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出入口 1) 大、中型公共建築入口的內外應留有不小於2.00m X 2.00m輪椅迴旋面積,小型公共建築入口內外應留有不小於1.50m X 1.50m輪椅迴旋面積。 2) 建築入口設有避風閣,或在門廳、過廳設有兩道門,在兩道門扇開啟後的淨距不應小於1.20m。 3) 供殘疾人使用的門,首先應採用自動門和推拉門,其次是平開門。不應採用旋轉門和力度大的彈簧門。 4) 輪椅通過自動門的有效通行淨寬度不應小於1.00m,通過推拉門與平開門的有效通行淨寬度不應小於0.80m。 5) 乘輪椅者開啟推拉門或平開門時,在門把手一側的牆面,應留有不小於0.50m的牆面寬度。 6) 乘輪椅者開啟的門扇,應安裝視線觀察玻璃和橫執把手及關門拉手,在門扇的下方宜安裝高0.35m的護門板。 7) 大、中型公共建築通過一輛輪椅的走道淨寬度不應小於1.50m。小型公共建築通過一量倆的走道淨寬度不應小於1.20m,在走道末端應設有1.50m X 1.50m輪椅迴旋面積。 8) 走道的地面應平整、不光滑、不積水和沒有障礙物。走道內有台階時,應設符合輪椅通行的坡道。 9) 當門扇向走道內開啟時應設凹室,凹室的深度不應小於0.90m,寬度不應小於1.30m。 10) 觀演建築、交通建築及醫療建築走道的兩側。應設高0.85m 的扶手。 11) 主要提供殘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A 走道的寬度不應小於1.80m。 B 走道的兩側必須設高0.85m的扶手。 C 走道的地面必須平整,並選用防滑和遇水也不滑的地面 材料。 D 在走道兩側牆面的下部,應設高0.35m的護牆板。 E 走道轉彎處的陽角應設計成圓弧牆面或45度切角牆面。 F 在走道一側的地面,應設寬0.40m至0.60m的盲道,盲道 內邊線距牆面0.30m。 G 走道內不應設置障礙物,走道的照度應達到200L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