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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北京地區自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試行機動車輛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的限行措施。為配合做好實施工作,在維護被保險人利益的同時,進一步發揮交強險輔助社會管理功能,中國保監會北京保督局研究出台交通限行措施停駛機動車輛保費減免方案,將保費減免與是否違反限行措施相聯系,促使廣大車主自覺遵守限行規定,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方案》規定,凡適用交通管理措施停駛限行的機動車,於2009年5月1日起在全市辦理交強險續保手續時,保險公司將根據該車輛在交通限行期間實際停駛天數,減免部分交強險保費。但違反限行規定,擅自上路行駛的機動車輛,不享受交強險保費減免。
此外,2008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實施的奧運交通限行交強險保費減免措施,截至11月末,已累計減免交強險保單19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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