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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呢?2008年7月1日起,本市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政策將開始實施,針對市民關心的參保繳費等具體問題,市勞動保障局公佈了《關於實施本市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具體辦法》並就相關問題在第一時間給出了答案。
根據政策規定,參保人員要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攜帶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第二代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兩張及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可以銀行代扣或現金形式,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次年的醫療保險費。
其中,對於符合年齡滿16周歲的;外地戶籍遷入本市且為非農業戶籍的;由本市農業戶籍轉為非農業戶籍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當年未就業的;其他就業轉為失業或無業的人員來說,自達到參保條件之日起90日內需要帶著本人戶口簿及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並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這樣,在參保繳費的次月就可以享受待遇了,而且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但是,參保人員要注意的是,如果超過辦理參保繳費期限,將不能再辦理次年或當年的參保繳費手續。另外,沒有行為能力或行動能力的殘障人,可以由監護人或當地殘聯辦理參保手續。
相關鏈接: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享受城市低保和城市困補的人群
在辦理參保手續時,還需要另外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這樣個人就不用繳費了。
2.符合參保條件的殘障人員
在辦理參保手續時,還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障人證》,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次年的醫療保險費。
其中,重度殘障人員還需提交《低保證》、《困補證》或《北京市無固定性收入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金審核發放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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