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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調控目標
1﹒地方財政收入增長13%。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2﹒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 3%以內。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3﹒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控制在103%以內。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4﹒萬元生產總值能耗下降5%。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二、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
5﹒嚴格遵循安全、品質、功能、工期和成本“五統一”原則,按照“2008”工程建設綜合計劃安排,按計劃開工新建場館和國家會議中心、奧運村、記者村等相關設施,適時啟動改擴建項目,抓緊落實臨時場館建設方案。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2008”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國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加快安立路、白廟村路、惠新西街立交、左安東路等奧運場館周邊道路建設。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路政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加快奧運場館及周邊地區市政配套設施建設。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2008”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啟動奧林匹克中心區廣場、水系、綠地等景觀工程。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2008”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建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實施“陽光工程”,確保“廉潔辦奧運”,加強監督、審計工作。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2008”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 協辦單位:市監察局、市審計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加快建設地鐵5號線、4號線、10號線一期(含奧運支線)工程,開工建設機場軌道交通線。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市交通委趙文芝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路政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建設機場北線、京承高速公路二期等高速公路,蓮花池西路、通惠河北路等城市快速路,朝陽路一期、玉泉路二期等城市主幹路。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國土局、市路政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繼續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環系統,推進回龍觀、天通苑等8個重點地區的道路及公共客運系統建設,做好五環路內道路交通組織優化工作,完成南中軸路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建設。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路政局、市運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促進能源供應結構調整,重點抓好陝京天然氣二線市內配套工程、熱力管網公主墳和車公莊西延工程,發展天然氣用戶12萬戶、集中供熱面積300萬平方米。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市政管委陳文佔 協辦單位:市燃氣集團、市規劃委、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熱力集團、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加快5座污水處理廠建設,完成40公里城市河段治理任務。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國土局、相關區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開工建設南水北調重點控制性工程,完成西四環暗涵58公里建設任務。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南水北調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城近郊建成區、郊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4%和40%。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市政管委陳文佔、市規劃委陳剛、相關區縣政府區縣長 協辦單位:市環保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城八區、郊區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70%和40%。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環保局、市排水集團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制定實施第十一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繼續削減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2000台燃煤鍋爐改用清潔能源,淘汰3800輛老舊柴油公交車,按照歐Ⅲ排放標準更新2萬輛的士,加強工地揚塵污染監管,鞏固治理成果,全年市區空氣品質二級和好於二級的天數達到63%。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環保局史捍民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結合城市防災避險設施建設和節水、集水的需要,積極推進公園綠地和園林景觀道路等綠化美化工程建設,城八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5%。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園林局王仁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認真落實《北京市城市環境建設規劃》,從城市中心逐步向外圍推進,確保2007年完成環境建設各項任務。今年重點整治三環路以內及奧運場館周邊69個“城中村”。整頓309處街區戶外廣告,在100條重點大街開展創建“六無”示範活動。統一規劃主要大街臨街建築牆體清道夫作。改造、新建標準公廁700座。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市政管委陳文佔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國土局、相關區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1﹒完成272個直管公房小區的整治改造。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2﹒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原則,清理和規范行政執法主體,建立協調機制,落實責任制,繼續推進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市政管委陳文佔、市編辦李超鋼、市政府法制辦周繼東 協辦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3﹒強化日常監管,夯實基層管理,綜合治理黑車、游商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下大力氣排查“臟、亂、差、險”等管理盲點,維護管理好各類市政設施。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市市政管委陳文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4﹒從方便市民出發,做好各項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修訂《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制定《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管理規定》。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規劃委陳剛、市建委劉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5﹒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和法規宣傳教育,培養市民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協辦單位:市交通委、市運輸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6﹒理順流動人口管理體制,提高流動人口登記率。加強對外地進京上訪人員接濟管理工作。加大對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力度。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市民政局趙義 協辦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衛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7﹒嚴格按照國務院批覆和《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要求,完成教育設施空間佈局規劃、醫療設施空間佈局規劃等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組織編制中心城和新城重點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加緊編制近期建設規劃,明確建設時序和近期建設重點。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規劃委陳剛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市教委、市衛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8﹒從管理體制、機制上研究控制人口規模的方式和手段。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市人口計生委鄧行舟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9﹒在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上,依託專項規劃,進一步落實各區縣的功能定位,探索制定新的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對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指導。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統計局崔述強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0﹒強化規劃實施監督,堅決維護城市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嚴格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規劃監督若幹規定》(市政府令第86號),充分利用衛星查違現代科技手段,聯合建設、國土、城管、園林等部門共同實施規劃監督;加大行政處罰力度,采取措施徹底改變以罰代拆、以罰代管的狀況。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規劃委陳剛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三、經濟發展
31﹒認真貫徹中央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保持固定資產投資的合理規模,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著力解決經濟發展中存在的重外延輕內涵、重增量輕存量、重數量輕品質、重速度輕效益、重引資輕服務等問題,進一步提高經濟增長的品質和效益。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2﹒加強以自主創新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全面完成“五年上台階”各項任務,進一步發揮中關村科技園區綜合改革和創新示範的作用。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中關村管委會戴衛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工業促進局、市知識產權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3﹒完善智力要素參與分配的企業產權激勵機制,推進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和院所轉制企業的產權改革和股權激勵試點工作,抓緊解決中小科技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協辦單位:中關村管委會、市科委、市國資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4﹒鞏固軟體設計產業的國內軟體領先地位,加快全市軟體產業基地特別是中關村軟體園建設,整合軟體產業各類資源,促進相關產業聯盟,提升全市軟體產業整體水平。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中關村管委會戴衛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5﹒加速北方微電子產業基地建設,加快以中芯國際為龍頭的設計、製造、裝備、材料的整合電路產業鏈的建設和發展。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魯勇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6﹒促進製造業集群化、集約化發展,加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重點產業基地建設。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魯勇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7﹒制定北京工業開發區發展指導意見,推動新增和搬遷改造的工業項目按產業類別向開發區集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8﹒抓好支柱產業重點項目建設,促進汽車、電子等產業群和產業鏈的發展。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9﹒制定並實施時裝、食品、包裝印刷產業發展綱要,扶持都市型工業的發展。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 協辦單位:市商務局、市新聞出版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0﹒抓住對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業務的機遇,促進在京外資銀行積極擴大業務範圍,積極支援國內外各類金融機構來京落戶。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北京銀監局賴小民 協辦單位:市投資促進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1﹒推進地方性金融機構改革,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籌建市農村商業銀行。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北京銀監局賴小民、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韓平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2﹒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融合,大力發展電子商務、資訊增值服務、綜合技術服務等新型服務業。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協辦單位:市資訊辦、市科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3﹒全方位優化旅遊環境,繼續深入治理旅遊市場,大力發展高端客源市場,著力抓好會議旅遊、獎勵旅遊、修學旅遊,以高端產品帶動旅遊業發展。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旅遊局於長江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4﹒充分利用北京舉辦大型國際展覽優勢,改善展覽業市場環境,促進北京展覽業健康發展。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市商務局李昭、市貿促會周茂非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5﹒將影響交通和環境、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小商品批發市場逐步調整出市中心區。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協辦單位:市工商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6﹒加快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向郊區和新建社區延伸,鼓勵和扶持社區服務業發展,滿足城鄉居民消費需求。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 協辦單位:市農委、市民政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7﹒切實抓住並利用好目前有利的機遇,把擴大開放與加快優勢產業發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有機結合起來,吸引境內外資本向北京聚集,提高利用外資的品質。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協辦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市工業促進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8﹒加快金融、文化、教育、旅遊等領域對外開放,積極承接國際服務業的外包轉移,促進服務貿易發展。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49﹒充分發揮北京產權交易所的平台作用,制定相關政策,促進跨國公司以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協辦單位:市國資委、市工業促進局、市科委、市投資促進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0﹒完善和落實城市基礎設施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加快吸引外資步伐。從體制機制創新入手,依託重大工程項目,引進先進技術,提高消化、吸收和創新水平。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協辦單位:市投資促進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1﹒對重點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給予政策扶持和定期跟蹤服務,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優化出口產品結構。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促進局、中關村管委會、市科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2﹒建立健全以市和區縣兩級政府為主、相關中介機構配合的貿易促進工作機制,為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支援和幫助。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3﹒採用多種對外經濟合作方式,支援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資等業務。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協辦單位:市投資促進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4﹒堅持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水耗下降9%。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5﹒加強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用水總量控制在34 2億立方米以下;各行業嚴格計劃用水,實行定額管理。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6﹒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土局安家盛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7﹒編制年度土地利用、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及土地儲備和土地一級開發計劃,推進土地儲備和土地一級開發,節約和集約用地,新上項目優先利用存量土地。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土局安家盛、市規劃委陳剛、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建委劉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8﹒建設亦莊節水示範區。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魯勇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59﹒加快推進平房區水、電一戶一表改造。完成城八區6 5萬戶居民用水“一戶一表”改造任務。完成平房地區配電“一戶一表”改造6萬戶任務。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北京電力公司李一凡、城八區區長 協辦單位:市自來水集團、市國資委、市國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0﹒城區新建70公里再生水管線,推進園林綠化、道路降塵、景觀用水、洗車等利用再生水工作,建設再生水灌區,全年再生水利用2 6億立方米,全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園林局、市排水集團、市自來水集團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1﹒嚴格執行節能65%的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新標準,制定公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並開展試點工作。同時制訂節約型居住區指標並在18個區縣各選擇一個小區開展試點工作。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規劃委陳剛、市建委劉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2﹒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推廣資源節約利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器具。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節約意識。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3﹒探索建立有利於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和規劃,抓緊制定實施產業用地、水耗、能耗、環保、就業容量、帶動效應等方面的標準,建立產業篩選和綜合評價機制,使消耗高、污染大的產業和企業逐步退出。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4﹒公佈首批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制定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在醫藥等行業的典型企業做好試點示範工作。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環保局史捍民、市科委馬林、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5﹒根據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能源需求,研究制定重點能源戰略平衡規劃,推進區域開發與合作。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6﹒統籌協調能源結構調整與環境保護的關係,把握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能源需求側管理水平,完善應急預案,做好儲備工作,緩解煤、電、油、氣、運緊張狀況,保證能源供應。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7﹒搞好糧食、食用油等重要商品的儲備、調運和供應調節,保障市場穩定。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8﹒精心編制好《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綱要》。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9﹒繼續做好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統計局崔述強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0﹒積極參與國家京津冀都市圈區域規劃的編制工作。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四、“三農”問題
71﹒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推進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經營主體多元化,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2﹒完成農村集體土地地籍調查,開展核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的試點工作。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土局安家盛、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3﹒按照“近郊區逐步推開,遠郊區擴大試點”的思路,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4﹒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品質不下降、用途不改變,落實到地塊和農戶。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土局安家盛、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5﹒深化農業結構調整,全面落實“221行動計劃”,摸清市場需求和資源底牌,形成兩個調研成果。構建農業“七大體系”,完成建設“七大體系”的實施推進意見。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市農業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6﹒積極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支援力度,完成第一批47家市級龍頭企業的監測工作,新認定20家市級龍頭企業。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支援力度,完善扶持政策,重點抓好10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示範點,重點扶持10家農產品行業協會。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商務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7﹒發展節水型農業,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開展對農民購買節水設備實行補助的試點。建設節水農田30萬畝、旱作農業節水示範基地6萬畝,建立3個蔬菜綜合節水示範點。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協辦單位:市農委、市農業局、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8﹒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推進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試點。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9﹒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制定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實行方案,繼續完善擴大農業保險試點範圍。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北京保監局丁小燕、市財政局吳世雄、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國資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0﹒加大農業生產投入品監管力度,全年監測500個樣本。全面推進農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全年新增100個種、養業標準化生產基地,完成100家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認證工作,建立農藥連鎖經營配送點50家。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市農業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1﹒做好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實現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監測面達到100%;建立和完善以市植保站為中心,3個區縣植保站為重點,50個病蟲調查點為基礎的全市植物疫情測報網路。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業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2﹒把生態環境建設放在首位,繼續抓好山區、平原、綠化隔離地區三道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全市林木覆蓋率達到50%。穩步推進綠化造林重點工程。完成第二道綠化隔離地區綠化2 3萬畝,實施播草蓋沙5萬畝。營造水源保護林、水土保持林8萬畝,爆破造林3萬畝,實施彩葉工程1 5萬畝。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宋希友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3﹒加強水土流失治理,治理密雲、官廳水源地水土流失面積200平方公里。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4﹒完善扶持政策,發展特色林果業,實施果品有機化栽培1萬畝,建設50個標準化生產基地,100個精品觀光果園。加快發展山區綠色肉雞和柴蛋雞養殖,新增肉雞500萬只以上、柴蛋雞20萬只以上。開展休閒旅遊業調研和相關業務培訓,鞏固提高市級觀光農業示範園和民俗旅遊村戶的發展。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宋希友、市農委李進山、市農業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5﹒制定綜合開發配套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山區建設。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 協辦單位:市國土局、市規劃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6﹒鞏固和完善生態林補償機制,積極推進採礦區產業轉型,推動鄉鎮煤礦的逐步退出。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財政局吳世雄、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7﹒完成7000名山區農民搬遷、安置任務,妥善處置搬遷後的山場和土地。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市國土局安家盛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8﹒加大政府投入,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金進入郊區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重點向山區傾斜。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9﹒完成30萬農民飲用水達標硬體建設任務。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相關區縣政府區縣長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局、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0﹒新建“村村通油路”工程190公里。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 協辦單位:市路政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1﹒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積極推進舊村改造和新村建設試點,搞好土地整理,提高農村各類用地的利用率。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市國土局安家盛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建委、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2﹒完善和實施郊區旅遊規劃,大力扶持以旅遊、休閒、度假為主的第三產業。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市旅遊局於長江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3﹒探索建立信貸支援與財政支援的聯動機制,扶持農民自主創業,加快郊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財政局吳世雄、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五、體制改革與發展環境
94﹒以基礎設施領域為重點,繼續推進市屬國有控股公司和企業集團重組整合。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資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5﹒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力爭年內完成國有企業全部改制任務的50%。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資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6﹒基本完成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任務。穩步實施扭虧無望企業的破產工作。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資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7﹒完善國有資產監管經營體系,完成清產核資工作,規范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全面實行國有資本收益收繳,擴大經營預算試點。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資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8﹒開展董事會用人權改革試點,擴大企業負責人公開選聘範圍。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資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9﹒認真執行“非禁即入”政策,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進入城市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和社會事業領域,依法實現內資外資、國有民營平等待遇。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0.進一步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立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為具有發展潛力和示範作用的中小企業提供財政支援。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1.堅持完善公共財政體制,逐步規范財政資金的供給範圍,確保公益性基礎教育、基礎科研、計劃生育、公共文化設施投入,繼續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公共衛生體系和食品安全體系建設,切實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生產安全需求。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2.完善市對區縣財政體制,按照“財隨事走、費隨事轉”的原則,明確兩級政府的支出責任,實現事權和財權相統一。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完善轉移支付資金分配辦法。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3.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在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中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4.強化稅收征管,依法治稅,完成2005年770億元稅收收入任務;落實納稅服務承諾,推進“12366”呼叫中心和“網上地稅局”建設,提高納稅服務水平。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地稅局王紀平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105.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凡不使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其他項目均改為備案制。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6.進行經營性社會事業項目投融資改革試點,擴大公益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範圍,完善政府投資監督評價機制。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7.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立項時必須同步測算運營成本。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8.積極推行特許經營制度,全面推進新建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的市場化,理順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價格體系,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9.增強政府投資的導向和帶動作用,綜合運用規劃引導、土地供應等政策手段,優化投資的產業和區域結構。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協辦單位:市國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0.按照理順街道辦事處與政府專業管理部門關係、理順社區民主自治與政府行政管理關係的改革思路,積極開展試點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健全街道辦事處統籌和監督機制,把專業管理和服務的責任落到實處。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市編辦李超鋼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1.加強社區建設,完善公民參與機制,增強社區民主自治功能。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協辦單位:北京市社區建設和城市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2.積極培育社區服務組織,充分發揮社區服務中心的作用,不斷提高服務品質和水平。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3.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探索正確處理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關係的有效措施。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市建委劉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4.進一步完善行政投訴機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監察局張厚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5.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向社會公佈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依據、條件、程式、期限和相對人的權利義務,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公佈制度,拓展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自由索取範圍。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監察局張厚崑 協辦單位:市資訊辦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6.加強資訊化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績效考核,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制定政府資訊網上公開、政府資訊資源共享等相關規則,擴大網上辦公試點範圍,推進政府部門資源共享。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資訊辦朱炎 協辦單位:市編辦、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發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7.實行部門聯動,狠抓政策的集成與落實,切實降低企業投資運行成本。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8.分類研究招商引資中的遺留問題,逐項加以解決。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協辦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國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9.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落實企業信用資訊工作部門責任制,進行完整的信用數據歸集,加快企業信用資訊系統軟體陞級改造步伐及數據交換的時效性,提高企業信用資訊的利用率,培育良好的市場信用環境。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商局張志寬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資訊辦及各相關委辦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0.研究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協辦單位:市工商局、市資訊辦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1.加強行政投訴中心的組織協調和監管作用,嚴厲查處違法行政行為。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監察局張厚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2.以打擊盜版和商標、專利侵權為重點,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有效遏制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新聞出版局孫向東、市知識產權局劉東威 協辦單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六、社會事業和精神文明
123.認真落實各項人才政策,大力開發人力資源,完善優化首都人才發展環境的政策和措施,創新人才資源開發機制,加強以高層次人才隊伍為重點的人才隊伍建設。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人事局辛鐵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4.優先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改善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完成100所中小學佈局調整,為500所中小學配備體育設施。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5.推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在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全部實施義務教育新課程方案,紮實推進質素教育。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6.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抓好中小學校長培訓,達到所有擬任新任幹部一律持證上崗;實施京郊農村骨幹教師培訓計劃,提高農村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專業發展能力。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7.加快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大力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重點支援50個緊缺專業和50個農村遠端教育示範站點建設。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8.充分發揮中央在京高等教育資源優勢,調整市屬大專發展定位,優化學科專業結構,組織並實施市屬市管大專專業結構調整方案,提高人才培養品質。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9.積極推進教育體制改革,支援和規范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制定《北京民辦高等教育分級評估指標體系》,對《民辦教育促進法》北京市實施辦法進行立法調研。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0.加大教育亂收費治理力度,制定《違規收費責任追究辦法》,在各校自查自糾基礎上,重點開展秋季專項檢查。認真搞好校園安全和周邊環境整頓,城鎮地區中小學重點部位裝設紅外報警設備。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1.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設以企業為主導、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機制,對透過“新型產學研”、“以大帶小”、“以用定研”等新型模式實現的成果轉化項目給予重點支援,為已被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落實財政專項資金2億元。積極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以企業為核心安排市科技重大項目20項,並幫助12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穫得科技部創新基金支援1億元。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2.完善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財稅、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繼續開展北京市技術創新條例調研和草案制定工作,研究制定實施“引擎行動”的科技政策,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市知識產權局劉東威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3.擴大技術市場的平台作用和交易規模,進一步完善技術市場登記工作,實現全年本地技術成交額450億元。積極開展“科技資源招商”工作,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京外大企業和企業集團的實業投資、金融資本10億元左右與我市科技資源結合,促進科技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4.在高新技術領域中支援一批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積極開展科技資源招商,推動企業創新,提升重點行業的核心競爭力。建設軟體研發及產業化支撐體系,促進軟體產業發展,研究資訊關鍵技術,提升北京資訊產業競爭力;加強新藥研發,建設醫藥產業基地;研發新型功能材料,促進半導體雷射器產業發展和超導技術應用;研發整合電路製造裝備,發展我國整合電路製造業;研究開發新型交通技術,提高北京交通現代化水平;應用現代資訊技術,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5.透過組織實施區縣優勢產業化科技工程、順義三高農業園區建設等五個重大項目,並投入市科技經費總額6000萬元,加快科技創新資源向郊區的輻射,發揮科技在城鄉統籌發展中的支撐作用。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6.結合制定北京市衛生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做好制定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的各項基礎工作,加強衛生資源的結構調整和優化配置,完善衛生服務體系。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7.繼續以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培養為重點,調整落實城市衛生資源支農措施,提高10個郊區醫院醫療技術水平,完成覆蓋山區的1486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基本建設。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8.加強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首都地區急救網路,重點推進城區136個社區急救點的專業化、標準化建設,完成鄉鎮急救點建設規劃。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9.加快推進412個一級醫院傳染病專科接診室、140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設,抓好地壇醫院搬遷和祐安醫院擴建,完成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病業務樓建設工程。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0.積極推進醫院投融資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和投融資渠道多樣化。推動國有醫院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成立以市領導牽頭,綜合部門參與的改革領導小組。探索建立醫院國有資產監管機構,逐步實現管辦分開。成立北京市衛生國有資產投資管理中心,經市政府授權,行使出資人職責,依法對衛生國有資產實行監管。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協辦單位:市國資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1.鞏固醫院糾風工作成果,強化領導幹部“一崗雙責”意識,繼續實行“醫院對社會、科室對醫院、個人對科室”的三級承諾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加大對收受回扣、“紅包”、“開單提成”和亂收費等問題的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協辦單位:市糾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藥品監督局、市勞動保障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2.進一步規范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努力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繼續組織全市所有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臨床使用普遍、用量較大的藥品及部分一次性使用醫用耗材實行集中招標采購。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3.廣泛深入地開展健康教育,以村鎮、社區、學校及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場所為重點普及愛滋病防治知識,使預防愛滋病知識和無償獻血知識知曉率在城區達到85%以上;在農村達到6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達到90%以上。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4.深入開展群眾文化活動,構建以基層為重點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支援48個農村文化中心、759個農村文化室建設,完成深山區260個自然村廣播電視“村村通”,開展民族民間文化保護試點。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化局降鞏民、市廣播電視局趙東鳴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5.加快首都博物館、中國電影博物館等文化重點工程建設。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 協辦單位:市文物局、市廣播電視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6.積極探索運用市場化手段繁榮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新途徑。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化局降鞏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7.搞好群眾體育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在全市260個行政村配建全民健身工程;組織開展北京市第五屆全民健身體育節,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增強群眾身體質素,對北京市民進行國民體質監測和健身指導。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體育局孫康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8.繼續實施奧運奪金計劃。力爭在第十屆全國運動會上奪取24枚金牌,進一步夯實本市備戰2008年奧運會隊伍建設,力爭更多運動員入選國家隊。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體育局孫康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9.認真落實人文奧運行動計劃實施意見,深入開展首都文明禮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首都精神文明辦張慧光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0.啟動奧運會志願者活動計劃。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團市委關成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1.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開工修繕天壇祈年殿、頤和園佛香閣、北海瓊島古建群、完成西什庫教堂(北堂)搶險修繕工程,法海寺藏經樓主體修復工程及太廟和戒台寺古建築安全技防工程。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物局梅寧華、市園林局王仁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2.擴大對外文化交流,繼續搞好市民講外語活動,本市外語人口佔常住人口的比例提高到29%。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外辦楊柳蔭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3.普及奧運比賽項目相關知識。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體育局孫康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4.廣泛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面推進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行業建設,爭創全國文明城市。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首都精神文明辦張慧光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5.搞好普法宣傳教育,圍繞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深入開展針對基層幹部的法制宣傳教育。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司法局吳玉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6.積極開展法律援助,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覆蓋面,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司法局吳玉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7.舉辦北京科技周、北京社會科學普及周。利用氣象日、減災日、科技周等活動,普及預防各類災害知識。組織開展減災防災知識競賽,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救助能力。 牽頭領導:范伯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8.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構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教育體系。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首都精神文明辦張慧光、市教委耿學超、市婦聯榮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9.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強化文化市場和互聯網管理。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編辦李超鋼 協辦單位: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0.支援駐京部隊建設,做好雙擁共建工作。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1.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的措施,落實《關於加強北京市社區民族工作的意見》,管好用好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努力促進少數民族鄉村經濟發展。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委張恕賢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2.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進一步落實宗教房產政策,啟動佛教廣化寺東院、天主教長辛店教堂騰退工作。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委張恕賢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3.繼續搞好“京台科技論壇”、“京台青少年交流周”、“京味文化之旅入島宣傳”、“京台文化節”等大型活動。 牽頭領導:張茅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台辦林克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4.繼續推動港澳台僑同胞捐資共建北京奧運場館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會修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僑辦喬衛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5.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全市計劃生育率95%以上,人口自然增長率1 左右。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人口計生委鄧行舟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6.協助政府做好維護婦女權益和化解社會矛盾的工作;建立維權發言人制度。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婦聯榮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7.加快無障礙設施建設。啟動無障礙設施綜合改造工程,重點完成城八區各1個居住小區的無障礙設施綜合改造任務。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規劃委陳剛、市殘聯趙春鸞、市建委劉永富、市市政管委陳文佔、市交通委趙文芝 協辦單位:相關委辦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七、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
168.新增城鎮就業19萬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17萬人。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9.全面推廣經濟建設與促進就業“三同時”制度。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協辦單位: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0.繼續實施“三年三十萬”社區就業崗位開發計劃,開發崗位10萬個,安排8萬城鎮失業人員就業。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1.建立相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大對中小企業和個人創業的信貸支援,繼續推進就業倍增計劃,征集100個創業項目,實現1000名失業人員成功創業,帶動1萬人就業的目標。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2.健全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登記服務制度,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人員納入全市統一的就業服務體系,研究制定促進就業的政策,加強鄉鎮和村級就業服務組織建設,加大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力度,促進5萬名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3.研究制定特殊幫扶政策,發揮再就業資金轉移支付的作用,引導失業人員跨地區就業,緩解失業率較高地區的就業壓力。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4.大力推行集體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執法力度,提高中小型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進一步加大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規范企業用工行為。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5.加大整頓和規范建築市場工作力度,解決好建築領域拖欠工程款和違法轉包工程而引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市建委劉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6.加快推進整建制農轉居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繼續穩步推進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地區的政策指導,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出台正式辦法。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7.制定出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指導性意見》,指導區縣積極推進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8.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政策,擴大農民受益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協辦單位:市勞動保障局、市農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9.繼續完善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工作,2005年確保完成2%,以後每年遞增1%,最終達到8%。積極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制定北京市《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實施細則,同時明確單位繳費在稅前列支的比例。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0.以來京務工人員、靈活就業人員、非公企業及事業單位為重點,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確保各項基金征繳率在95%以上。 牽頭領導:孫安民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1.建立規范的城市低保標準調整機制,強化動態管理,保障低保人員基本生活。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勞動保障局、市統計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2.全面落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資助所有農村低保對象參加當地合作醫療。繼續實施農村清寒家庭危房改造計劃,擴大城市住房救助範圍。不斷完善專項救助制度,切實發揮綜合解困效應。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教委、市建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3.研究城鎮供熱救助辦法。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市市政管委陳文佔 協辦單位:市國資委、市建委、市勞動保障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4.建立應急救助機制,依據居民消費品價格指數變化情況,適時采取臨時補貼等應急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努力緩解低保家庭以及高於低保標準的低收入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發性、特殊性困難。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5.做好山區低收入群體增收的動態監測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扶持和幫助。 牽頭領導:牛有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6.以確保市民生命安全為切入點,堅持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的原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法規政策,采取多種方式加快危舊房改造步伐。重點做好舊城區解危排險工作,解決8000戶居民的居住安全隱患問題。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市政管委、市國土局、市文物局、城八區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7.根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編制《北京舊城規劃》,保護古都風貌,疏散舊城過度密集的人口。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市規劃委陳剛、市文物局梅寧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8.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6個歷史文化保護區試點項目。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市政管委、市國土局、市文物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9.竣工2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抓好廉租房建設和籌集工作,優先滿足危舊房改造和國有企業騰退集體土地過程中職工的住房需要。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 協辦單位: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0.嚴格執行拆遷程式和政策,依法文明拆遷。 牽頭領導:劉志華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1.圍繞直接關係群眾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督辦落實好2005年55件重要實事。 牽頭領導:劉曉晨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2005年55件重要實事涉及單位及負責人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八、首都安全和穩定
192.認真清查全市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排查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短期內確實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嚴防死守,加快整治。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周毓秋 協辦單位: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積極推進安全品質標準化工作,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加強日常監管,從源頭上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周毓秋 協辦單位: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4.建立首都食品安全監控系統,將全市21家大型批發市場、57家大型商場和連鎖超級市場、59家學生營養餐送餐企業、500 家餐飲企業、250家食品生產企業和生產基地、19家屠宰企業、94家零售批發市場以及17類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納入監控系統,及時向社會提供安全食品資訊。建立全市統一的食品監測與監督抽查體系,全年完成對1 5萬個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樣本的抽查偵測任務。每月發佈抽檢結果公告,對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和退市。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商局張志寬 協辦單位:北京市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5.加大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檢查監測力度,市場抽驗1 4萬件;完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含二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路報告制度,建立150家藥品生產企業不良反應監測網;對60家醫療機構使用抗病毒類藥物及植入類重點醫療器械實施不良反應監測,確保藥械安全。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藥品監督局馮國安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196.強化產品品質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每季度向社會公佈重點商品偵測結果,積極引導安全消費。 牽頭領導:陸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品質技術監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197.進一步完善應急體系,建立健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整合應急資源,提高安全工作專業隊伍水平,認真組織好演練,增強反應和處置能力。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辦公廳劉曉晨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8.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本著保重點、保城區的原則,年內在人員密集區、老舊城區等消防空白點建設21個消防站,同時結合管道擴建、改建,對消防給水管道進行增建和改造,努力緩解本市消防基礎設施欠賬問題,增強城市防禦火災的功能。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建委、市水務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9.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暢通和拓寬信訪等民願訴求渠道,建立信訪反饋與政策實施研究聯動機制,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市長信箱》年內實現網上辦公。堅持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市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區縣局級矛盾90%以上得到控制和化解。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信訪辦吳世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0.完善人民調解與治安行政調解聯動機制,探索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司法局吳玉華 協辦單位:市公安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1.進一步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創建平安社區、平安村為載體,嚴密社區防控網路,積極探索治安防範工作的社會化、科技化、法制化途徑,提高全社會的治安防控能力,樓房小區封閉率達到80%,社區技防普及率達到60%,平安社區(村)達到70%以上。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2.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黃賭毒的查禁力度,重視反恐鬥爭,增強群眾的安全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九、政府自身建設
203.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04〕36號)制定實施意見的任務分解方案,更新政府行政理念,完善行政程式,規范行政行為,健全行政監督機制,把依法行政貫穿於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做到合法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法制辦周繼東 協辦單位:北京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4.嚴格落實行政許可設定、實施和監督檢查等相關配套制度,初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許可制度。明確本市設定的94項行政許可的程式、條件和材料,做到全市統一、規范。探索行政許可的事後監督機制。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法制辦周繼東 協辦單位:市人事局、市監察局、市編辦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5.根據2005年市政府立法計劃,重點完成食品安全、重大公共活動安全管理、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等方面的立法任務,提高政府立法品質。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法制辦周繼東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6.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式,建立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法制辦周繼東、市政府辦公廳劉曉晨、市監察局張厚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7.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繼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建立行政執法人員責任追究制度,促進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法制辦周繼東、市編辦李超鋼、市監察局張厚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8.堅決貫徹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認真做好市政府組成人員述職工作,自覺接受監督。堅持重大問題決策前認真聽取政協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意見,自覺接受民主監督。 牽頭領導:劉曉晨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辦公廳劉曉晨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9.認真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以點帶面推動各方面工作。 牽頭領導:劉曉晨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辦公廳劉曉晨 協辦單位:相關單位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10.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和社會監督。 牽頭領導:吉林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法制辦周繼東、市監察局張厚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11.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按照“職責清、情況明、數字準、質素高”的要求加強基礎工作,並列入市政府年終督查考核工作。 牽頭領導:劉曉晨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政府辦公廳劉曉晨、市人事局辛鐵樑、市監察局張厚崑、市統計局崔述強、市編辦李超鋼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12.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完善幹部培養激勵機制,優化基層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基層公務員隊伍質素。 牽頭領導:翟鴻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人事局辛鐵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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