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2008年是實施新政策的第一年,為方便市民參保,市勞動保障局規定,從2008年6月25日起至11月30日期間,參保人可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此後,參保人員辦理手續的時間是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這樣次年的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到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