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所正式立案受理旅遊者對旅行社的有效投訴6件,共涉及6家旅行社。 一、被投訴旅行社 北京霞客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路海天旅行社、北京友聯旅行社、中國職工國際旅行社總社、北京怡景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亞泰假日園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二、投訴涉及區域 投訴均為國內旅遊質量投訴,涉及湖南、甘肅、四川、山東、北京等地。 三、投訴反映的主要問題 反映導遊服務不達標的2件,反映由於兩社團款糾紛波及並損害游客合法權益的1件,反映旅行社對持有老年證游客景點門票收費不合理的1件,反映減少景點1件,增加購物的1件。 四、淺談企業誠信經營與游客理性維權 企業要經營,游客要維權,社會要和諧,旅遊要發展,四者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共同發展、互為補充。 企業誠信經營是時代的要求,社會的呼喚,發展的必然,也是人民群眾的殷切期望。針對旅行社的業務特點,經營中的誠信應該體現在兩個方面:一要誠實,即要實事求是地面向客戶、面向產品做到表裏如一、童叟無欺;二要守信,即實事求是的面對客戶、面對市場做到嚴謹承諾、恪守信義。可是在目前旅遊投訴中,由於兩家旅行社之間的團款糾紛波及並損害游客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豈為誠信?個別旅行社為了招攬游客參團,對旅遊產品過分渲染,對游客進行過高的宣傳承諾,其結果無法兌現,豈為誠信?由於市場經營中的低價競爭從而導致以增加購物次數和自費項目的方式來彌補成本的不足,豈為誠信?游客參團時循循善誘、主動講解、一概承諾,游客投訴時態度冷漠、被動搪塞、推卸責任,又豈為誠信? 因此,決定旅行社長足發展的先決條件是堅持企業誠信,保證產品品質,提高服務水平,努力創建成熟的、健康向上的經營模式,打造符合企業特點的優質品牌。 當然,作為旅遊消費者也應清醒的認識到,旅行社是將整個旅遊活動中吃、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有機串聯起來並最大限度的服務於消費者的組織經營者。因此,旅行社既有組織之任,更有經營之責。雖然,它不應也不能承擔其他的無限責任,但是,旅行社應該承擔由於自身過失和過錯從而導致游客權益受損的責任。只要是在這一責任範疇之內的服務質量問題,游客都可以持有效文件(合同、發票、行程等材料)、按照法定程序、依據現行法規進行維權投訴,只要事實存在、證據確鑿、依據充分,那麼,游客的維權主張與訴求將會得到法律與行政方面的支持! 這是一種積極的、客觀的、理性的維權行為。 在旅遊過程中出現問題時,游客首先要冷靜的判別一下問題的責任關係,不要一味認為就是旅行社的必然責任,施以某種要挾對方的辦法致使損失擴大化,甚至采取罷游、罷住、罷行等過激行為,這些都是不理性、不明智的模糊維權,既不可取,更不利於進一步伸張權力。針對出境游中對方的國家行為(簽證與否、區域管制)、天氣原因導致飛機延誤、酒店或景區內個人財物丟失、街頭偶遇突發搶劫、自由活動期間身體受損以及其他難以歸責於旅行社的意外傷害事故,游客應在旅行社的積極協助下,共同采取相應的補救與防範措施予以妥善處理。 因此,我們在倡導企業要誠信經營的同時,我們也呼籲游客要理性維權。 五、九月份投訴處理情況 2007年9月已公示的9件投訴,經我所審理並調解,已有7件達成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和解,2件尚在調解中,在投訴中涉及旅行社違規事實的,將移交旅遊執法大隊立案審理。
北京市旅遊局便民電話:6513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