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08〕1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經2008年4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
任命苟仲文為北京市副市長。
免去牛有成的北京市副市長職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まま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