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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台盟的成立和綱領
 
台盟網       日期:2006-11-08

    1947年“二•二八”起義失敗後,在上海,一些台灣人士感到為了有效地、繼續堅持反對國民黨反動派--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代表,謀求台灣人民的解放和幸福,必須組織一個能團結台灣各界人士的政治團體,提出正確的政治主張,進行公開號召,聯合各種力量共同鬥爭。同年5月,領導台中“二•二八”起義的謝雪紅、楊克煌等撤離台灣到上海,與有志之士醞釀在香港成立政治團體。

    同年7月,謝雪紅、楊克煌到香港,在中共組織的幫助下,開始籌備。首先邀請蘇新(原台灣“人民導報”總編輯,“二•二八”被通緝而撤到上海轉到香港),於9月間成立了“新台灣出版社”。期間他們曾聯絡廖文毅(原台北市公共事業局長、因競選國民黨“參政員”失敗而反蔣,從上海到香港),一起出版刊物。廖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在聯合國主持下舉行台灣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地位問題”,暴露了“台灣託管論”立場,因而謝楊蘇就與廖決裂了。之後,征得台灣島內中共地下黨的同意,並得到大陸的台籍革命人士李偉光等同志的支援,於1947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了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成立時制定了《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綱領》、《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規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籌委會時局口號》、《成立文告》等文件,於12月1日在香港《華商報》正式公佈。台盟的建立得到了中國共產黨的熱情幫助、支援和指導。牧炙

    由於台灣革命是中國革命的一部分,台盟的基本政治主張是贊成和接受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資本主義,實行人民民主制度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所以台盟成立時的《政治綱領》第一條規定“設立民主聯合政府,建立獨立、民主、富強與康樂的新中國”。同時考慮到台灣同胞在“二•二八”起義中提出“民主自治”的強烈要求,並根據1946年1月各民主黨派參加的舊“政治協商會議”所透過的《和平建國綱領》中“積極推行地方自治”的規定,在《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規程》第三條規定“本同盟以實現台灣省之民主政治,及地方自治為宗旨”,組織命名為“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炙

    針對當時國民黨統治的情況,在政治上,強調“打倒獨裁政權,實行人民民主制度”,“打倒貪官污吏、土豪劣紳”,“撤銷政治警察、經濟警察、秘密警察及一切特務機關”;在經濟上,主張“沒收官僚資本”,“發展民族工商業”,“取消苛捐雜稅”,“實行耕者有其田”,“恢復生產,救濟失業者及貧民”;對外,主張“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確立獨立自主之外交”,“中國之領土及領海不許任何外國軍隊之駐紮”,“反對美軍在台灣建立軍事基地”,“不許日本侵略勢力復活,反對非法的對日和約”。台盟的領導機構在成立時沒有公佈,直到1948年7月12日才在香港公佈了台盟總部成立的消息和總部負責人名單,他們是謝雪紅(理事)、楊克煌、蘇新。炙

    台盟的成立和活動得到了台灣的進步團體和許多台籍人士的支援和幫助。上海台灣同鄉會會長李偉光和謝雪堂等部分進步理事,《大公報》的李純青,北平台灣同鄉會的曾明如,日本東京的台籍政治活動家楊春松和他領導的“留日華僑民主促進會”,香港的台籍人士林良材、林田烈、陳金石等都對台盟的建立和工作做出了貢獻。炙

    台盟的成立使島內外台胞有了一個公開的政治團體,這對團結廣大台胞共同反對當時的美蔣統治,為解放台灣,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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