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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北京市工商局委託市輕工產品品質監督檢驗一站、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北京市塑膠制品品質監督檢驗站、北京市產品品質監督檢驗所對北京市場銷售的兒童眼鏡、玩具、文具、牙刷、童鞋、童車、奶瓶、水瓶、水杯等兒童用品品質進行監測,情況如下。
一、兒童眼鏡
本次監測的是兒童太陽鏡,偵測的主要項目有:頂焦度偏差、稜鏡度的偏差、材料和表面的品質、裝配精度與整形要求、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譜區)、色極限、交通訊號透射比、抗衝擊性、標志等10個項目,經偵測全部合格。
二、修正液
修正液檢驗的項目主要是:塗後的乾燥速度、塗膜強度、再次書寫的可能性、覆蓋能力、附著力、耐溫性、外觀、標志、有害物質共計9項。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乾燥速度、覆蓋能力、有害物質(苯的含量超標)項目不合格。苯對皮膚眼睛和上呼吸道都有刺激作用,長期接觸苯會對人造成極大的傷害。經偵測有3個樣品不合格。
三、塑膠制品
本次監測的品種是奶瓶、水瓶、水杯,偵測的主要項目是衛生性能。不合格項目為脫色試驗和蒸發殘渣項目。蒸發殘渣表示浸泡液中的溶出量,塑膠中有害成分會溶解在正己烷浸泡液中,過量食用會在人體中蓄積毒性,對人體造成傷害。脫色實驗項目不合格,會導致塑膠中的著色劑溶解在食物中,而這些著色劑不是食用色素,長期過量攝入會影響人體健康。奶瓶全部合格。水瓶、水杯中發現5組樣品不合格。
四、玩具
發現5種玩具不合格,主要問題是:
1、重金屬超標:兒童可能在玩耍的過程中攝入過量有毒有害重金屬元素,從而在體內積累而形成永久性傷害。
2、小零件:玩具上的塑膠眼睛、鼻子,以及塑膠玩具濫用後產生的小零件。標準要求在玩具中的不可拆卸的小零件必須在承受70N拉力條件下不能產生分離和鬆動,否則玩具部件易被兒童用手或嘴拉下,一旦誤入口中,極易造成傷害。
五、牙刷
偵測的主要項目是:衛生要求、安全要求、規格、毛束強度、物理性能、磨毛、外觀品質、標志共計八項。此次監測發現2個樣品不合格,主要問題是:
1、安全要求不合格。在標準中規定牙刷頭部外形應光滑、無銳邊,無毛刺。安全要求在牙刷標準中是主要指標,因為牙刷頭部要進入口腔,如牙刷頭有銳邊毛刺,在使用時很容易扎破口腔傷害牙齦,直接關係著口腔的安全問題。在偵測中發現有的牙刷頭部不光滑造成不合格。
2、毛束強度不合格。毛束強度是指刷毛的軟硬度。標準中規定:“牙刷毛束強度分類應明示在產品或包裝上。”這是為了便於消費者選購適合自己的牙刷,因為刷毛的軟硬直接影響到不同年齡段的消費者需求和使用的習慣。
3、磨毛項目不合格。
標準中規定:“牙刷刷毛單絲頂端輪廓必須去除銳角,且不應有毛刺。”牙刷磨毛主要是為去除切除後每根毛的毛刺,並且磨成圓鈍形,減輕對牙齦的傷害。
六、童鞋
發現6組樣品不合格,主要問題是:
1、標志項目不合格。
標準中規定,在產品內包裝明顯位置產品名稱一欄中必須正確標出鞋幫材料(單一使用面革材料的必須注明鞋幫材料是何種天然革、二層革或合成革、人造革,天然皮革與其它材料混用或天然皮革之間混用的也應標明)。
2、物理機械性能項目不合格。
外底耐磨性能不合格是此次抽查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鞋底耐磨性能是考核鞋底材料耐磨程度的重要指標,耐磨性能的好與差直接影響著鞋的使用壽命。
七、童車
2個樣品不合格。主要問題是:
1、兒童三輪車擠夾點項目不合格。標準中規定三輪車上不得有任何可觸及的擠夾點。否則容易夾傷孩子的小手指。
2、兒童推車標準規定如手把可以換向,則車輛前後兩端都應裝設制動裝置。制動裝置是為了確保推車穩定性及使用方便而設定的,如果只在一端有制動裝置,會有潛在危險。
八、油畫棒
經偵測發現1個樣品重金屬鉛含量超標。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不斷加強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工作,充分發揮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測和不合格商品強制退出機制的作用,實施對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有效偵測,淨化消費環境,確保兒童用品的品質。如果消費者購買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憑據購物憑證向銷售商要求退貨。
200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