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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地質勘查現狀及主要問題
一、地質勘查現狀
二、主要問題
第二章 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勘查需求分析
一、優化城市功能配置,保障城市安全的需求
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
三、重點新城建設的需求
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求
五、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的需求
六、重大工程建設的需求
七、對地質資料和地質數據的需求
第三章 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規劃目標
第四章 主要工作部署
一、地質環境調查
二、地質災害調查
三、地質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監測
四、基礎性地質調查
五、重要礦產資源勘查
第五章 規劃實施的保證措施
一、加強政策協調落實
二、加強“規劃”實施管理與監督
三、保障公益性地質勘查經費的投入
四、公益性地質勘查隊伍建設
五、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提高地質勘查水平
六、“規劃”實施調整
前言
地質勘查是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的先行性、基礎性工作,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過程的始終,服務於經濟社會各個方面。地質勘查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礎性作用,在保障城市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方面具有先行性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4號)、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省級地質勘查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17號)的精神,以及北京城市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結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圍繞《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戰略目標,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編制了《北京市“十一五”時期地質勘查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本規劃是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專項規劃之一,是北京市“十一五”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分析了北京市的地質勘查工作現狀和存在問題,制定了“十一五”時期地質勘查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項目安排,統籌國土、規劃、環保、水務、市政、城建、農業等領域,是“十一五”時期北京市地質勘查工作的指南。
本規劃編制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4號);《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工作的意見》(京政發〔2006〕20號);《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關於開展省級地質勘查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17號);《關於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5〕15號);《北京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北京市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北京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實施意見管理辦法》(京國土房管規科〔2004〕111號);《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2001-2015)》。
規劃編制過程中,先後與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市政管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地勘局等有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和銜接。
本規劃編制的基準年為2005年,實施期限為2006年至2010年。
第一章 地質勘查現狀及主要問題
一、地質勘查現狀
基礎地質調查與研究:北京地區完成了第二輪1︰5萬區域地質調查和部分區域地球物理調查,以及1︰5萬的供水水文地質勘查。“十五”期間陸續完成了奧運主場館活動斷裂及岩溶塌陷專項地質調查,城市生活垃圾地質環境調查,地面沉降監測,延慶縣農業地質調查,地鐵工程勘查等工作。
地下水調查和監測:“十五”期間完成了首都地區地下水資源和環境調查評價、懷柔和平谷兩處應急水源地的水文地質勘查,目前正在實施房山區岩溶應急供水水源地、第三水廠、第八水廠和石景山區水廠水源地改擴建工程的水文地質勘察工作。繼續開展了平原區1000餘個地下水水位和水質的長期監測工作。
地熱勘查和監測:北京地區分布了小湯山、城區、良鄉、李遂、延慶、沙河、天竺、後沙峪、雙橋、鳳河營等10個地熱田,分布面積達2760平方公里。截止到2004年底,北京地區的各類地熱井(勘探井、生產井、觀測井、回灌井、試驗井等)已開鑿315眼,正在開采的地熱井166眼。2005年地熱開采總量772萬立方米。
固體礦產勘查:截止2003年底,累計查明煤資源儲量27.32億噸,保有資源儲量23.83億噸,全國排名第19位;鐵礦累計探明資源儲量10.99億噸,保有資源儲量10.56億噸,全國排名第11位。漢白玉(大理石)是北京地區獨有的名貴礦產資源,已探明漢白玉石材資源量80萬立方米。
二、主要問題
地質勘查與城市發展結合不緊密:山區地質資料多且以地質找礦和基礎地質研究為目的。相對山區而言,平原區地質資料少且調查精度和研究程度低。缺乏系統性、集成性成果,對與城市規劃和建設密切相關的城市地質問題缺乏綜合性研究。
地質項目投入機制尚未建立:1999年地勘隊伍屬地化管理以來,地質勘查工作尚未納入北京市“十五”計劃,5年來地質勘查並沒有真正融入北京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地質勘查的項目經費投入不足。因未建立地質勘查項目經費投入機制,地質勘查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
地下水基礎性調查研究較為薄弱,岩溶水供水能力研究不足:北京水資源短缺日益突出,在南水北調水源進京前,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需要充足的地下水水源。由於岩溶地下水基礎性勘查研究薄弱,尋找新的應急水源地的任務十分艱巨。
地熱資源勘查程度偏低,淺層地(溫)能資源量不明:全市10個地熱田中僅城區、小湯山、李遂、良鄉四個地熱田完成了地熱資源勘查評價,達到詳查或勘探程度。由於地熱資源開發速度遠遠超過勘查評價和研究程度,勘查滯後於開發,熱田的地熱資源總量尚未摸清,使地熱資源開發的盲目性和風險性增大。隨著淺層地(溫)能資源開發利用技術的快速推廣,支撐地溫能行政管理的基礎地質工作基本處於空白,可持續開發利用的技術研究尚未開展。
固體礦產後備儲量不清:經過多年的開采,漢白玉資源儲備嚴重不足,備采資源已近枯竭。煤、鐵礦作為國家18種重要戰略性礦產,其地質勘查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處於停滯狀態,現已探明的煤資源量僅相當於資源總量的31%,鐵礦資源尚有一定資源潛力沒有查明。
地質資料和地質數據的集成化、數字化和資訊化尚未形成:已有的各種地質資料和地質成果內容單一、資料陳舊、應用領域窄,地學資訊檢索、交換和共享程度低,地質勘查資料和成果的集成化、數字化和資訊化程度低,不能滿足政府決策、管理和社會公眾對地學資訊的需求。
適應首都城市發展需求的地質勘查管理體制機制尚不健全:改革開放後,經濟成分日趨多元化,地質勘查投資主體和服務對象也隨之變化,政府自身改革和職能轉變相對滯後,地質勘查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亟待健全完善。
第二章 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勘查需求分析
一、優化城市功能配置,保障城市安全的需求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要逐步推進全市發展和建設重點的戰略轉移,優化城區、強化郊區、發展平原、涵養山區,促進人口分布、經濟佈局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協調。在城市空間結構上已劃分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等四個區,要按照功能定位的總體要求和現實基礎條件分別實行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區域開發分類指導。而城市空間結構佈置和區域發展導向需要翔實的基礎地質資料支撐,需要提升基礎地質調查程度,特別是需要開展影響城市安全的地面沉降、地裂縫、隱伏活動構造等地質災害的調查和安全性評價,提高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警預報能力。同時,需要加強人口密集區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和監測,進行綜合評價和地質災害區劃。
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
水資源儲備和應急體系建設需求:北京水資源嚴重短缺,人均水資源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1/8,由於地下水長期超量開采,累計虧損83.16億立方米。在南水北調水源進京前,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需要充足的地下水水源,保護懷柔、平谷、房山應急水源地,建設昌平馬池口水源地工程,以富水區地下水為基礎,初步建成本地的水資源儲備和應急體系。因此,需要開展地下水資源勘查和研究,並加強地下水監測工作,為應急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需求:地熱能、淺層地(溫)能等可再生資源將加大開發利用力度,到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力爭達到4%。為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加強平原區已知熱田外圍地質勘查、增加地熱資源儲量、開展地熱資源空白區的勘查評價,繼續對重點開發熱田的地熱監測工作,推進淺層地(溫)能資源勘查和技術研究。
三、重點新城建設的需求
為了有序疏解和調整中心城區人口和功能,“十一五”期間全面啟動順義、通州和亦莊三個重點新城建設。由於新城所處地區是地質勘查精度低、工作相對薄弱的地區,存在隱伏活動斷裂、地面沉降、沙土液化等地質災害,對新城建設安全構成潛在威脅,急需開展構造地質、環境地質和水文地質勘查和專項監測,為新城建設提供地質基礎資料。
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求
新農村建設要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有序推進中心鎮建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離不開建設地區詳細的基礎地質資料,包括農業生態環境地質、地質災害和地下水源等情況。而這些地區沒有做過相應的地質勘查工作,需要開展新農村建設專項地質調查,以滿足清潔能源、居住安全、飲用水安全、環境整治的需求。
五、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的需求
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需要對水污染、固體廢物污染進行治理,建設和保護首都生態環境。北京部分地區的淺層地下水水質已經超過國家三級水標準,不能作為生活飲用水源。近年來地下水質的超標範圍還在不斷擴大,並有向深部擴展的趨勢。北京眾多簡易垃圾填埋場不同程度污染了附近地區及其下游地區的空氣、土壤和地下水,對居民的健康構成嚴重威脅。對土壤和淺層地下水污染調查和監測,進行垃圾填埋場址、危險品存放地選址的地質勘查評價,並在西部和北部山區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和治理是建設環境友好型城市的主要內容。
六、重大工程建設的需求
未來5年北京將大力發展軌道交通線網,全面建成地鐵4號線、5號線、10號線一期、奧運支線、機場線等;加快南水北調主管線及配套工程建設;優先發展中關村科技園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北京商務中心區、奧林匹克中心區、金融街、臨空經濟區等;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也已提上議程。這些工程建設需要透過開展較大比例尺的地質勘查,穫取較高精度的地質勘查資料和成果。
七、對地質資料和地質數據的需求
地質資料是地質勘查服務社會經濟的主要載體,建立健全地質資料資訊共享和社會化服務體系,開展地學資料庫建設和和資訊系統建設,加快利用現代資訊技術,充分發揮現有地質資料的作用,全面公開地質資料目錄,依法及時向社會提供地質資訊服務,推動廣泛深入的地質科普工作,是社會經濟發展和豐富市民生活的需要。
第三章 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中央關於人口、資源、環境的基本國策,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為北京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先行性、基礎性服務,為城市安全保障和生態環境建設提供基礎地質數據,為北京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地質科學技術支撐。
二、基本原則
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相結合:立足於近期目標,展望遠期目標,二者緊密結合。近期目標圍繞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和城市發展新格局進行部署,遠期目標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提供服務。
突出重點,適度超前:地質勘查是各類規劃的基礎,也是基礎中的基礎,所以地質勘查部署必須適度超前。針對目前面臨的資源環境的瓶頸問題,優先部署規劃新城、地(溫)能資源、地下水資源和地熱資源的專項地質勘查,以及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監測等地質工作。
保持與“十五”期間連續和銜接:在總結“十五”期間已經完成和正在實施的地質勘查項目基礎上,對成果好、效益高、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作用顯著,需要進一步深入或繼續開展的項目繼續安排,保持項目和工作的連續性。
增加重要礦產資源戰略儲備的原則: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對煤、鐵等重要礦產資源開展戰略儲備勘查。
勘查與監測部署相結合:地質勘查與監測相輔相成,體現出勘查地質資源環境的現狀條件的同時,監測地質資源環境的動態變化。
統籌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勘查:重點規劃公益性地質勘查工作,協調指導商業性地質工作。公益性地質勘查的投資主體為政府財政,勘查尺度多為區域性、中小比例尺,主要為政府決策、管理、社會公眾等提供公共服務;商業性地質勘查多為小範圍、大比例尺性質的工作,服務對象為具體的企業單位或單個工程。
三、規劃目標
總體目標:以城市地質為中心,突出城市安全和生態環境建設的主題,建立適合首都社會經濟發展的地質勘查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地質勘查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全面提升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勘查工作水平,擴大地質勘查服務領域,實現地質勘查工作與首都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的密切結合,提高公益性地質勘查成果的社會化服務功能。
具體目標
到2008年:查明順義、通州、亦莊三個新城地質災害和環境工程地質條件,建設順義新城地質災害監測系統;開展新農村建設的專項地質調查;基本查明淺層地(溫)能資源空間分布,評價能源儲量和可利用量;提交1處地下水應急水源地;完成地面沉降監測網站預警預報系統(二期)工程;啟動垃圾簡易堆放場、加油站、高爾夫球場地下水環境專項監測工程;初步完成城市地質資訊管理與服務系統。
到2010年:完成規劃新城和新農村建設的綜合地質勘查;建立淺層地(溫)能資源監測網和預報系統;完成地下水污染調查;查明土壤生態環境地質現狀,實施礦山環境地質勘查和治理示範工程;完成地面沉降監測網站預警預報系統(三期)工程;建立和完善地質環境監測網,並繼續實施監測和預警預報;完成6處地質條件適宜的垃圾填埋場區選址;編制城市地質圖集;調查地質遺蹟和地質旅遊資源;查明重點規劃區的地熱資源;提交333級漢白玉資源量20萬立方米,334級煤炭資源量5000萬噸,334級鐵礦石資源量2000萬噸;搭建以城市地質為核心的基礎地質資訊平台。建立並完善公益性地質勘查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第四章 主要工作部署
一、地質環境調查
地下水污染調查:調查北京平原區地下水品質和水污染狀況,包括地下水污染範圍、程度、危害、主要污染源和污染元素。綜合評價地下水水質和污染程度及變化趨勢,編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劃,建立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資訊系統,為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資源保護以及保障飲水安全提供科學依據。
生活垃圾填埋場選址的地質調查評價及治理示範工程:對擬建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的調查評價,地下水滲透性評價、防污性能和污染危險性評價。選取地質條件適宜處置垃圾的場址,對擬建垃圾填埋場提出預處理工程措施。在西郊地區選取典型的已有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治理示範工程,達到減輕垃圾對地質環境污染的目的。調查區如圖1。

圖1 垃圾填埋場選址調查區
礦山環境地質調查評價:調查礦山開采的地質生態環境現狀,山區重點調查各類礦山及礦山周邊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現狀,食物鏈重金屬污染調查和人群健康走訪調查,提出礦山環境修復治理方案和規劃。平原地區重點開展砂石開采現狀調查,進行地質環境污染預測。選擇典型地點,開展礦山環境治理示範工程,以改善和恢復礦山環境,服務並促進北京市的生態環境建設。
土壤生態環境地質調查評價:農業地區重點開展農業及生態地球化學調查,查明土壤和水體的地球化學背景,評估土壤肥力及營養元素的豐缺狀況,圈定適合於生態種植的區域,查清有害、有毒元素的區域分布和產生原因,提出防治措施。城鎮地區主要進行土壤品質調查評價,調查城市土壤的污染歷史、污染現狀及污染變化趨勢,評價污染影響因素,提出污染防治對策。
二、地質災害調查
規劃新城地質勘查:調查順義、通州和亦莊三個規劃新城所在地區的地質災害分布、危害程度,對災害的易發性和危險性進行評估。調查和評估活動斷裂的準確位置、寬度、走向、活動性及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規、規范,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建立地裂縫、活動構造等監測網,開展地面變形、地下水、地表水、地震等綜合監測。勘查範圍見圖2。

圖2 規劃新城地質勘查範圍
1︰5萬地質災害區調:落實《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開展1︰5萬區域地質災害調查。平原區以地面沉降、地裂縫、砂土液化等緩變型地質災害的調查為主,實地調查破壞程度,研究發生機理和發展趨勢,編制防治工程區劃;山區重點是沿交通幹線、重要居民地周邊、旅遊風景區、重要水源地及重大工程設施附近,調查突發性地質災害,對泥石流、崩塌、滑坡、採礦塌陷等,並對突發性地質災害進行評估和預測,建立地質災害調查綜合資料庫,編制系列圖件。調查範圍見圖3。

圖3 地質災害調查範圍
三、地質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監測
建立和完善北京地區的國家級和市級地質監測體系(包括監測網路、資訊管理、發佈與業務支撐),力爭使其成為與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和環保具有同等地位的全國六大公益性監測網之一,實現地質環境的有效監控,及時為政府和社會提供地質環境監測和預警資訊,為科學利用和保護地質環境服務,為減災防災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
地下水環境監測:在已有地下水環境監測網點的基礎上,修繕和增補地下水監測孔,完成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優化、調整和建設;修繕地下水均衡場1處,確保正常運行;繼續開展地下水水位、水質的日常監測工作。
在查明平原區加油站、高爾夫球場、生活垃圾填埋場地下水污染現狀,確定土壤現狀背景值的基礎上,對潛在污染重點區開展專項監測和預警預報,進行地下水環境污染風險評估。
地質災害監測:貫徹落實《北京市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建立完善平原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提高地面沉降監控、預警預報和防治能力,開展地面沉降日常監測工作,確保城市建設安全。
在山區泥石流、採礦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地區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在地質災害嚴重地區初步建立專門監測網點,對泥石流和采空地面塌陷開展即時監測。
資訊系統建設:透過地質環境基礎資料庫、地下水環境監測資料庫、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庫和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庫建設、完善與集成,初步建立基於GIS的預警與輔助決策支援系統和基於網路的監測資訊分級管理與發佈系統。
四、基礎性地質調查
城市基礎地質調查:在平原地區開展城市三維地質結構調查,包括工程建設層地質調查、新生界立體地質調查和基岩層地質調查。建立各地質單元的立體模型,運用電腦三維顯示技術進行立體圖像顯示,建立城市地質資訊管理與服務系統,為北京市城市建設提供基礎地質資料,透過建立城市地質資訊系統,搭建北京地質資訊平台,提高北京城市地質資訊管理水平。
新農村建設專項地質調查:結合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開展農業種植土壤品質的地質調查,為優化農業種植結構提供地質基礎;開展景觀資源地質調查,推動地質旅遊資源開發,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開展農村地區地下水、地質災害、地質環境、垃圾處置、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專項地質調查,為村鎮規劃選址、安全飲水、清潔能源、環境整治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地質依據。
基礎地學資料庫建設:初步完成50多年來基本比例尺地質圖空間資料庫和基礎地質原始資料資料庫體系建設。在完成回溯性基礎地質資料的數字化工作基礎上,建立覆蓋全市的以中小比例尺數字地質圖為基礎的市級基礎地質資料庫體系,逐步形成全市地質勘查資訊分布網路體系,初步形成以地理資訊系統(GIS)為技術基礎的多源異構綜合資訊一體化資料庫體系框架。
地質科學研究:編制完成新一代北京城市地質圖集和北京市應用地學圖系。
地質科普:以北京市區域地質、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研究成果為基礎,進行科普工作的基礎地質調查,實地考察若幹條具有代表性的地學參觀路線,建立北京地學國內外學術交流科普基地。
地質遺蹟調查:調查北京市域內重大地質遺蹟和地質事件形成的遺蹟,建立地質遺蹟空間資料庫,開展旅遊資源地質調查,推動與首都世界城市地位相匹配的世界地質公園申報工作,為地質遺蹟保護和地質旅遊資源開發提供基礎地質資料和技術支撐。
五、重要礦產資源勘查
地下水資源勘查和研究:繼續開展尋找新的地下水應急水源的地質勘查工作,提高南水北調水源進京前城市供水水源保障程度;進行岩溶地下水水文地質勘查和試驗研究,促進岩溶地下水科學開發利用;實施區域地下水系統調查,完成地下水資源量計算和評價,制定地下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規劃;推進西郊地下水庫建設前期地質勘查工作,開展劣質地下水改造利用、地下水合理開發利用涵養與保護、污染含水層生態修復示範性調查工作,探索改善地下水資源利用和保護新途徑;初步建立以空間資訊系統為平台的地下水資源科學研究和應用體系,增強服務於國民經濟建設宏觀決策的能力。
地熱資源調查:系統調查以薊縣系、寒武系熱儲為主的地熱系統特徵,評價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地熱資源總量及空間分布規律;對有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前景的規劃新城地區,做進一步的深部地球物理勘探和地熱鑽井工程驗證;建立熱儲層地質結構模型和地熱模型,構建具有動態評價預測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的地熱資源空間資訊系統。
淺層地(溫)能資源調查:在平原地區開展地源熱泵和水源熱泵適宜區淺層地(溫)能資源調查,初步查明淺層地(溫)能資源的分布狀況,研究淺層地(溫)能的賦存特徵、形成條

圖4 淺層地(溫)能資源調查區
件和富集規律,對淺層地(溫)能資源開發利用前景進行科學
預測和評價,促進淺層地(溫)能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開展淺層地源和水源地(溫)能資源長期監測工作,制定淺層地(溫)能資源調查評價規范和回灌水質標準,為淺層地(溫)能資源保護提供依據。調查範圍如圖4。
固體礦產資源戰略儲備勘查:在密雲北部地區進行鐵礦資源潛力調查評價,在西山地區開展煤礦資源潛力調查評價,查明煤、鐵礦資源潛力。開展漢白玉(大理石)普查,提高漢白玉後備資源量的儲備。煤、鐵礦為預查,漢白玉(大理石)為普查為主。各礦種勘查區如圖5。

圖5 固體礦產勘查區
第五章 規劃實施的保證措施
一、加強政策協調落實
加強政策協調落實,依法行政是保證“規劃”實施的重要措施。本規劃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發佈實施,對本市轄區內地質勘查活動具有法定約束力。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作為“規劃”的主管部門,為保證“規劃”發展目標的實現,在分析梳理現行各項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著眼於發展的關鍵領域,適時制定和完善與地質勘查有關的經濟和社會政策、以及相應的法規,組織制定本規劃的管理辦法,加強與各項政策和其他專業規劃間的銜接協調,減少和克服摩擦,確保“規劃”的實施。
二、加強“規劃”實施管理與監督
進一步加強“規劃”的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是“規劃”的監督管理主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規劃”的重要性,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切實保障“規劃”對地質勘查的指導和調控作用。同時制訂“規劃”實施管理辦法,對“規劃”中的項目立項審批、項目成果登記、項目管理、考核評價及地質資料成果匯繳等,做出明確規定,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體系,確保“規劃”的實施。
三、保障公益性地質勘查經費的投入
按照中央和市政府有關的預算管理要求,要將公益性地質勘查隊伍經常性支出等有關經費列入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切實保障公益性地質勘查隊伍的運行和工作開展。列入“規劃”的公益性地質勘查項目,其經濟屬性是非營利的、服務於公共的行為,主要依靠中央財政和市級財政共同支援。“十五”期間全市公益性地質勘查經費1.36億元;本次規劃的公益性地質勘查經費4.4585億元。資金根據公共財政服從和服務於公共政策的原則,按照“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和工作重點,編制實施好年度財政預算,項目經費按實際工作量核定,確保公益性地質勘查項目經費的投入,所需資金由各部門原經費渠道解決。
四、公益性地質勘查隊伍建設
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規定,從本市的實際出發,進一步深化國有地質勘查單位改革,積極探索有利於加強地質勘查工作的改革途徑,明確職能,理順關係,實施政事分開、企事分開,在現有基礎上,逐步建實、建強公益性地質勘查隊伍。
五、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提高地質勘查水平
推進地質科技創新和地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加強關鍵領域的基礎研究和科技攻關,提高地質勘查的技術水平。增強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的研究開發能力,圍繞地質勘查中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配套技術的開發應用,培植技術創新成果源,建立城市地質圖文資訊更新機制。
加快地質人才資源建設:透過內育、外引、借智等多種途徑,集聚和培育以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為重點的、專業和梯隊配置合理的地質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壯大以技師為重點的專門技能人才隊伍,提高地質職工的質素。
發揮首都地域優勢,促進區域合作:增強首都經濟圈的意識,積極參與地區間地質勘查項目合作與交流。積極發展政府間、事業間、企業間、社會團體間、民間等多層次的地質項目合作和地質業務交流。
加強“規劃”的宣傳:要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積極鼓勵新聞媒體對地質勘查取得的成果進行全面宣傳,促使全社會樹立重視地質勘查的意識。
六、“規劃”實施調整
本規劃批准後,可在此基礎上編制下一層次的專項規劃。要加強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透過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變化進行跟蹤和即時監控,及時準確地掌握全市範圍內勘查規劃實施情況,評價“規劃”實施的效果,調整和校核規劃。同時,建立面向社會的開放式規劃管理系統,供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