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務資訊 社情民意 辦事服務 人文北京 政府網站導航
北京08數字博物館 | 北京網
首都之窗 > 媒體報道
2008年養路費開繳 若長時間限行將考慮退費
來源:北京日報    日期:2007-12-14

  昨天起,市民可以在本市各養路費征繳點、中國農業銀行網點繳納2008年車輛公路養路費。

  據介紹,今年養路費征繳時間比去年推遲了10天,並且在2008年1月10日之前繳納養路費,均不會產生滯納金。此外,繳納的方式也更加多樣化。除了養路費征繳點外,中國農業銀行網點也可繳納養路費,市民還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或者農行“電話銀行”繳費。其中,電話銀行、網上銀行可透過郵局郵寄票證。

  市路政局養路費征稽處副處長李公科提醒司機,本月20日前,繳費窗口排隊時間一般會比較短,車主可以節省不少時間。此外,欠費車主應儘快到征稽部門繳納養路費。按照相關規定,養路費欠繳3到6個月的將被處以欠繳本金30%的罰款,6個月到1年的處以本金40%罰款,1年到1年半、1年半到2年的分別處以本金的60%、80%的罰款,2年以上的處以本金100%罰款。欠費超過6個月,車輛被查處後可予以扣留,暫停其使用。

  李公科昨天在“首都之窗”政府門戶網站接受采訪時還表示,如果2008年實行較長時間的車輛限行措施,他們“必然要考慮”退還車主部分養路費的問題,“保證車主的利益不受損失”。接受記者采訪時,李公科證實了這一想法,但表示“具體怎麼做要看限行措施內容而定”。

 
 轉摘聲明:轉摘請注明出處並做回鏈
推薦給朋友
站點地圖 | 關於我們 | 評價首都之窗 | 媒體報道 | 法律聲明 | 郵件訂閱
主辦: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 承辦:北京市資訊化工作辦公室 運行管理:首都之窗運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辰西路數字北京大廈南八層 傳真:84371700 客服中心電話: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