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勞社農發【2008】17號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07]34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制定了《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實施細則及計算公式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まま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