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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春節期間,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積極組織市場價格檢查,加大查處力度。從整體情況看,市場價格秩序基本穩定,以往假日投訴較多的停車場、電子市場的投訴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由於煙花爆竹價格舉報量增加,價格投訴總量比2007年同期上漲了39.5%。
一、基本情況
2008年春節期間全市價格檢查部門共出動468人次,對1017個經營單位進行了檢查,當場糾正價格不規范行為5起,立案調查2件。
春節期間,全市12358價格舉報熱線共接到價格舉報咨詢電話269個,其中價格舉報60個,比2007年同期43個上昇39.5%。舉報位列前三位的問題分別是:煙花爆竹銷售不執行最高零售價及不明碼標價21件,佔舉報總數的35%;機動車停車超標準收費20件,佔舉報總數的33%;商業餐飲服務明碼標價問題13件,佔舉報總數的22%。市價格舉報中心已全部通知區縣應急檢查組調查核實。目前,已查實18件,其餘問題有關區縣將依照法定程式節後處理。
二、工作特點
2008年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特點是:部署周密、連續工作,提前規范、重點突出,反映迅速、及時查處。
(一)部署周密,連續工作
一是針對2007年價格總水平上漲較快的情況,為保障2008年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市發展改革委提前制定了節日市場檢查方案。2007年12月17日向區縣下發了《關於元旦、春節市場價格檢查的通知》(京發改[2007]2439號),組織全市開展了居民生活必需品、鮮活農產品運輸、長途客運、機動車停車等價格收費檢查。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市區聯合對具有節日特點的煙花爆竹和機動車停車收費進行了價格大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
二是為更好地保障煙花爆竹臨時價格幹預措施的有效落實,節前,市發展改革委專門召開區縣物價檢查所長會議,集中學習北京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對本市煙花爆竹實行臨時價格幹預措施的通知》(京發改[2008]208號)的規定,統一宣傳口徑,研究價格檢查的具體方法和應急措施。
三是節前透過新聞媒體向全市人民發出價格提示,進一步增強了消費者的自我防範意識,與此同時,市發展改革委對以往價格違法行為多發行業實施了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措施,積極引導企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
四是節日期間新聞媒體多次參加市場檢查,加大了價格執法宣傳和報道力度,增強了群眾對市場穩定、價格穩定的信心。
(二)提前規范,重點突出
為強化春節期間價格監管,市區縣發展改革委針對以往假日期間價格投訴較多的停車收費、電子產品、長途客運票價等問題,采取多項措施重點規范價格行為,把價格監管工作做在了平時。
市物價檢查所透過與企業負責人建立的日常工作聯系制度,完善了價格舉報快速處理機制,力爭將春節期間廟會、香山等地區停車收費投訴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取得良好效果。2008年春節期間機動車停車收費舉報20件,同比下降了41.2%。
海澱區發展改革委在電子市場內設定“請購買帶有已填寫完整的商品標價簽的商品”等溫馨提示,幫助部分市場建立完善價格咨詢和定價管理系統,經過整頓規范,電子市場價格秩序明顯改善。2008年春節期間只接到1件價格投訴。
豐台區發展改革委積極推動趙公口客運站等6個長途客運站發起誠信倡議活動,春運期間,豐台區物價檢查所整合力量,二十四小時監測各站的票價執行情況。昌平區發展改革委要求十三陵餐飲一條街上的商家在牆壁醒目位置張貼價目表、12358舉報電話和提示語標牌,讓群眾明明白白消費。由於措施得當,工作到位,2008年春節期間豐台區長途客運站和昌平區十三陵餐飲一條街均實現了價格零投訴。
(三)反應迅速,及時查處
為及時處理群眾舉報,化解價格矛盾,根據市領導要求,市、區(縣)於1月10日全部建立了雙休日市場價格應急檢查小組,檢查小組除平日開展正常的市場檢查外,節日期間還隨時調查處理群眾投訴,增強了價格檢查部門應對突發價格事件的處理能力。
2月7日(正月初一),兩位消費者分別來電投訴大觀園南側停車場,公聯順達停車管理公司預收費一次20元,大觀園西門停車場,宣聯停車管理公司1小時收費10元。接到群眾投訴後,宣武區發展改革委立即前往現場調查核實,責令糾正價格違法行為,退還消費者多付價款,並對兩公司分別做出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消費者對及時查處舉報十分滿意。
2月8日(正月初二),陸昊副市長和市發展改革委盧映川副主任檢查了本市煙花爆竹市場,發現位於廣渠東路“北京誠霖通商貿中心”在銷售煙花爆竹時高於規定標價,市發展改革委和朝陽區發展改革委物價檢查人員當日依法對該公司進行了處理。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從春節期間價格投訴情況看,煙花爆竹銷售環節價格問題較多,按照《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我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將持續至2月21日(正月十五)。節後,市發展改革委將繼續加強對煙花爆竹臨時價格幹預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價格違法行為,保證群眾買到價格合理的煙花爆竹。對於屢查屢犯的經營者,市發展改革委將與區縣煙花辦溝通,聯手對其進行規范。
二まま八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