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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如何銜接?
答:自2008年1月1日前男已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農業戶籍人員在已享受養老金的同時享受基礎養老金。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仍按原標準領取養老金,待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次月開始享受基礎養老金。
2008年1月1日前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繼續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試行辦法》施行之日前,已經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且女年滿55周歲以上人員,從《試行辦法》施行之日按月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