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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任〔2008〕13至29號
市人民政府2008年2月28日第3次市長辦公會議決定:
崔鵬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正局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常務副主任,免去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應急指揮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盧全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常務副主任職務。
免去王孝東、魏成林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薄鋼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職務。
免去柴曉鐘的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王叔宜的北京市司法局副巡視員職務。
免去李穎津的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孫振宇的北京市人事局巡視員職務。
王東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周毓秋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張家明任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免去周毓秋的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馮海的北京市工業促進局副局長、北京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張家明的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張慧光任北京市旅遊局局長。
免去杜江的北京市旅遊局局長職務。
薄鋼任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主任。
免去吳世民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主任職務。
周立雲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免去顧寶華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巡視員職務。
周旭任北京市投資促進局(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於燕任北京市投資促進局(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副巡視員。
免去崔寧的北京人民藝術劇院副院長職務。
譚向勇任北京工商大學校長。
免去沈愉的北京工商大學校長職務。
王稼瓊任北京物資學院院長。
免去譚向勇的北京物資學院院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