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藥監門分稽〔2007〕89號
各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標示“鄭州科瑞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體外潔腸淨化儀”是無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產品。
請各有關單位開展自查,立即停止銷售,就地自行封存。並於2007年11月20日前將自查結果上報門頭溝區藥品稽查辦公室。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門頭溝分局於近期開展專項檢查,若發現繼續銷售無證醫療器械,或者其他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二まま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