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目錄
市領導
機構職能
法規規章
公文公報
政策解讀
工作動態
新聞發佈會
執法監督
規劃資訊
計劃和執行
資金管理
人事工作
統計資訊
應急管理
辦事指南
便民服務
政務網 > 工作動態 > 公告公示
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來源: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日期:2008-02-14 【字號      

京勞社養發[2008]16號

各區、縣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公安局:

  現將《<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為了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31日前,已年滿60周歲的人員,於2008年9月30日前,到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辦理申請手續的,核準後的老年保障待遇自2008年1月起享受;10月1日後到社保所辦理申請的,核準後的老年保障待遇自辦理申請的當月起享受。

  二、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年滿60周歲的人員,9月30日前到社保所辦理申請手續的,核準後的老年保障待遇自其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享受;10月1日後到社保所辦理申請的,核準後的老年保障待遇自辦理申請的當月起享受。

  三、2008年5月1日後年滿60周歲的人員,按《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辦理。

  附件1:《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

  附件2: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個人申請表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

  二まま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

附件2: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個人申請表
 轉摘聲明:轉摘請注明出處並做回鏈
推薦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