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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計委審批合資、合作項目的權限劃分及申報渠道
a.審批權限
b.市計委審批前需先征求市歸口部門意見
c.申報渠道
け. 市屬單位由其主管部門上報市計委(或市經委)。
げ. 區縣屬單位由區縣計委報市計委(或市經委)。
こ. 無上級主管部門企業申報項目,由項目所在地區縣計委上報市計委。
ご. 需上報國家計委或國家經貿委審批的外商投資項目,一般由主管部門先報市計委或市經委初審,初審同意後上報。
附:向市計委報批外商投資項目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け.申請書(項目建議書)
げ.投資各方合作意向書
こ.可行性研究報告
ご.投資各方所在國(或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副本
さ.投資各方資信證明,外商投資者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ざ.投資各方法定代表證明書
し.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的預審、行業歸口意見或評估報告(必要時提交)
じ.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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