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體培訓。統一對所有客運司售人員進行安全應急、儀容儀表和日常英語進行重複培訓,重點是乘客攜帶物品的文明檢查;二是設立安全員。明確要求每輛必須配備安全員,佩帶標志,負責車輛的安全和應急保障;三是監督抽查。與7家客運出租公司聯合成立公共交通保障小組對轄區內客車和的士的安全制度、應急設備以及公司的管理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時、不定地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