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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教育系統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網站    日期:2008-01-31 【字號      

京教勤〔2007〕25號

各區縣教委,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獨立設定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北京教育學院、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北京教育音像報刊總社,市教委直屬單位:

  為落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加強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京安發〔2007〕7號)精神,現將加強教育系統冬季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

  各單位、各學校要從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不斷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從保護廣大師生根本利益出發,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要樹立“管理不到位是第一隱患”的觀念,逐級抓好責任落實,細化“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要求,將安全責任落實在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環節,扎紮實實做好教育系統冬季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切實做好冬季安全工作

  (一)防火是學校冬季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必須警鐘長鳴,長抓不懈。各單位、各學校要對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防火部位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堅決落實整改責任。要按照《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對師生員工依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校園不發生火災事故。

  (二)各單位、各學校要加強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防範工作,認真檢查明火取暖部位煙筒裝設、風鬥設定的情況是否符合要求,並積極開展科普宣傳教育。要加強對校內工地各項安全工作的檢查落實,督促工地管理人員加強工地安全管理。

  (三)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發季節,各單位、各學校要加強學校自備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建立學校自備車輛定期保養、維護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學校租用社會單位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或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活動,必須使用有客運資質企業的車輛,並簽定安全責任書。

  (四)各單位、各學校要建立健全鍋爐使用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強所屬供暖鍋爐的安全偵測,嚴禁鍋爐帶病運行以及帶壓鍋爐改作承壓鍋爐使用,加強供暖供熱管線檢查。加強對司爐操作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和鍋爐運行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落實崗前培訓教育制度,嚴格值班和持證上崗制度,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杜絕違章、違規行為。

  (五)加強師生安全教育,營造文明、安全的校園環境。教育學生不到未開放的湖面、河面滑冰玩耍,注意雪天行車安全。要教育學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準確及時使用120、119、110、122等求助和報警電話。各單位、各學校要及時清理建築物上的危險外掛物、牆皮等,保證窗戶、玻璃牢固。本著科學、實用的原則,合理設定安全警示標識和用語,營造以人為本的安全環境。

  (六)完善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單位、各學校要結合本單位、本學校實際,進一步落實各項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同時,要加強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處置突發事件和自救自護的能力。

  (七)各單位、各學校要加強資訊報送工作,如有重大安全事件發生,要按照“先口頭,再書面”的程式立即報告,嚴防資訊遲報、漏報、瞞報事件發生。

  二まま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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