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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養老金
 
 
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按照統籌城鄉的要求,遵循與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全文]
 
《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
  2007年12月31日前,已年滿60周歲的人員,於2008年9月30日前,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辦理申請手續的,核準後的老年保障待遇自2008年1月起享受;10月1日後到社保所辦理申請的,核準後的老年保障待遇自辦理申請的當月起享受。 [全文]
 
 
福利養老金發放方式
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時間
福利養老金申領條件
福利養老金的申請
辦理需攜帶材料
辦理所需手續
辦理申領手續地點
辦理申領手續時間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具體指什麼?
辦理福利養老金申領手續時需帶哪些證件?
申領福利養老金的資格情況公示嗎?
如有人對公示的情況提出異議怎麼辦?
福利養老金待遇經核準後,何時開始享受?
福利養老金透過什麼渠道發放?
2008年4月30日前年滿60周歲的人員應何時辦理申請手續?
如果老年人在本市進行戶籍遷移,對領取福利養老金有影響嗎?
發生什麼情況會失去享受老年保障待遇的條件?
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員的情況需進行覆核嗎?
 
 視頻報道
本市三項社會保障新政策
惠及城鄉老人
北京市城鄉老年人福利養老金
申領辦法出台

 查詢與服務資訊
[全市社會保障事務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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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名錄
• 各區縣養老保險行政部門名錄

 相關政策
• 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
• 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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