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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遊合同》介紹
來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    日期:2006-07-17

  2005年十一黃金周前夕,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旅遊局重新修訂了《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並向全市69家出境旅遊組團社和廣大旅遊消費者正式發佈。

  《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自2004年7月推行使用以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不僅有效保護了旅遊者和旅行社雙方的合法權益,減少了旅行社與游客之間的合同糾紛,也使旅遊合同訂立和履行相對滯後的局面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從而規范了出境旅遊市場秩序。據統計,截至目前各區縣工商分局已發放《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達11萬份,示範文本使用率已達百分之百。

  此前,旅遊者與旅行社之間存在的投訴糾紛,很大程度上與旅遊合同的簽訂方式及約定不明有關,北京地區因旅遊合同約定不明產生的糾紛佔投訴總量的47%。而《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則明確了在出境旅遊合同履行過程中各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補救責任、解約責任、免責條款等內容,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旅遊服務糾紛發揮了重要作用。如示範文本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賦予了旅遊者8項權利,明確了旅行社的8項義務;詳盡規定了成行前解約所應承擔的相應責任,對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規定了合理的承擔原則;確立了境外糾紛境內解決的原則,保證了旅遊行程的順暢;在免責條款中,明確了因旅遊者自身原因被有關機關拒發簽證或不準出入境時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的內容;對於班機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規定旅行社可免除有關責任,但應積極協助解決。

  事實證明,透過對出境旅遊合同進行規范,不僅降低了旅行社與游客的合同糾紛(目前的合同糾紛為投訴總量的30%),更是規范出境旅遊市場秩序,規范出境游行為,使出境游組團社做到誠信經營的治本之策。

  與此同時,隨著這一年多以來我國出境旅遊市場的不斷發展,如旅遊產品的安全性等出境旅遊市場的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湧出。因此,針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兩局透過反覆征求有關各方的意見,對《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與舊版合同文本相比較,這次修訂過的《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內容更加全面,表述更加明確:

  "通用條款"部分,在對旅遊者利益保護方面,為進一步緩解旅行社和旅遊者之間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增加了旅行社要"透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遊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遊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一款。為確保旅遊者安全和維護旅遊者得知情權,增加了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遊服務項目,應當向旅遊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一款。在"旅遊費用"一條,進一步明示列舉了合同約定的旅遊費用包含的費用,如明確了旅遊服務費包含的內容等等;在保護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方面,對不可抗力和意外情況進行了補充說明,即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班機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均屬於不可抗力和意外情況;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對原有的第八條"責任約定"進行了細緻深入的說明,如增加了"旅遊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的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一款。對於此前的旅行社拼團、合併組團的表述,明確為"旅行社擅自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旅遊者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遊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後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轉讓出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遊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專用條款"部分,針對旅行社行業存在的轉拼團現象和由此產生的糾紛和投訴,增加了"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一條,明確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的方式有2種,一是"出發前經旅遊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並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遊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後,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二是"出發前經旅遊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遊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並由受讓旅行社對旅遊者承擔責任"。

  據了解,近年來,北京地區出境旅遊市場發展迅速,連續幾年保持較高的增長勢頭,已成為北京市民新的消費熱點。目前,北京地區共有69家出境游組團社,出境游領隊為2161人。自1997年起至2004年止,北京地區出境人數累計達168萬人次,平均年遞增45%。 其中,2004年,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總人數513766人,同比增長61%,出國旅遊組織人天為5019740人天,同比增加77%。但是,另一方面,由於出境旅遊市場規模的急劇擴張,市場的成熟度不夠高,法制不健全,體制、機制存在缺陷,旅遊從業人員隊伍尚待加強,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不成熟,北京地區出境旅遊市場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目前,本市正在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出境旅遊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此次合同的修訂和完善,將積極促進出境旅遊服務品質提高,促進出境游市場健康發展。

  修訂過的《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將於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啟用。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旅遊局

  200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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