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遊局全程辦事代理制
導遊證辦理程序 (完成時限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一、受理程序 (一)受理對象:北京地區旅行社和導遊服務機構註冊備案辦證人員。 (二)提交材料: 1、申辦新證: (1)加蓋旅行社公章的《申請導遊證登記表》一式兩份 (2)申領人的《勞動合同書》原件 (3)《導遊資格證》、《等級證》原件 (4)身份證原件 (5)二寸彩色證件照照片二張, 2、導遊證變更: (1)原聘用單位准許《調動憑證》及《導遊證》 (2)現聘用單位的《申請導遊證登記表》一式兩份及《勞動合同書》 3、遺失補證: 刊有導遊證掛失聲明的報紙 4、導遊證年審: (1)《導遊員年審申報表》 (2)《年審培訓合格證》 (3)《導遊證》 (4)《勞動合同書》 (三)審核標準:辦證人員提供的材料齊全、規范、真實、有效。經實審合格的進入辦理程序,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辦人,並一次性告知全部需更正和補齊的材料。 二、辦理程序: (一)對申辦人員提供的材料再次審核。審核發現問題的退受理人告知申辦人更正和補齊材料。 (二)審核合格的報負責人審批後制證。 (三)工作時限:12個工作日。 三、告知程序 (一)制證完畢後,受理人告知辦證人員登記領證。 (二)工作時限:3個工作日。 四、受理台號:第1號 五、收費事項 (一)導遊證工本費40元。 (二)導遊證調動年審不收費。 六、辦公時間 (一)申領新證、調動換證辦理為2月-11月的工作日。 (二)遺失補證辦理為全年工作日。 (三)導遊證年審業務為12月和1月的工作日。 辦公地址:建國門外大街28號北京旅遊大廈1004室 辦公電話:85157157 辦公時間: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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