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旅遊局是主管本市旅遊業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市旅遊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訂本市發展旅遊業的政策,編制本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起草本市旅遊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並負責指導監督。 (三)研究制訂本市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本市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開展對外旅遊業務交流。 (四)培育完善本市國內旅遊市場;研究制訂本市發展國內旅遊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的國內旅遊促銷活動。 (五)負責核準、審核管理權限內的旅行社的工作;組織旅遊飯店的星級評定工作;管理全市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工作;核準旅遊定點單位,並組織擬訂相關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行業管理。 (六)制訂旅遊行業服務標準,促進旅遊服務質量的提高;組織旅遊業服務質量的檢查、交流;受理國內外旅遊者的投訴,並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對投訴的處理工作。 (七)依法對全市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指導查處違反旅遊法規、規章的行為;規范旅遊市場,優化旅遊環境,保證本市旅遊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 (八)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按照全市旅遊發展規劃,審核旅遊設施建設、旅遊區(點)的開發利用項目;負責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九)協調促進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開發、旅遊紀念品生產銷售、旅遊娛樂;協調管理旅遊安全和旅遊區(點)秩序工作。 (十)制定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規劃;研究制訂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培訓機構和旅遊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本市旅遊行業社會團體的工作;指導協調區、縣旅遊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