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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關係群眾生活方面擬辦的重要實事
來源:首都之窗    日期:2003-09-24
  200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首都向著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目標邁進的關鍵一年。本市將在首都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基礎上,繼續圍繞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辦一批重要實事。按照“年初公佈,年中檢查,年底兌現,接受監督”的原則,現將2003年擬辦重要實事公佈如下:

  一、加大控制大氣污染力度,依法加強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空氣品質,力爭全年市區空氣品質2級和好於2級的天數達到60%。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委、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各區縣政府

  項目負責人:市環保局史捍民、市經委金生官、市市政管委林鐸、市建委劉永富、市公安局馬振川、各區縣區縣長

  二、加大城市環境整治力度,以南中軸路(天壇與先農壇之間)、北京站西街、白雲觀觀前街兩側環境整治為重點,實施環境整治百項工程,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市規劃委、各區縣政府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市規劃委陳剛、各區縣區縣長

  協辦單位:市園林局

  三、實現城市鐵路全線通車;地鐵八通線實現通車試運營;更新改造地鐵2號線車站8部扶梯;在城市鐵路和4000輛公交車實行“一卡通”收費。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交通局

  項目負責人: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高德龍、市交通局張燕生

  協辦單位:市資訊辦、北京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地鐵建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地鐵運營有限責任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四、完成三環路道路改造和西南三環路雨水排放設施改造工程,提高全線照明水平,進行全面綠化整治。

  完成期限:2003年9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市政管委、市園林局

  項目負責人: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高德龍、市市政管委林鐸、市園林局王仁凱

  協辦單位: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

  五、新增城市綠化面積500公頃,城近郊區每區至少建設1處1公頃以上集中綠地,重點建設萬柳綠地、太陽宮綠地、馬甸綠地等項目。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城近郊區各區政府

  項目負責人:市園林局王仁凱、城近郊區各區區長

  協辦單位:市市政管委

  六、發展集中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發展管道燃氣用戶8萬戶,置換天然氣用戶9萬戶。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

  協辦單位:市熱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七、完成北環水系轉河段綜合治理工程,實現“水清、岸綠、通航”。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項目負責人:市水利局焦志忠

  八、完成200萬平方米園林、公共綠地節水設施改造,完善北京植物園、頤和園集雨配套工程,新建20處大型公建、大專院校和國家行政機關中水回用設施;建成昌平陽坊工業區等10個零污水排放示範區。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市水利局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市水利局焦志忠

  協辦單位:市園林局

  九、完成五環路二期(京原路至京石高速公路)和四期工程(京石高速公路至京津塘高速公路),實現五環路貫通;新建京承高速公路機場聯絡線;新建平薊路(平谷至薊縣),改建京原路(三石路石門營環島至規劃六環路)。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交通局

  項目負責人: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高德龍、市交通局張燕生

  協辦單位:市首都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局

  十、完成朝陽北路工程(東大橋至朝陽區界)、馬家堡西路工程(南二環路至南四環路)、首體南路工程(西外大街至阜成路)、玉泉路一期工程(人民渠至京石高速公路)、健翔橋改造工程。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項目負責人: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高德龍

  協辦單位: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

  十一、完成吳家村污水處理廠工程;完成清河上游(4公里)、東土城溝(6.1公里)、南護城河至通惠河上段至高碑店湖(22公里)、亮馬河(7.6公里)、壩河上段(8.3公里)河道截污及污水管網配套完善工程,逐步實現河水還清。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市政管委、市水利局

  項目負責人:市重大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高德龍、市市政管委林鐸、市水利局焦志忠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環保局、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區政府

  十二、結合舊城改造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動遷居民5萬戶,拆除危房65萬平方米。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建委、城近郊區各區政府

  項目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城近郊區各區區長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國土房管局

  十三、竣工經濟適用住房200萬平方米。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建委

  項目負責人:市建委劉永富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國土房管局

  十四、新建1200個全民健身工程,使所有具備條件的社區居委會和全部鄉鎮建有全民健身設施。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體育局

  項目負責人:市體育局孫康林

  十五、進一步完善遠郊區縣急救、老年保健、城區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完善3個急救分中心站點、轉建5所區級老年病院、改造10個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項目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十六、設定300台“數字北京資訊亭”;新增多媒體公用電話2000部,無人值守公用電話2萬部。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資訊辦、市通信局

  項目負責人:市資訊辦朱炎、市通信局陳衛軍

  協辦單位:市市政管委、市規劃委

  十七、為5000棟住宅樓每戶裝設一個新型信報箱;新增沙板莊、角門等郵電局所、網點10處;在新建住宅小區周圍新增郵政信筒信箱500個,更新舊式信筒信箱300個。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郵政局

  項目負責人:市郵政局馮新生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國土房管局、首都精神文明辦

  十八、推進基層文化建設,為25個公共圖書館配備流動圖書車,送書點達到400個;為14個郊區區縣文化館配備流動演出車,下基層演出達到400場次。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文化局

  項目負責人:市文化局張和平

  協辦單位:市公安局

  十九、加快京津周圍防沙治沙工程建設,在五大風沙危害區營造固沙片林2667公頃,實施“封沙育草、播草蓋沙”工程3333公頃;繼續加強山區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營造水源保護林4667公頃、水土保持林2000公頃,實施爆破整地造林1333公頃,完成飛播造林作業面積1.33萬公頃;完成中幼林撫育6.67萬公頃;完成退耕還林1.2萬公頃。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

  項目負責人: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宋希友

  二十、新增城市綠化隔離地區綠化面積1000公頃;啟動第二道綠化隔離帶建設;基本完成“五河十路”綠色通道建設工程任務,完成五環路(二期)、六環路(二期)、京承路(一期)、京九鐵路、大秦鐵路、北運河、大沙河、永定河綠化工程7333公頃。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

  項目負責人:首都綠化辦(市林業局)宋希友

  協辦單位:市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總指揮部、市規劃委

  二十一、改善城市電網結構,增強供電能力,建成110千伏變電站1座,220千伏變電站2座,完成2條向城區送電的220千伏重要輸電線路工程;加快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工程,完成10項輸變電工程新建項目。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北京供電公司

  項目負責人:北京供電公司欒軍

  二十二、完成密雲水庫一級保護區不老屯段(6?±8公里)、輸水調節池周邊(8公里)和京密引水渠青龍橋至後沙澗段(37公里)防護網建設,保障首都飲用水源品質。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市政管委、市環保局

  項目負責人:市水利局焦志忠、市市政管委林鐸、市環保局史捍民

  二十三、修建南苑東路等6條供水管線並具備供水條件;完成市區管網向通州區供水工程並具備供水條件。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其中,市區管網向通州區供水工程並具備供水條件在2003年6月底前完成)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

  協辦單位:市交通局、市規劃委、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豐台區政府、朝陽區政府、通州區政府

  二十四、修補廣渠路等30萬平方米破損較嚴重的市管道路;解決22條道路因無排水管線造成的積水問題;解決88條道路無路燈照明問題,改善12條道路照明條件。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

  二十五、繼續加大對重點文物建築的保護修繕力度,啟動“人文奧運文物保護計劃”,完成圓明園正覺寺、長椿寺、十三陵康陵明樓、地壇壇牆、將軍關長城等20餘項重點文物建築修繕工程,對外開放白塔寺西配殿及群房等文物保護單位。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文物局

  項目負責人:市文物局梅寧華

  二十六、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繼續推進食品準入制度,參照國際標準,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投訴體系,加強對蔬菜、豬肉、牛羊肉、水產品、豆制品、乳制品、調味品和桶裝水的品質抽檢,加強26個動物檢疫站的建設,開闢綠色通道,使本市食品品質初步達到國際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委、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

  項目負責人:市工商局張志寬、市商委梁偉、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王夢龍、市農業局程賢祿、市衛生局金大鵬

  二十七、繼續抓好食用農產品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新建120家安全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範基地,認證120家安全食用農產品達標單位。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農業局、市品質技術監督局

  項目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市農業局程賢祿、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王夢龍

  二十八、培育和發展早餐市場,規范現有早餐經營網點累計達到800家,新增集中生產、統一配送、連鎖經營的各類早餐網點800個,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送早點上門業務。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商委

  項目負責人:市商委梁偉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市政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國土房管局、城近郊區各區政府

  二十九、提升社區連鎖商業總體水平,新增便民超級市場、便利店400家,累計達到1500家;透過加盟連鎖等方式,整合小型店舖,提升服務水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商委

  項目負責人:市商委梁偉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衛生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藥品監督局、北京菸草專賣局、城近郊區各區政府

  三十、大力推進“刷卡消費無障礙”工程,新增銀行卡特約商戶1.4萬戶。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商委、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項目負責人:市商委梁偉、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韓平

  協辦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旅遊局、市衛生局、市教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三十一、全部消除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元以下低收入村;實現邊遠山區鄉鎮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繼續推進山區水利富民綜合開發,新建五小水利工程4000處、截流與塘壩工程100處,新增蓄水能力200萬立方米,發展節水灌溉面積6667公頃。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水利局

  項目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市水利局焦志忠

  三十二、全面落實各項促進就業政策,開發、置換10萬個社區就業崗位;大力發展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使大齡就業困難人員95%以上在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就業;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率達到60%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5%以內。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勞動保障局

  項目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三十三、大力推進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城鄉低收入人員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項目負責人:市民政局劉寶成

  三十四、繼續推動本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重點扶持民族鄉、低收入民族村、清真飲食、副食網點和民族用品定點生產企業。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民委

  項目負責人:市民委李保群

  協辦單位:市農委、市商委

  三十五、建立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中心,開通咨詢服務熱線,提供政策咨詢。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勞動保障局

  項目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三十六、積極推進廉租住房工作,搖號配租比例不低於申請家庭戶數的80%;3萬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具備入住條件。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

  項目負責人:市國土房管局苗樂如 

  協辦單位:市民政局

  三十七、為300戶農村優撫對象、500戶農村社會救濟對象翻建危舊房;將40所鄉鎮敬老院改建為社會福利中心;在600個社區居委會分別建成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服務設施,具備“三室(日間照料室、文化活動室、衛生保健室)、一場(室外老年健身活動場)、一校(老年學校)”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項目負責人:市民政局劉寶成

  三十八、為1000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植入人工晶體;為100名貧困殘障兒童提供免費康覆服務;為2500名貧困殘障人免費發放小型輔助用品;為100名貧困精神殘障人和智殘人開展系列化康覆服務。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殘聯

  項目負責人:市殘聯趙春鸞

  協辦單位:市衛生局

  三十九、對3000名殘障人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按比例就業新安置殘障人1000名,社區就業新安置殘障人200名;建立北京市盲人文化資源中心,為盲人提供盲文科技、教育、文化、康覆等資料庫及有聲讀物。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殘聯

  項目負責人:市殘聯趙春鸞

  協辦單位:市勞動保障局

  四十、開展“扶貧濟困春風行動”社會公益活動,給予1000戶特困家庭子女就學資助和家庭成員就醫補助。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首都精神文明辦

  項目負責人:首都精神文明辦張慧光

  協辦單位:市民政局

  四十一、為遠郊區縣中小學建設100個網路電腦教室;農村中小學取消明火取暖。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教委

  項目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四十二、加強對建築、裝飾材料的品質監督抽查,重點是板材、塗料、膠粘劑、壁紙、瓷磚、燈具等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產品,每季度公告抽查結果。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品質技術監督局

  項目負責人:市工商局張志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王夢龍

  四十三、建成100條簡易工況偵測線,對在用車尾氣排放實行簡易工況偵測,禁止未達標車輛上路行駛。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項目負責人:市環保局史捍民、市公安局馬振川

  協辦單位:市品質技術監督局

  四十四、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兩側200座二類以上免費公共廁所;新建、改建200座旅遊區(點)廁所。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市旅遊局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市旅遊局於長江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園林局

  四十五、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1%;在實行物業管理的200個居民小區實行垃圾分類收集。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

  協辦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

  四十六、繼續推進社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城近郊區規范化回收站點達到1800個,基本建成市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啟動遠郊區縣城鎮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商委

  項目負責人:市商委梁偉

  協辦單位:市規劃委、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四十七、在五環路內新建交通信號燈(含自助式人行橫道燈)60處;在150所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施劃人行橫道標線,設定禁停、注意學校和兒童標志;完善四環路內人行橫道標志3000面;在五環路內新增指路標志200面。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項目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四十八、改造完善“122”接報警通信系統,提高出警處置速度;新建20塊交通誘導資訊室外顯示屏;治理北四環安慧橋、西二環主路等交通擁堵、秩序混亂、事故多發點30處;施劃的士站位500個,新增公交專用道10公里,新建準快速公交線路20條。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項目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協辦單位:市交通局、市公交總公司

  四十九、新增公共電汽車、長途汽車2000輛;開闢線路30條,調整、延長線路50條;逐步完善公交線路與城市鐵路車站的銜接,方便乘客換乘;解決郊區50個小區居民出行難問題。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項目負責人:市交通局張燕生

  協辦單位:市公安局、市公交總公司、北京祥龍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五十、以開展“首都治安形象工程”為載體,加強對43處治安重點地區的清理整治,強化公共場所治安管理,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進一步規范流動人口管理,使城鄉結合部地區流動人口犯罪率下降。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項目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五十一、維護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堅持專項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向學校派出法制輔導員,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保護意識,堅決打擊侵害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持對學校周邊非法網吧進行經常性清理,淨化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項目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協辦單位: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通信局

  五十二、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實行城管監察進社區,實現一區一員;聘用城管監察協管員,加強城市環境管理。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管委

  項目負責人:市市政管委林鐸

  五十三、實施警務工作進社區,在規模調整後的社區中警務工作站的建站率達到80%,科技防範覆蓋面達到50%。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項目負責人:市公安局馬振川

  五十四、廣泛開展物業管理規范化服務活動,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行為,提高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水平,新創建北京市優秀物業管理小區(大廈)40個。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

  項目負責人:市國土房管局苗樂如

  五十五、繼續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提供入學機會9萬個;在預計參加普通大學聯考人數增加近萬人的情況下,參加大學聯考的學生升學錄取率為70%左右。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教委

  項目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五十六、在市屬三級綜合醫院中推行銀行卡結算,方便病人就醫;繼續在全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對臨床使用的全部西藥和部分中成藥及醫用耗材實行集中招標采購,進一步降低醫藥費用。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衛生局

  項目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五十七、完成藥品抽驗任務1萬件(含基礎測試2000件);在遠郊區、縣做到鎮鎮有藥店,方便農村群眾購藥。

  完成時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藥品監督局

  項目負責人:市藥品監督局馮國安

  五十八、完善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系統,分別建立企業信用資料庫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資料庫,初步建立起企業信用查詢平台,向社會提供企業信用狀況查詢服務。

  完成期限:2003年6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項目負責人:市工商局張志寬

  協辦單位:市建委、市規劃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海關等有關部門

  五十九、在市、區縣兩級建立19個規范化、專門的法律援助機構並設有方便群眾的接待場所;積極推進社區法律援助工作,為困難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項目負責人:市司法局吳玉華

  六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產業,抓好60個重點鄉鎮工業園區建設,支援50個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為郊區農民創造5萬個就業崗位。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農委

  項目負責人:市農委李進山

  協辦單位:市勞動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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