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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我市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信訪辦”)面向社會人員和2008年普通大專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考4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來訪接待崗位3名;
來信辦理崗位1名。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質素、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法律、文秘、公共管理類專業,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
3、社會人員須具備一定的工作經歷,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進京審批條件;
4、年齡30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後出生);
5、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
6、具備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三、報名方法
報考人員請於2008年7月7日-7月16日將以下材料郵寄至指定地點,並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公開招考”字樣,謝絕來訪。材料要求如下:
1、填寫完整的《市信訪辦公開招考公務員報名錶》(見附件);
2、戶口本(卡)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郵寄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和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複印件);
5、《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複印件。
郵寄地址:東城區正義路2號市信訪辦人事教育處
郵編:100744
四、考試安排
市信訪辦將根據職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65193775 65193736
附件:市信訪辦公開招考公務員報名錶
二まま八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