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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國人、涉華僑和港澳台居民結婚登記的證件證明材料
來源:北京市民政局網站    日期:2008-06-18 【字號      

  1、北京居民一方須提交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注: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證件號碼必須一致;集體戶口需攜帶本人戶口卡原件、集體戶口首頁複印件並加蓋保管部門印章;曾有婚史的須將婚姻狀況變更為“離婚”或“喪偶”);

  2、外國人和華僑須提交本人的護照和無配偶證明,港澳台居民須提交本人的通行證、身份證和無配偶證明;

  3、三張大二寸(5cm╳3.8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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