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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08年5月至6月對本市27家電視媒體及14家報紙類媒體發佈的醫療器械廣告進行了監測,現將監測結果通告如下:
一、共監測到違規發佈的醫療器械廣告145次,均在報紙類媒體發佈,涉及5種醫療器械產品。這些違規醫療器械廣告中含有功效斷言及保證、利用不應該使用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誇大產品使用範圍等內容。其中“芯武器”、“聚御堂阻鼾器”、“康泰健腦儀”三個產品違規廣告發佈次數均達到25次以上。此外,“芯武器”、“聚御堂阻鼾器”兩個產品在2008年上半年市藥品監督局的違規醫療器械廣告監測中,已發現其分別累計發佈違規醫療器械廣告64次和15次。
二、從廣告發佈情況上看,違規行為分為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和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上述違規情況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處理。
三、經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透過的醫療器械廣告全部符合廣告審查標準、並已在市藥品監督局網站上進行公示。
在此,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大眾,要注意甄別真假醫療器械廣告,拒絕虛假宣傳。
特此公告。
附件:2008年第三期(總第十六期)北京市違規醫療器械廣告監測結果
二まま八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