹國家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6、與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7、做好員工勞動紀律教育工作,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提出處理意見。

8、對發生事故的部門或個人,按單位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9、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金。        

10、及時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提供安全生產信息。

(五)前廳(接待)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注意發現是否有攜帶易燃易爆、放射性化學物品等危險品的賓客,一經發現立即阻止,並立即報告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3、在工作中要做到勤轉、勤看、勤問,以便及時發現客人故意遺留的危險品及可疑人員。

4、了解和反映賓客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5、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疏散、集中、清點、安撫賓客。

6、解決處理一般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問題;遇有突發事件,應在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服從領導的指揮、調遣,參與搶險救援等處置行動,並保護現場。

(六)客房(住宿)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經常檢查客房內各種安全設施,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3、注意發現是否有攜帶易燃易爆、放射性化學物品等危險品住宿的賓客,一經發現立即上報。

4、教育本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5、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引導、疏散住宿賓客。

(七)餐飲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經常檢查廚房、操作間、庫房等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3、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有關規定,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4、教育本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能力和安全防範意識。

5、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排險、引導、疏散就餐賓客。

(八)娛樂(康樂)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維護經營場所秩序,確保賓客安全,不發生責任性生產安全事故。

3、經常檢查本部門的各種娛樂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器材,及時發現和解決不安全隱患。

4、把好食品安全關,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5、及時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提供安全生產信息。

6、教育本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7、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排險、引導、疏散、搶救賓客。

(九)財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健全財務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或實際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其他勞動保護經費,並且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3、負責撥付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所需經費。

4、負責撥付各崗位員工勞動防護用品所需經費。

5、負責撥付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人員的體檢和療養經費。

6、負責撥付各崗位員工防暑降溫經費。

7、對財務部所用設備、器材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隱患。

8、教育所屬員工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各項安全生產規定。

9、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保護單位現金、票證、賬目等不受損失。

(十)行政部(綜合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協助單位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3、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確保辦公區、員工活動區的安全生產。

4、組織檢查、落實幹部值班制度。

5、在安排總結工作的同時,安排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6、對所屬區域內的安全設備設施、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7、對後勤保障工作的各個環節加強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問題。

8、編制勞動防護用品計劃,采購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

9、負責按計劃采購供應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所需的設備和材料。

10、做好員工食堂衛生管理,預防發生食物中毒。

11、在高溫環境下,為員工供應符合衛生要求的清涼飲料,合理使用防暑降溫經費。

13、教育本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十一)銷售(預訂)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在策劃大型銷售活動中,要及時與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溝通,制定安全生產方案。

3、及時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提供安全生產信息。

4、教育本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5、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協助各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五、各級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章,對本單位員工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全責。

3、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並審核批准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主管部門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事故隱患。

7、組織制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並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的分析和調查取證。

(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每月至少應研究一次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辦法並組織實施。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經營活動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計劃、中長期規劃和安全投入經費預算。

5、組織並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消除或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6、對於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必須做到“三同時”,即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7、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協調對事故的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督促實施。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及善後工作。

9、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提出獎懲意見。

(三)其他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做到“五同時”。

3、負責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配合開展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四)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人職責

1、對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2、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各項日常工作,貫徹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各項決議,協助主管領導檢查各職能部門的落實情況。

3、負責組織起草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年度規劃,督促各職能部門落實。

4、負責組織起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負責組織起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定期實施演練並做好記錄。

6、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

7、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積極組織落實整改。

8、負責本單位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對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協調、管理。

9、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救援或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部門和個人,有權提出處罰建議。

11、了解和掌握本單位安全生產設備設施狀況,督促相關部門確保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12、全過程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等重大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

(五)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組織編制本部門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

3、貫徹上級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各項安全生產防範措施和工作要求。

4、制定、佈置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措施,檢查、督導落實情況,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5、積極發現和反映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匯報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對安全生產問題或隱患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建議和措施。

6、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7、熟悉和掌握本部門各項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突發事件。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到場,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救援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及時報告,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在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權限範圍內的管理責任。

2、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對交辦的工作任務要按時按質完成,並及時匯報。

3、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並做好檢查記錄,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並督促整改。

4、熟悉和掌握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對本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積極協助主管領導做好相關工作。

5、熟悉本單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栓、消防器材、報警系統等安全設備設施位置,熟練使用各種器材。

6、檢查、監督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七)專(兼)職交通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在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對本單位交通安全工作負權限範圍內的管理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單位制定的各種有關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單位安委會的領導下負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制定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交通事故緊急處理程序和交通安全應急方案,並督促落實。

    4、組織制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層層簽訂,落實到人。

5、熟悉單位機動車型號、性能、數量、用途等情況,督促駕駛員定期進行保養、維修、年審。

6、宣傳普及交通法規和安全知識,組織對單位員工的交通安全知識考核,提高機動車駕駛員和廣大員工的法律觀念及交通安全意識。

7、定期檢查各部門交通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和機動車、非機動車的安全狀況,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8、負責辦理單位新購車輛的登記手續和審驗工作。

9、如單位車輛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公安交通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10、定期向主管領導、交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單位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八)消防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1、在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的領導下,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消防工作負權限範圍內的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制定單位防火管理制度、火災應急預案和防火工作計劃。

3、全面了解單位的建築結構狀況,熟悉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滅火器材的功能原理及使用方法,了解各部門防火工作,熟悉安全疏散方案。

4、監督、管理、檢查消防中控室的日常工作和崗位職責落實情況。

5、負責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義務消防隊培訓、演練的具體組織實施。

6、定期檢查各部門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督促落實整改,並記錄存檔。

7、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和各種危險品實行監督管理,將上述部門的消防工作落實到人。

8、負責編制新購、維修消防器材的經費預算,按期更換、維修消防器材。

9、建立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對單位用火部位實行安全監督,並加強管理。

10、負責協助工程部門對單位改建工程中有關消防設施審批手續的辦理和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

11、如單位發生火災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員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事後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12、定期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13、同當地公安消防監督管理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並接受其指導。

(九)消防中控室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在本部門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設施負權限範圍內的管理責任。

2、做好消防中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消防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進行監控和維護,對自動報警系統發生的火情報警信號,及時跑點確認處理,確保火災早發現、早撲救。

3、合理安排值班班次,檢查下屬人員的值崗情況和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要求。

5、愛護儀器設備,發現故障立即排除,保證正常運行。

6、了解掌握單位內部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基本情況,熟悉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撲救疏散方案以及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7、對發生的火險進行撲救,並協助調查。

8、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記錄,並及時向主管報告。

9、落實本崗位職責和完成業務培訓計劃。

(十)消防中控室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在消防中控室領班的領導下,負責消防中控室24小時值班,是其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2、負責單位所有消防安全保障系統的檢測、維護和監控工作,時刻保持中控室設備設施的完好齊備,運轉正常。

3、對講機電源充足,通訊流暢,中控室乾淨整潔。

4、熟練掌握消防系統各種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嚴密注視各種信號反應。對自動報警信號及時跑點確認,對火災早發現、早處置。

5、遇有火災,按照單位應急預案通報有關人員,並迅速啟動和運用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滅火工作。

6、做好值班記錄和設備運轉記錄。

7、遵守重點要害部位要求,未經有關領導同意,非值班人員不得進入。

(十一)各部門領班(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在本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帶領本班組人員貫徹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工作指示,對所屬工作區域安全生產工作負權限範圍內的管理責任。

2熟悉和掌握本班組業務和人員情況,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糾正違章違紀現象。

3、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能力和安全防範意識。

4、在安排班組工作的同時,應強調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5、熟悉本班組安全生產設施的分布和使用方法,掌握與本班組相關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處理一般性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並做好記錄。

6、熟悉本班組的設備設施並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

(十二)各部門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按照“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是其崗位區域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2、對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設備設施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做到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並及時報告上級。

3、熟悉和掌握與本崗位相關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解決、處理一般性安全生產問題和隱患,遇有突發事件,應在處理的同時立即報告,服從領導的指揮、調遣,參與救援等處置行動,並保護現場。

4、向客人宣傳安全生產常識和有關要求,提示客人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5、熟悉本崗位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消防器材、報警按鈕等安全設施位置,會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掌握本單位安全生產動態,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各旅遊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例會制度應明確固定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議題。

會議議題包括:

1、學習、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聽取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隱患整改情況的匯報。

3、討論當前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4、聽取其他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研究或討論本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給予獎勵或批評教育及處罰的部門或個人。

6、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計劃,聽取關於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匯報,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對上一階段情況進行總結並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7、對於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進行分類,不屬於本單位的隱患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屬於本單位的安排計劃予以排除。

(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安全生產意識,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各單位應當由相關部門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依據本單位的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3、新員工(含實習、代培和臨時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作業。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分為單位級、部門級和班組級。

單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3)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

(4)本單位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執行的重要性;

(5)消防、交通、特種設備設施等安全生產知識;

(6)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危險場所、危險作業等方面的注意事項;

(7)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8)本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

(9)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傷員、排險等應急救援知識。

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部門的生產經營特點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本部門的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3)安全生產技術基本知識;

(4)要害部位及設備分布情況;

(5)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本班組生產性質及特點;

(2)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職責;

(3)所使用設備設施狀況、性能及保養知識;

(4)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5)文明生產要求及安全操作示範。

4、離崗6個月以上的員工,要進行復工教育;轉崗(變換工種)以及使用新設備、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員工,進行新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產教育學習時間均不得少於4小時。

5、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6、對員工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可採用崗前培訓、崗上培訓、板報圖片、專題宣傳欄、錄像廣播、知識競賽、講演講座、應急預案的演習演練等多種形式進行。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專門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安全生產三級教育記錄保存至該員工離職為止,平時教育記錄至少保存兩年。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各旅遊企事業單位要對各崗位、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及時發現設備設施存在的生產安全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2、各崗位要確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每日工作結束後的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加強巡視,確保安全。

3、日常檢查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並督導各部門、各班組做好崗位檢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每次檢查都應有記錄,有問題及時解決上報。

4、每周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除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情況和生產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外,還要對上一次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複查;檢查情況要在安全生產例會上進行通報。

5、除進行日常、每周檢查外,還要進行專業性檢查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前檢查,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帶隊,全體委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6、各旅遊企事業單位應當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維護、保養、檢測記錄應當包括生產設備設施的名稱和維護、保養、檢測的時間、人員等內容。

7、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做出記錄。特種設備在檢查和日常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

8、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檢查人員的指導,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安全生產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應當作為考核評比的依據。

9、對於檢查所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應當簽發整改通知書並及時解決,整改後複查。如果一時難以解決的,要采取防範措施和制定整改計劃。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1、為進一步促進和加強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各旅遊企事業單位應當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制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2、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可分為三種:

(1)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2)各部門上報的事故隱患(包括書面或口頭反映)。

(3)個人舉報的事故隱患。

4、事故隱患分為內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兩類:

(1)內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做好記錄。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隱患,應及時通報形成隱患的相關單位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並做好記錄。在事故隱患消除之前,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5、事故隱患排查範圍涵蓋本單位所有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或設備設施(如:配電室、鍋爐房)等。

6、事故隱患排查內容包括:

(1)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是否有裸露和老化損壞現象,是否安裝了漏電保護裝置和接地保護等;

(2)疏散通道擠佔、堆放雜物現象;

(3)消防設備設施維護(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防火捲簾門等)狀況;

(4)庫房、機房管理;

(5)應急廣播系統;

(6)違章操作(電工、鍋爐工等未持證上崗);

(7)排油煙管道;

(8)液化石油氣瓶日常管理等。

7、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相關部門或具體負責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等強制措施,采取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防範措施,立即進行徹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隱患在整改完畢後,要進行複查驗收。

8、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1)根據工作分工,各部門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2)各部門要在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

(3)對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各部門要按職責分工進行查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並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或具體負責人限期消除。

(4)各部門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防範措施,並立即上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負責解決;主管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單位第一責任人,召開專題工作例會研究解決措施;本單位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各單位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備案登記制度。將群眾舉報、檢查發現、部門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的具體情況、采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複查時間等一一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情況等詳細登記造冊,並保留三年以上。

(6)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對事故隱患及時匯總,向本單位領導匯報,並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對未按職責進行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發生的問題,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五)安全生產投入制度

1、各旅遊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保證用於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並承擔由於資金投入不足所導致後果的責任。

2、在每年制定資金使用計劃時,應當列出用於投入安全生產的資金項目,便於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

3、安全生產資金要專款專用,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改造;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4、安全生產資金在使用時,應有使用部門或項目的書面申請,報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審批,由財務部門核準發放。

(六)危險作業管理制

1、危險作業包括電氣維修、金屬銲接、高空作業(高處維修、清潔衛生、裝飾裝修)和清理地溝等。

2、凡在危險作業前,都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備案。作業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視其危險程度,可直接派人現場監護,也可以委託施工單位負責人現場看護。

3、屬於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穿著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作業前必須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交待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等,作業區域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現場監護人員要嚴格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設置是否可靠,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始作業。

6、高空作業人員作業前,應先學習本單位制定的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方可開始作業。

7、清理地溝時,打開地溝蓋後,要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經檢測地溝內無有毒、有害氣體後方能作業。

8、雷雨、大風天氣條件下,禁止高空、吊裝、室外銲接等作業。

(七)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護環境,保證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各單位應當建立本制度。

2、危險物品是指爆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自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和腐蝕品等。

3、單位在工作中需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要嚴格用火管理制度;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5、盛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後必須進行檢查,不得隨意放置或丟棄,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6、危險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

7、在人員聚集的場所、單位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燃放;限制燃放區域,要有嚴格的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8、單位在接待服務過程中,發現客人攜帶上述危險物品的,要及時制止,並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八)重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如配電室、鍋爐房、燃氣調壓站、電梯機房、庫房、消防中控室等部位確定為單位安全生產重點要害部位。

2、上述重點要害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或采取分隔措施。確定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標準、應急預案等,並明文張掛。設備設施的操作和管理要定人、定機,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建立設備設施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位置平面圖、設備名稱、商標產品質量證書、使用說明書、在崗人員、安全負責人、安全設施、規章制度、操作程序、運行記錄、檢查維保記錄、事故記錄、安全預案等。

4、重點要害部位,都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現場不能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有指示標志,室內場所有應急照明,門開啟方向正確,並配有相適應的滅火器材。建立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5、各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及事故應急照明裝置。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護措施。為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無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裝事故報警裝置。

6、重點要害部位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設庫房外),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搭設床鋪休息。

7、在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穫得上崗證書,對未取得上崗證書的人員,不準單獨上崗,要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對患有嚴重疾病或存在嚴重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調離。

8、加強勞動安全教育,對有危險和影響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設備進行檢修時,主要管理人員應親自到場,制定維修方案,監督維修過程中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對違規操作行為有權制止。

9、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設備設施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重點要害部位的設備設施要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設備的絕緣表、壓力表、安全閥等,必須定期送交有關單位進行校驗,並取得合格證書。屬於特種設備的按特種設備管理規定執行(定期年檢、操作者持證上崗等)。

10、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設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安裝、維保,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裝。

11、室外使用的設備設施高度超過15米時應安裝避雷裝置,並定期檢測。

(九)重點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張貼“閒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所有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值班員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勤巡視,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3)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運行規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迴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4)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櫃、配電櫃等進行清掃。

(6)安裝、維修電器線路時,要在上級電閘懸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志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7)應按規定正確填寫、使用倒閘操作票。

(8)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牆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電纜溝內應定期投放鼠藥。

(9)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10)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運行。

2、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張貼“閒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嚴禁在鍋爐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搭床睡覺。

(3)鍋爐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業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運行規程。

(4)每班都要堅持巡迴檢查制度,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操作規程監視水位、壓力、溫度等,根據系統的設計和運行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調節,並做好詳細記錄。

(5)工作人員堅守崗位,禁止在鍋爐房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

(6)對安全閥、壓力表定期進行校驗。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等保護裝置,確保靈敏有效;發現設備及管線異常,立即上報並及時檢修。

(7)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鍋爐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3、燃氣調壓站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不準擅離值守。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2)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對本班次設備出現的問題,要交代清楚,接班人驗收後,交班人方可離開。

(3)當班期間應經常檢查儀表、設備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必須安裝安全報警裝置,配備專用維修工具,其照明、儀表設備要具有防爆性能,防止因燃氣洩漏引發爆炸事故。

(5)經常對調壓站內、外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上報有關部門。

(6)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7)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運行。

4、電梯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電梯機房和值班室內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如因維修需要動用明火時,應先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電梯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年檢。

(4)在進行維修、保養作業時,應停機作業;用易燃液體清洗電梯零部件時,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後的油抹布等,不得與其它物品混放。

(5)機房維修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備件要在貨架上擺放整齊,且遠離照明燈和電源。

(6)電梯機房、轎箱頂部、電梯井要定期清掃,及時清理各種可燃物。

(7)電梯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5、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1)庫房內應貼有安全制度、禁煙標志等安全標識;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庫房門和通道不準堵塞,保持暢通。

(2)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嚴格落實門禁制度和進出物品手續,不準寄存私人物品;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閣樓、設立辦公區等。

(3)所有庫房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符合安裝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白熾燈不得超過60W;日光燈的鎮流器要做好隔熱保護;不準安裝移動式燈具;禁止拉接臨時線路;不準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並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庫房內物品要碼放整齊,不準過寬過高。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於1.5米;照明燈具下方不得碼放物品,高度離照明燈具垂直水平距離要保持0.5米以上;貨物保持頂距0.5米以上、牆距0.5米以上、垛距1米以上。

(5)要根據不同貨物分類、分庫存放,性質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不得在同一庫房內混存;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方。

(6)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如酒庫、油庫等與其它建築物的距離,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採用防爆照明。

(7)庫房保管員要經常對照明燈、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發現線路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更新、維修;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後,方可鎖門離開,將鑰匙封存到指定地點。

(8)食品庫房要保持清潔,符合衛生標準,經常消毒,控制溫度,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9)庫房保管、值班員必須人人懂防火知識,了解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會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保持消防器材的清潔,禁止使用消防器材檔門或挪做他用。

6、中央空調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值班人員不準擅離值守,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3)嚴禁在機房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確需使用的,應在使用後及時清理。

(4)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循業務技術規范,杜絕違章違規操作。

(5)對空調設備和本部位的安全設施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6)熟知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7)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運行。

7、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嚴格制定本崗位規章制度、消防應急預案、監控報警跑點程序等,並將值機員上崗證複印件張貼上牆。

(3)每班次值班人員不得少於2人;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4)崗上人員要熟知中控室內設備設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處理方法等;報警跑點要迅速、準確無誤。

(5)消防中控室的各種設備(如電腦、自動報警、滅火系統、防排煙、應急廣播的控制櫃等)要隨時保持完好,乾淨整潔,靈敏有效。

(6)作為應急備用的消防戰鬥服、應急包、對講機、維修工具等要保證配置齊全、有效,取用方便;應急万能鑰匙應當加封處理,並有使用登記。

(7)定期檢測和清洗消防自動報警設施,按期對自動滅火系統進行水壓測試,每年檢修各種消防器材,保證各種防火、滅火設施有效運行。

(8)在崗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保養記錄、設備故障及維修記錄等。

(十)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叫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一般包括電工、電(氣)銲工、電梯工、登高作業、鍋爐工、制冷工等。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體檢合格,不能有從事本工種所禁忌的疾病。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且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轉換工種。

7、按時參加資格證件的年審,過期未審,按無效證件處理。

8、特種作業人員有休假和療養的優先權。

9、單位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電工屬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門業務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2、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各種用電設備設施應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不允許超負荷運載。

4、電源導線不許纏繞和捆綁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

5、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

6、移動電源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護套線,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

7、電線接頭必須壓接牢固,絕緣包扎良好。

8、膠蓋閘用於電源開關使用時,膠蓋閘內應裝設與設備負荷相匹配的保險絲或易熔片,不準用銅絲或鐵絲替代保險絲。

9、凡是電器(設備)自身電源線為三相插頭的,應採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10、對用電炊事機械、設備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禁止同一開關設備同時控制兩台及兩台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11、對漏電開關應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失靈的漏電開關應及時更換。

12、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燈泡要用磁燈口。

13、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1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十二)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並加強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2、凡使用臨時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批准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3、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迴檢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5、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准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藉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6、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後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等級給予行政處罰。

(十三)裝修改造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單位裝修、改造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3、施工單位應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4、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5、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6、根據季節特點以及各工種的操作特點,制定相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本單位《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及臨時用電審批等規章制度。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8、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9、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10、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乾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後必須立即斷電。

12、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十四)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質條件。各旅遊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2、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本單位的所有工種和類別負責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後由相關部門采購並按規定發放,制定發放標準明細表,任何個人與部門不得隨意更改發放標準、數量等。

3、全體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保持清潔、整齊,樹立單位良好形象。各部門主管領導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行為,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4、對於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後,勞保用品損壞、丟失或失去其應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請,主管領導簽證,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提前報廢、補發或更換。

5、采購人員必須購買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保管人員在發放前要進行驗收,合格後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失效,並建賬登記。

6、庫房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領用手續、規定和標準發放;凡規定以舊換新的物品,一定要交舊換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丟失的物品,按原價及應使用的年限折舊賠償。

7、在使用期限內離崗時,每位員工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本單位規定到主管部門辦理銷賬手續,並按一定比例折價。

(十五)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各單位應當制定本制度。

2、職業病是指單位的員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發的疾病。

3、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4、員工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5、 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穫得職業衛生保護。
    6、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7、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員工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8、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

防治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9、單位應當對員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10、員工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十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為有效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單位以及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行業標準,各旅遊區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各單位年度考核評估內容之一,實行一票否決制。各單位應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日常經營管理之中,做到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到位,全年未發生責任性生產安全事故,並受到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2)在各單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現,並受到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發生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苗頭采取措施得當、及時,避免或減少損失的。

(4)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敢於創新,並取得實際效果的。

(5)見義勇為,積極保護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

(6)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避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或避免重大損失的。

(7)其他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3、各級管理人員未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因此受到上級通報、媒體曝光造成影響的,給予行政警告或降職處分;因此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並處以適當的經濟處罰。

4、要把消除生產安全隱患作為部門經理任期考核管理目標之一。在任期內要逐步消除已經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保證不生成新的安全隱患。未達到此要求的給予行政記過、降級處分;因此而影響正常經營的,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並給予經濟處罰,取消部門評選先進資格。

5、單位各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給予通報批評,並對部門負責人給予處罰:

(1)未按規定設立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2)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3)上崗人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考試不合格上崗作業的。

(4)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業培訓,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獨立上崗作業的。

(5)違反有關規定,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存在故障和隱患,維修整改不及時的。

(6)特種設備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年檢的。

(7)違反裝修改造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8)不配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的。

(9)其他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

6、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整改,並給予當事人處罰:

(1)重點要害部位門禁制度不嚴或違反其管理制度的。

(2)違反消防有關規定,在禁用明火地方隨意使用明火或吸煙的。

(3)違反消防有關規定,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

(4)違反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的。

(5)在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時,進行冒險作業的。

(6)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生產操作的。

(7)單位車輛車況存在事故隱患不及時排除的,不按規定停放的。

(8)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或發生責任性交通事故的。

(9)其他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十七)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根據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規定,各單位應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當單位發生各種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必須在1小時內向上級和政府有關部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3)事故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國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及其接待單位和事故有關單位;

(4)對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斷;

(5)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系電話等。

3、生產安全事故書面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原因及經過;事故責任及責任者的處理;

(2)事故教訓及防範措施;善後處理過程及賠償情況;

(3)有關方面及事主家屬的反應;

(4)事故的遺留問題及其他。

4、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做好以下工作:

(1)按規定將事故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和通知接待單位及家屬;

(2)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傷員救護工作;

(4)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5)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6)屬於涉外事故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國家使館和接待單位。

二、專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2、單位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各部門經理為委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和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成立以部門經理為首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行政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做到責任層層落實,把好安全關。

4、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安全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各部門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定,切實負責,加強檢查,積極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5、安全保衛部是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總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6、單位配置的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緊急廣播系統、防排煙系統、捲簾門以及各種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所有員工都有維護、保管、養護的義務,不準隨意挪用、移動、擠佔、遮擋和損壞。

7、單位的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登記造冊,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崗位安全員為主要成員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9、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0所有員工應當認真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會”(知道單位或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

11、單位的防雷裝置,應當在每年雷雨季節前進行定期檢查,對避雷針、避雷器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12、單位把高壓配電室、鍋爐房、電腦機房、燃氣調壓站、中餐廚房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規章制度,有安全責任人,有安全防範措施,有緊急處置預案,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廚房等使用明火或產生熱能源的部位,要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設備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動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嚴格遵守本單位關於《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須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

15、不準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帶入客房,建築物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客房內不準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設備。

16、餐廳、宴會廳、劇場、歌舞廳及其他人員聚集場所和娛樂場所,營業中要控制所能承載的人數,不得超員接待,並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17、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單位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電工實施;客戶自備和使用的電器設備,須經工程部門檢查認可,並由專業電工安裝;凡可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線必須是橡膠護套導線;因工作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提前申請,按《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由專業電工安裝架設。

(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行業有關規定,各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

3、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作業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

4、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由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由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建立並保存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資料、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本等;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7、由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出記錄;在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定期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做好記錄。

8、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單位內的特種設備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由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檢測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9、在用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在用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11、加強對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12、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並對其維護保養的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14、應當將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須知和警示標志置於顯著位置。

15、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特種設備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交通安全工作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崗位安全責任制和目標管理。

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領導組織機構,在單位主要領導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本單位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單位內部交通安全狀況,使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並把交通安全工作同企業管理和工作績效結合起來,進行評比、檢查和落實。

3、確定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宣傳、檢查和機動車輛管理,與交通管理部門和地區交通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保持聯系;各部門確定一名兼職交通安全員負責本部門交通安全工作的檢查和實施。

4、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交通安全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員工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定,切實負責,加強檢查,把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車輛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車管部門統一保管,並負責費用交納及車輛維修。

5、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交通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服從本單位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管理,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制度,杜絕各種交通違章行為,服從交通民警指揮,保證行車安全。

7、保持車輛整潔,對零部件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使車輛隨時保持良好狀態,確保行車安全,杜絕帶病車、故障車上路行駛。

8、冬春季要加強對機動車輛的檢查、保養;特別是對油、水箱,車燈、剎車制動的保養;遇有雨雪、大霧天氣要緩慢行駛,避免發生事故。

9、單位車輛實行專人駕駛,車管幹部監督檢查,嚴禁未經領導批准將車輛交給非專職司機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10、單位車輛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單位的,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並確保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11、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當首先作應急處理,然後迅速與交通管理部門和單位聯系,依據交通事故處置預案及時妥善處理。

12駕駛非機動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遵守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在劃有分道線或設有隔離設施的道路上,要走非機動車道,在其它道路上,要靠右側行駛;轉彎時要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低頭猛枴,不準曲線行駛,不與機動車爭道搶行;冬季要注意避免在結冰的路面上行駛。

13、單位員工使用的非機動車應證照齊全,車況應保持良好,應經常檢查剎車、車鈴、車鎖等,做到靈敏有效,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

14、非機動車出入單位門口時必須下車推行,在單位內行駛必須注意交通安全,禁止逆行、斜穿、騎飛車、騎車帶人、雙手撒把、扶肩並行、互相追逐、嘻鬧等;上班時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擺放整齊。

15、單位內及停車場設立的各種交通標志、防撞墩、隔離墩、車位鎖及行車線路,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移動或損壞。

16、所有機動車輛進入停車場後須服從執勤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按照場區交通標志、標線行駛和停放,嚴禁在行車道上亂停亂放,阻礙交通。

17、在停車場內停放或滯留過夜的外來車輛,車場管理人員應當提醒駕駛人員自行妥善保管好車內的財物。

18、如遇車輛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時,應當由修理人員將車輛脫離停車場進行維修,禁止在停車場內修車。

19、機動車在單位、停車場內行駛時,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主動避讓行人,禁止鳴長笛。

20、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挖掘車場及道路時,須事先報告車場管理部門備案;施工部門要設置警示標志牌;竣工後,及時修復路面及有關交通設施和清理施工垃圾。

21、出現事故時,應當迅速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車輛管理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第四章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配電室安全操作規程

(一)配電室值班員必須熟悉電器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

(二)配電室值班人員一般不少於兩人,當單人值班時不應進行高壓設備的清掃和檢修工作,也不能進行裝設接地線工作。

(三)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器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攔。

(四)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器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組織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和工作轉移制度、工作終結送電制度。

(五)必須嚴格遵守《北京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確保人身和電器設備安全。

二、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生意外。

(二)維修線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必須二人以上進行操作;要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三)工作時,電氣操作人員應當集中注意力,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禁止用手觸摸。

(四)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範圍,禁止超出範圍使用;電工人員使用的一般測電筆,只允許在500伏以下電壓使用。

(五)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做好絕緣,以防發生觸電。

(六)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於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

(七)工作完畢後,必須拆除臨時地線,並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遺忘在維修現場。

(八)檢修完工後,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並和有關人員聯系好方能送電,以免發生意外。

(九)工作結束後,全部工作人員必須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示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安裝復位。

(十)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三、外部停電安全操作規程

(一)當發生停電情況時,值班員要沉著冷靜,檢查站內設備有無故障,開關有無跳閘,繼電保護裝置是否聯動。

(二)確定故障原因,及時通報部門主管,並做好倒閘操作的準備工作。

(三)倒閘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倒閘操作規程》。

(四)倒閘操作結束後,檢查站內配電設施,及時調整模擬板的運行方式,做好交接班記錄。

(五)值班員要詢問上級開閉站停電原因,做好詳細記錄,將詢問結果、設備運行狀況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空調機房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供冷(熱)前做好相關設備的檢查及檢修。

(二)開啟冷卻水泵、冷凍水泵及冷卻塔的數量與開啟制冷機組的數量相同。

(三)所要開啟的運轉設備進出口閥門應當打開。

(四)機組運轉後檢查相關係統壓力及儀表指示,做好記錄。

(五)設備開啟至關閉的時間間距不宜過短。

(六)從開啟冷卻塔到開啟制冷機組的時間不宜超過2分鐘,否則容易造成制冷機組高壓報警。

(七)從關閉制冷機組到關閉冷卻塔的時間不宜超過2分鐘,否則也容易造成制冷機組高壓報警。

(八)開機順序:開啟冷卻塔→開啟冷卻水泵→開啟冷凍水泵→開啟制冷機組。

(九)停機順序:關閉制冷機組→關閉冷卻水泵→關閉冷卻塔→關閉冷凍水泵。

(十)供冷期間24小時設專人值班,每2小時巡檢一次。

五、空調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熟悉本單位裝備使用的空調型號、管路系統、運行方式等。

(二)空調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定期檢查維修工具,保證壓力表清潔完好,加氟管路完好無洩漏;氟罐存放整齊有序,禁止和其他物品混放。

(四)維修工充氟操作時,不允許和其他工種交叉作業,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五)高空作業必需兩人以上,登高時檢查梯具穩固牢靠,必要時系好安全帶;登高作業時要有防止物品墜落砸傷行人的安全措施。

(六)設備的啟動、停止應及時轉換運行狀態牌,尤其是接到維修人員停機維修通知後,立即張掛檢修牌。

(七)做好空調機、空調機房及控制櫃的清潔工作,做到無污跡、無灰塵、無垃圾。

(八)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崗位職責,服從指揮,嚴守操作規程;對本職工作負責,不得擅離職守。

六、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

1、使用單位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應按照《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有關要求,到質量技術監察機構或授權部門逐台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2、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進行任何維修;需要帶溫帶壓緊固螺栓時,或出現洩漏需進行帶壓堵漏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護措施;作業人員應經專業培訓持證操作,並經技術負責人批准;在實際操作時,應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3、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由地、市級質量技術監察機構或授權部門負責。

4、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按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定值,采取措施後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洩漏等危及安全現象的。

(3)安全附件失效,過量充裝的。

(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的。

(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

(6)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定,采取措施後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7)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的。

七、使用燃氣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使用各種燃氣具時,使用前後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嚴禁帶故障操作,遺留火險隱患。

(二)點火時必須先火後氣,不得往爐灶火眼和烤箱內倒置各種雜廢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三)在點燃天然氣時要先點小火,後點大火,並設專人看管,嚴禁離開崗位,以防熄滅。

(四)若發生燃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五)點火時,必須使用點火棒或電子脈衝點火器等。

八、電梯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梯維修人員應當受專業技術培訓、掌握電梯的工作原理、各部分主要構造與功能,能處理排除各種故障。

(二)電梯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操作證在有效期內。

(三)進行季檢和年檢時,應由兩人以上進行,確保工作安全及檢查可靠。

(四)電梯檢修時(包括加油),應在首層電梯口懸掛“檢修停用”的警示牌,在檢修性運行時,不準載客、載貨。

(五)當進入底坑檢修時,應將底坑檢修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六)當進入轎箱頂部檢修時,應將安全鉗開關或轎頂檢修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七)在檢修時,使用的工作行燈必須為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八)嚴禁維修人員在井道外探身到轎頂,或處於廳門與轎門之間進行工作。

(九)在轎門開啟情況下,轎箱以檢修速度運行時,其上離廳門踏板距離不應超過400毫米。

九、升降車安全操作規程

(一)升降車要定期檢查,升降架上下是否自如,螺絲應牢固,鋼絲繩無鏽蝕、短股等,潤滑良好。

(二)使用升降車時,必須打開穩定支架,檢查支架穩固性,升降車轱轆要離開地面,防止升降車自行滑動。

(三)升降車應置於平整地面,當地面不平時應將車身墊平,不允許在陡坡上使用升降車。

(四)升降車頂部的工作人員必須在防護欄內工作,不得騎跨在防護欄上、站在防護欄上工作。

(五)升降車頂部平台上不允許放置各種梯子或其他墊高物品,工作人員向外探身工作時,必須保證雙腳著地,否則應移動升降車。

(六)升降車升起時,應注意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負責手動升降的人員在操作時,臉部要閃在鋼絲繩側面,防止鋼絲繩突然斷裂而發生危險;禁止雨天室外使用電動升降車。

(七)電動升降車要保證接地良好,電源線的防護層要完整,銅線不得外露;電源線橫穿馬路時應做好防護措施。

(八)升降車工作人員上下傳遞工具或材料時,不能用拋遞的方法,應用繩子吊運;平台上的工作人員應防止工具或材料墜落砸傷行人。

十、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性能和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二)在一般作業場所,應盡可能使用Ⅱ類工具,使用Ⅰ類工具時必須采取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三)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四)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Ⅲ類工具,或裝設漏電保護器的Ⅱ類工具;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工作時必須有專人在外安全監護。

(五)在濕熱、雨雪等作業環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六)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七)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採用耦合器進行聯接。

(八)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九)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接起來。

(十)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隨意拆卸。

十一、木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一)木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機械的構造、性能和操作、維護方法,做到專人使用、專人負責。

(二)操作木工機械時,應穿戴好工作服,紮緊袖口,女同志必須戴好工作帽,辮子放入帽內;不許戴手套、圍巾等進行操作。

(三)機械開始工作前必須先試車,各部件運轉正常後方能開始工作。

(四)木工機械上的軸、鏈條、皮帶輪、皮帶及其他運轉部分,都應設置防護罩和防護板。

(五)機械運轉中如有不正常情況或發生其他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車檢修。

(六)更換刨刀、鋸片時,必須切斷總電源。

十二、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工具是否齊備完好;木工機械各部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完好,工作現場是否安全,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開始工作。

(二)操作現場嚴禁吸煙和熬膠;刨花、木屑要隨時清除,堆放在指定地點;操作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水桶等消防器材。

(三)工具等其他零部件放在自己工具袋或工具箱內,不得隨意亂放;操作台、材料等應放置有序,留有必要的操作空間。

(四)電器設備應完好,線路敷設整齊,符合規定,絕緣良好;下班離人後,應切斷電源;木料等易燃物品不得靠近暖氣,應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離。

(五)使用木工機械前應熟悉和掌握機械構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使用安全注意事項;機械應有專人維護和保養。

(六)在光線不足的地方或夜間工作時,應有足夠的照明;木工機械上的照明燈必須使用12-36伏電壓;搬運較大加工材料時,應同聲協力,注意安全;木料堆放高度要合適,通風應良好,不允許從底部掏空取料。

(七)進行木材防腐和乾燥處理作業時,應制定和遵守專門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十三、設備維修組安全操作規程

(一)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開啟各種設備。

(二)定期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要問題及時匯報。

(三)熟練掌握設備的工作原理,操作時要認真仔細。

(四)對設備、儀器負責維修和保養,保證設備時刻處於良好狀態。

(五)員工在工作崗位上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

(六)上班時間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十四、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前,檢查砂輪是否裝配可靠;砂輪切削面是否平整,停止是否可靠;防護罩是否安全可靠,有無鬆動。       

(二)根據工作材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