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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6年老年人口資訊和老齡事業發展狀況報告
來源: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日期:2007-10-19

  在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區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配合下,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編制完成了《北京市2006年老年人口資訊和老齡事業發展狀況報告》。

  第一部分  北京市戶籍老年人口資訊

  一、老年人口基本資訊

  2006年底,北京市戶籍總人口為1197.6萬人。其中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為202.4萬人,佔總人口的16.9%;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為152.9萬人,佔總人口的12.8%;8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為25.8萬人,佔總人口的2.2%。

  在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老年人口為96.9萬人,佔47.9%,女性老年人口為105.5萬人,佔52.1%;性別比為91.8。

  在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中,60歲-69歲組佔48.1%,70歲-79歲組佔39.2%,80歲及以上組佔12.7%。

  在全市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非農業人口為151.5萬人,佔74.9%,農業人口為50.9萬人,佔25.1%。分城市功能區看,在全市非農業老年人口中,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發展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分別佔28.5%、55.9%、10.7%和4.9%;在農業老年人口中,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的農業老年人口數分別佔12%、54.6%和33.4%(首都功能核心區已沒有農業人口)。

  二、老年人口撫養系數

  2006年底,按15歲-59歲勞動年齡人口撫養60歲及以上人口計算,北京市老年撫養系數為23.3%;按15歲-64歲勞動年齡人口撫養65歲及以上人口計算,老年撫養系數為16.7%。

  分城市功能區看,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按15歲-59歲勞動年齡人口撫養60歲及以上人口計算,老年撫養系數分別為27%、24.7%、19.8%和21%;按15歲-64歲勞動年齡人口撫養65歲及以上人口計算,老年撫養系數分別為20.6%、18%、12.9%和14.6%。

  北京市18個區縣中,按15歲-59歲勞動年齡人口撫養60歲及以上人口計算,老年撫養系數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區、朝陽區和崇文區,分別為28.4%、27.3%和27.3%;按15歲-64歲勞動年齡人口撫養65歲及以上人口計算,老年撫養系數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區、崇文區和西城區,分別為21.6%、21.3%和20.4%。

  三、分區縣人口老齡化的基本資訊

  2006年底,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的人口老齡化程度分別為19.3%、17.8%、14.5%和15.1%。

  北京市18個區縣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數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陽區、海澱區和豐台區,分別為34.1萬、31萬和19.2萬。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排在前三位的是宣武區、崇文區和朝陽區,分別為20.3%、19.6%和19.4%。

  2006年底,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的人口高齡化程度分別為3.6%、2%、1.6%和1.7%。

  北京市18個區縣中,人口高齡化程度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崇文區、宣武區和西城區,分別為3.9%、3.6%和3.5%。80歲及以上人口佔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排在前三位的是崇文區、東城區和西城區,分別為19.7%、18.6%和18.5%。

  四、百歲老年人情況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百歲老人共計311人,其中男性74人,女性237人。北京市每十萬戶籍人口中擁有百歲老人3人。

  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擁有百歲老年人數分別為111人、144人、38人和18人,每十萬戶籍人口中擁有百歲老年人數分別為5人、3人、1人和1人。

  北京市18個區縣中,擁有百歲老人人數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朝陽區、海澱區和東城區,分別為58人、53人和38人。每十萬戶籍人口中擁有百歲老年人數排在前三位的區縣是東城區、西城區和崇文區,分別為6人、5人和4人。

  五、純老年家庭人口情況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純老年家庭人口數為33.1萬,佔全市老年人口總數的16.4%。

  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純老年家庭人口數分別為4.7萬、15.9萬、6萬和6.5萬,佔該功能區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總數的比例分別為10.9%、17.5%、13.7%和26.6%。

  北京市18區縣中,純老年家庭人口數排在前三位的是朝陽區、海澱區和豐台區,分別為6萬、5.2萬和3萬。純老年家庭人口數佔該區(縣)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總數的比例排在前三位的是門頭溝區、延慶縣和密雲縣,分別為33.4%、28.9%和27.6%。

  第二部分  老齡事業發展狀況

  一、養老保障

  (一)城鎮社會養老保障

  2006年,北京市進一步加大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力度,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的激勵約束機制。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參加養老保險統籌人員共計604.1萬人,其中離退休人員161.5萬人。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達到1245元,養老金的最低標準提高到每月620元。

  截至2006年底,已累計對133.6萬名退休人員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系卡;在社區對45萬名退休人員進行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在2103個(佔全市2252個社區總數的93.4%)社區建立退休人員自管組織7899個;已接收15.4萬名退休人員實行社區管理。

  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我市公務員工資制度和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也進行了改革,各單位認真執行了幹部退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休費、退休費按時足額發放,未發現拖欠現象。

  北京市還制定了相關辦法,妥善解決了城市化進程中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將3.8萬名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納入社會保險覆蓋範圍。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06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得到穩步推進,各郊區縣農村養老保險辦法全部出台,全市參保人員達到44.8萬人。

  2.征地超轉人員保障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共有征地超轉人員2.8萬人,平均年齡69歲,其中一般人員26580人(佔95%),病殘人員1292人(佔4.5%),孤老128人(佔0.5%)。征地超轉人員享受生活補助方面,全市人均月補532元。醫療保障方面,一般超轉人員月發補助30元,年內360元以上部分報銷50%,2萬元封頂;超轉病殘人員醫療費用年內3000元以下,報銷80%,3000元以上部分報銷90%,5萬元封頂;超轉孤老看病實報實銷。

  3.農村計劃生育老年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從2005年開始,北京市實施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截至2006年7月底,8515名計劃生育老年家庭獎勵扶助對象領到了獎勵扶助金,獎勵扶助對象按人年均不低於6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

  (三)貧困老年人社會救助制度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共有23.3萬城鄉低收入人口納入低保範圍,其中60歲及以上的低保對象有3.6萬人,佔全市低保對象總數的15.4%,佔全市老年人口總數的1.8%。

  在全市60歲及以上的低保對象中,享受城鎮低保待遇的有8229人,佔23%;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有27561人,佔77%。

  2006年,北京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分類救助得到進一步完善,城市“三無”人員、重殘人、老年人、重症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按照1.05-1.15的救助系數享受分類救助待遇。為緩解老殘一體家庭困難,對法定撫養人達到退休年齡的重殘人家庭,核定其家庭收入時,對法定撫養人先扣除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80%,再計算家庭收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有農業人口的各區縣自行制定,朝陽區和豐台區已實施城鄉低保制度並軌,年人均3720元,其它區縣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年人均在1000元-2880元之間。

  2.農村五保老年人的供養情況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共有4173人,其中60歲及以上五保對象2793人,佔66.9%。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除全額享受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外,再附加保障金的10%作為生活補助費,並按現行農村五保供養政策的要求,確保其供養標準不低於當地上年人均收入的65%,不足部分由區縣和鄉鎮財政予以補足。2006年,全市集中供養平均標準為5700元,分散供養平均標準為4200元,全年共支出五保供養經費3076萬元。

  3.貧困老年人的醫療救助

  城鎮低保對象年個人負擔500元醫療費用以上的,可享受醫療救助,按50%報銷醫藥費,慢性病最高可報銷2000元,危重病最高可報銷10000元。在農村,透過建立實施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由政府資助所有低保對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2006年9月1日起,全市60歲及以上的低保老人均可享受慈善醫療卡服務,即持卡老人可憑卡在定點醫療機構享受免掛號費、診療費的門診醫療服務,每年金額500元。

  4.貧困老年人的住房保障

  為保證困難老年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城市方面,2006年有關部門擴大了廉租住房範圍,從低保對象擴展到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580元的家庭;農村方面,繼續實施清寒家庭危房翻建規劃。

  二、老年醫療保健

  (一)醫療保障

  1.城鎮醫療保險制度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達到679.5萬人,比上年增長了18.2%。全市共有137萬人次退休人員報銷醫療費3.8億元。

  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城鎮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互助,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只繳納大額醫療互助費;退休人員因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的費用是在職職工的60%;退休人員的門診報銷起付線為1300元,起付線以上的醫療費用,70歲以下的由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報銷60%,70歲及以上的報銷70%,高於在職職工“2000元起付、報銷50%”的待遇。

  2006年,北京市建立了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退休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互助報銷範圍內,由個人按比例負擔部分的,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報銷50%,達到退休人員的實際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為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例小於5%,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在10%-15%之間。同時調整了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劃入額,70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全年劃入1200元,70歲及以上的劃入1320元,使患慢性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的退休人員在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個人負擔小於8%。

  2005年起北京市開始推行退休人員在居住地社保所報銷醫療費工作,退休人員可以自主選擇在單位或居住地社保所報銷門診醫藥費。截至2006年底,全市有100萬退休人員選擇了在社保所報銷醫療費,佔居住在本市退休人員總數的65%。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006年,全市300.5萬農民中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數達到261萬人,參合率達到86.9%。全年我市參合農民穫得補償的有198萬人次,補償支付的資金總額3.3億元,佔本年度籌資總額的87.6%。其中,穫得住院補償13萬人次,補償金額2.6億元(佔基金支出總額的77.8%),次均住院費用為6201.6元,次均住院補償1967.9元,實際補償率為31.7%;穫得門診補償119萬人次,門診補償支出6207.2萬元(佔基金支出總額的18.9%);體檢44萬人次;其它補償22萬人次。

  (二)老年醫療服務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已完成市、區(縣)兩級老年醫院的建設,實際開放床位2665張。

  2006年,城八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60歲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近10萬份,建立家庭病床5000餘張。各社區開展了以老年人為主要對象的慢性病費用控制與效果評價、“生活方式疾病綜合防治”等活動,實施社區常用藥品零差率銷售,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宜的社區常用藥品。

  三、為老服務

  (一)養老福利服務設施

  2006年底,全市共擁有養老服務機構324所,其中政府辦養老服務機構214所,社會力量辦養老服務機構110所,總床位35345張,床位使用率約60%。推廣養老服務設施“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模式,完善扶持優惠政策,營造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從2001年開始啟動“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至今,全市共建設完成2335個城市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總面積達143萬平方米,基本實現了在全市93%的社區達到了“三室一場一校”(日間照料室、文化活動室、衛生保健室、室外老年健身活動場、老年學校)設施建設的工作目標。從2006年開始實施“山區星光計劃”,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新建或改建了279個山區“星光老年之家”。

  (二)老年法律援助

  2006年,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20569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區縣法律援助中心與區縣老齡委共同設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並配有專職法律工作者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同時在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依託司法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請法律援助。

  (三)扶老助老

  2006年,全市共有16933名80歲及以上的高齡老年人享受到各級政府和部門發放的高齡補貼。兩節期間,全市各級政府共走訪慰問老年人6.5萬人次。全年在西城、崇文、宣武和海澱區,為老年人裝設緊急醫療救援呼叫器2700多個,在10個遠郊區縣裝設應急服務鈴2004個。“走進山區--三下鄉”活動全年共為老年人提供服務項目14個、服務活動40場,使7000餘名老年人直接受益。

  四、老年文教體活動

  (一)老年文教體活動

  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共配建全民健身工程5563個,國家級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5個,市級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25個。市區兩級老年體育組織健全,全市共有晨晚練輔導站4905個,這些輔導站已成為老年人參與日常健身活動的主要場所。“北京市老年人優秀健身項目展示”活動形成品牌,成為我市全民健身體育節和全民健身周的主要活動之一。

  全市共有各類老年社團組織5150個,老年文體團隊5萬多支;各級老年活動站(中心、室)5541個。

  全市共有各級老年學校(大學)2921個,參加學習人數全年累計31.4萬人次,其中市級老年大學2所,參加人數0.2萬人次;區縣級老年大學19所,參加人數1.2萬人次;街道及社區老年學校2900所,參加人數30萬人次。

  (二)老年人協會

  2006年底,全市共有各級老年人協會6174個,參加人數48.2萬人,其中居(村)級老年人協會6152個,街(鄉)級老年人協會20個,區(縣)級老年人協會2個。

  相關解釋:

  本報告中“一、老年人口基本資訊,二、老年人口撫養系數,三、分區縣人口老齡化的基本資訊”的數據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戶籍人口監測系統7月底提供的時點數據推算而得。“四、百歲老年人情況,五、純老年家庭人口情況”來自於2006年北京市老齡事業統計中老年人口資訊。本報告中的人口數均為戶籍人口數。

  根據《北京市“十一五”時期功能區域發展規劃》,我市可分為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四個功能區。本報告在分析各區縣老年人口數據的基礎上,還對各城市功能區數據進行了分析。各城市功能區所包括的區域見表3。

  本報告中的人口老齡化程度是指60歲及以上的戶籍老年人口佔戶籍總人口的比重。

  本報告中的人口高齡化程度是指80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佔戶籍總人口的比重。

  數據來源:2006年北京市老齡事業統計中老年人口資訊。

  純老年家庭是指家庭全部人口的年齡都在60歲及以上的家庭,包括:ヾ獨居老年人家庭;ゝ夫婦都在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家庭;ゞ與父母或其它老年親戚同住的老年人家庭。數據來源是2006年北京市老齡事業統計中老年人口資訊。

  征地超轉人員,是指市政府批准征用農村土地後由農民戶轉為居民戶的超過轉工安置年限(男60歲、女5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勞動年齡範圍內喪失勞動能力不宜轉工安置的病殘人員。

  獎勵扶助對象,指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的人:ヾ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ゝ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ゞ1973年1月1日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包括收養,以下相同)子女的行為;々依法生育的子女現存一個,或均死亡現無子女。

  “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是由民政部統一部署,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一項為老服務工程。該工程主要透過各級政府的投入,社會福利資金的資助,以及社會力量的支援和參與,有計劃、有重點地發展和完善一批社區為老服務設施。

 

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二まま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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