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順利舉行和道路交通的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08年7月30日起至9月20日止,海澱區新建宮門路東段(中直路至萬泉河路西輔路之間的路段)禁止正三輪電單車和人力三輪車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