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旅行社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2、《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直接向所在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申請並簽署審查意見後,報國家旅遊局審批。”
辦事程序:
http://www.bjta.gov.cn/bszn/1070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