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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興區再一次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了調整,為使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結合近幾年的實際運行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由2007年度每人200元籌資標準提高到了320元,進一步減輕了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
2008年,大興區根據衛生部《關於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衛生局等部門關於調整和完善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和補償政策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大興區實際進一步加大了對新農合的投入力度,提高了籌資標準,在每人每年200元基礎上,增加120元,達到320元。其中政府出資290元,個人出資30元不變。
據了解,自2002-2004年新農合初期,政府出資60元到2008年政府出資290元,政府投資力度逐年增加,但參合農民個人出資仍保持30元不變,使大興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北京市增資水平處於遠郊區縣的第一位,大興農民得到的實惠更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