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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住〔2008〕376號
城八區建委(房管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城八區第一管理部:
為加快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發放,確保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及時到位,現就調整補貼資金發放方式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6月16日起原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房屋出租人統一辦理中國工商銀行活期儲蓄存折改為由房屋出租人提供存折賬號,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向房屋出租人賬戶中按月撥付補貼資金。
二、自2008年6月16日起,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房屋出租人發放《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發放通知單》時,須告知房屋出租人攜帶戶名為本人的中國工商銀行活期儲蓄存折原件及存折首頁複印件、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到指定地點辦理租房補貼領取手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城八區第一管理部在辦理租房補貼發放手續時,應認真核對出租人提供的《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發放通知單》、中國工商銀行活期儲蓄存折原件、身份證件,核對無誤後留存存折首頁複印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