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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路費證遺失須登報聲明
來源:北京晨報    日期:2007-12-14
  晨報訊(記者趙陽)欠繳養路費的車主,如果去養路費征稽部門主動補齊,可免收罰款。昨天,市養路費征稽處副處長李公科做客首都之窗網站時表示,假如明年奧運期間實行機動車長時間限行措施,多繳的養路費會退給車主。

  從昨天開始,本市開始征收2008年度的養路費。據介紹,每年養路費征收的高峰時間是12月25日到30日,“高峰時段要排隊15到20分鐘。”目前,為了解決高峰時段的排隊問題,養路費征集部門正在考慮使用拿號機。“這個是我們研究的範圍,今年底肯定不會使用。”

  針對罰款問題,李公科表示:“主動到征集部門補費的,基本不收罰款,如果欠費半年以上,被稽查暫停使用了,這種罰款是一分錢也不能少。”記者了解到,養路費證要求隨車攜帶,票證丟失的話,車主本人拿著行駛證和身份證補辦,單位的持介紹信補辦,在征集所辦理。養路費征集部門正在研究,如果車主丟失養路費證,必須自費登報聲明作廢,才能補領新證,這項新規有望在明年初施行。

  關於費改稅的問題,李公科說:“如果改燃油稅,養路費是肯定退的。”他表示,明年奧運會召開期間,到底實行什麼樣的交通限行措施還不明確,如果需要長時間限行,車輛不能上路,“必然要考慮退費的問題。”而退費方式不排除折合到下一年的養路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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