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旅遊局顧曉園副局長關於落實市領導指示,積極幫助集散中心規范經營、解決實際困難的工作部署,2008年8月25日,市旅遊局召開由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08”環辦、西城區旅遊局、西城城管監察大隊、西長安街城管分隊以及北京旅遊集散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參加的協調會,就集散中心天安門發車中心在其建築物頂部設立招牌、售票大廳東側(面向天安門廣場一側)窗戶設立廣告以及夜間廣告照明等事宜進行了溝通。會議由市旅遊執法大隊徐越隊長主持,集散中心副董事長李彬介紹了廣告設計方案。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北京旅遊集散中心作為“一日游”主渠道,必須加強對其的宣傳力度,設立明顯標識和廣告宣傳,不僅能夠擴大了宣傳,而且便於旅遊者識別,但設立戶外廣告的審批權在市市政管委,天安門地區又是較為敏感地區,市市政管委批准的難度較大,建議由集散中心上報廣告設計方案,由市旅遊局上報市政府領導審批。目前,此項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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