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目錄
市領導
機構職能
法規規章
公文公報
政策解讀
工作動態
新聞發佈會
執法監督
規劃資訊
計劃和執行
資金管理
人事工作
統計資訊
應急管理
辦事指南
便民服務
政務網 > 便民服務 > 便民提示
本市無業居民參加大病醫保應選擇定點醫院就醫
來源: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日期:2008-06-18 【字號      

  參保人員就醫時可直接選擇有床位的定點醫院就醫。6月17日,根據《關於實施本市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具體辦法》,市勞動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就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就醫的具體問題進行了解答。

  市勞動保障局表示,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完參保手續,可透過現金或銀行代扣形式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之後可以選擇定點醫療機構,領取《北京市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手冊》。

  參保人員除了在本人選擇的3家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中的專科、中醫醫院就醫之外,還可以直接去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中的A類醫院就醫。同時,如果想要變更定點醫療機構的,應該在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之間辦理手續。

  參保人員就醫時,如果因為急症不能到已選的定點醫療機構,也可以在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急診住院治療,待病情穩定後及時轉回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住院期間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市內轉院治療的,需由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提出意見,經醫療保險辦公室批准後,可辦理轉院手續。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與轉院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計算。

  另外,進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時,參保人員需要持診斷證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特殊病種審批手續,在確定的本人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由城鎮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市勞動保障局提醒參保人員,如果參保繳費前已經住院或進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應該將參保前的醫療費用結清,這樣參保後的醫療費用才能由城鎮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點擊進入>>城鎮無業居民大病醫保參保指南

 
 轉摘聲明:轉摘請注明出處並做回鏈
推薦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