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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部門,市政府辦公廳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佈的公文。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三)研究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其他機構請示(商洽)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請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承辦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文件。
(四)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助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市政府的公務接待工作。
(五)負責督促檢查國務院文件的執行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為領導同志提供重要資訊;負責市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的規劃、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市政府有關部門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聯系北京衛戍區。
(八)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領導市政府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十)領導《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工作和機要交換等工作。
(十一)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市政府的規定,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